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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4 题 对于造纸厂提出的撤销《取水计划通知书》的诉求,法院是否应当受理?(  )

A.不应当受理,因为《取水计划通知书》是抽象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B.应当受理,因为作出《取水计划通知书》的节约用水办公室是法规授权的组织,符合行政诉讼被告的条件

C.不应当受理,因为节约用水办公室是在市政府的批准下作出《取水计划通知书》的,该行政行为应当由市政府承担责任 ,不应以节约用水办公室为被告

D.应当受理,因为节约用水办公室作出《取水计划通知书》是具体行政行为,属于人民法院的审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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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取水审批机关依照本地区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取水单位或者个人提出的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按照统筹协调、综合平衡、()的原则,向取水单位或者个人下达下一年度取水计划。 A、保留20%余地B、保留30%余地C、留有余地D、全部分配

考题 取水审批机关依照本地区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取水单位或者个人提出的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按照统筹协调、综合平衡、留有余地的原则,向取水单位或者个人下达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取水计划的,应当经()同意。 A、省级人民政府B、税务机关C、县级人民政府D、原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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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根据下列材料请回答 33~34 题:某造纸厂依法取得市水利局发放的取水许可证,许可从流经本市的一条河流中取水,月取水量为100万吨。其后,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属于地方法规授权的组织)经市政府批准,发布《某市节约用水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全市所有从河流中取水的单位,其取水量须由节约用水办公室核准,并由节约用水办公室按季度下达取水计划。市节约用水办公室遂对造纸厂下达了《取水计划通知书》,要求其月取水量不得超过90万吨。造纸厂不服,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其所作出的《某市节约用水规定》和已下达的《取水计划通知书》。请问:第 33 题 对于造纸厂撤销《规定》的请求,法院是否应当受理?(  )A.不应当受理,因为《规定》的制定机关节约用水办公室是行政机关的内部组织,不能成为行政诉讼被告B.不应当受理,因为《规定》是节约用水办公室经市政府批准发布的,应以批准机关为被告C.不应当受理,因为《规定》是抽象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D.应当受理,因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属予行政争议,是行政诉讼应当解决的法律争议

考题 对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即使当事人仅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提出变更请求,法院和仲裁机关仍可根据各案的具体情况予以撤销。

考题 下列关于撤销权说法正确的是( )。A.撤销权的行使须撤销权人以债务人名义为之B.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向法院提出诉讼C.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不能向法院提出诉讼D.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既可向法院提出诉讼,也可直接行使

考题 某造纸厂依法取得市水利局发放的取水许可证,许可从流经本市的一条河流中取水,月取水量为100万吨。其后,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属于地方法规授权的组织)经市政府批准,发布《某市节约用水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全市所有从河流中取水的单位,其取水量须由节约用水办公室核准,并由节约用水办公室按季度下达取水计划。市节约用水办公室遂对造纸厂下达了《取水计划通知书》,要求其月取水量不得超过90万吨。造纸厂不服,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其所作出的《规定》和已下达的《取水计划通知书》。请问: 对于造纸厂提出的撤销《取水计划通知书》的诉求,法院是否应当受理?( )查看材料A.不应当受理。因为《取水计划通知书》是抽象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B.应当受理。因为作出《取水计划通知书》的节约用水办公室是法规授权的组织,符合行政诉讼被告的条件 C.不应当受理。因为节约用水办公室是在市政府的批准下作出《取水计划通知书》的,该行政行为应当由市政府承担责任,不应以节约用水办公室为被告 D.应当受理。因为节约用水办公室作出《取水计划通知书》是具体行政行为,属于人民法院的审查范围

考题 某市造纸厂超标准排放污水违反了《水污染防治法》,该市环境保护局对其处以1万元的罚款。在规定期间内,造纸厂既不缴纳罚款也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市环境保护局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罚款决定。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A:市环境保护局应自罚款决定生效之日起180日内向法院提起执行申请 B:市环境保护局应向某市造纸厂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C:市环境保护局应向法院提供某市造纸厂的财产状况的材料 D:法院应在受理执行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是否强制执行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