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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12月,秦某向朋友张某借款5万元,并立字据约定两个月内偿还。但秦某一直没有还钱。此前张某虽然经常来看望秦某,但对钱的事只字未提。1993年10月张某急需用钱,找到秦某要钱,秦某当即表示,全部钱款月底还清,并在原来的字据上对此作了注明。11月5日,当张某再次来找秦某要钱时,秦某却称,自己近来研习法律,知道他们之间的债务已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可以不用还了。张某气愤至极,第二天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秦某偿还5万元的本金和利息。
(2)秦某1993年10月在字据上对月底还钱作注明的行为有何种效力?
(3)张某能否通过诉讼要回秦某所欠的钱?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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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张某于2005年7月4日向李某借款2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2年。2007年7月9日,张某还 没有还款。李某经调查,发现张某家里除了旧电视外,已经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了。另外,张某曾借给王 某3万元,并约定王某应于2007年6月10日之前还款。由于王某是张某的妻弟,张某不好意思向他要, 所以一直欠着。下列关于本案李某享有债权人的代位权的理解,正确的是哪项?( ) A.李某可以以张某的名义向王某要回这欠款3万元,其中,2万元用于偿还自己的债款 B.李某可以扣押张某的旧电视来行使其代位权,总之,代位权就是只要还钱就行 C.李某可以请求王某偿还王某所欠张某的借款,以便偿还自己的债款 ; D.李某可以直接享有债权人的代位权,而无须张某的同意或与张某协商
考题
张某于2009年7月4日向李某借款2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2年。2011年7月9日,张某还没有还款。李某经调查,发现张某家里除了旧电视外,已经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了。另外,张某曾借给王某3万元,并约定王某应于2011年6月10日之前还款。由于王某是张某的妻弟,张某不好意思向他要,所以一直欠着。下列关于本案李某享有债权人的代位权的理解,正确的是:A.李某可以以张某的名义向王某要回这3万元欠款,其中,2万元用于偿还自己的债款B.李某可以扣押张某的旧电视来行使其代位权,总之,代位权就是只要还钱就行C.李某可以请求王某偿还王某所欠张某的借款,以便偿还自己的债款D.李某可以直接享有债权人的代位权,而无须张某的同意或与张某协商
考题
李某向张某借款5万元用于开旅行社,答应旅行社开业后3个月还款,张某同意。李某拿到5万元后并没有去开旅行社而是用于购买家用电器,张某知道后要求李某立即还款,李某声称还款的期限是旅行社开业后3个月,现在旅行社还没有开业自己没有还钱义务。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李某还钱的期限未到,李某可以不还钱B.李某还钱的期限视为已到,李某应当还钱C.李某还钱的条件未成就,李某可以不还钱D.李某还钱的条件视为已成就,李某应当还钱
考题
李某欠张某5万元,双方约定于2012年5月2日李某偿还张某的借款,但2012年6月2日,李某仍未还钱,于是张某向李某表示同意其延期履行债务,此行为在法律上将产生的效果是()。A.改变法定时效期间
B.诉讼时效的延长
C.诉讼时效的中断
D.诉讼时效的中止
考题
李某向张某借款5万元用于开旅行社,答应旅行社开业后3个月还款,张某同意。李某拿到5万元后并没有去开旅行社而是用于购买家用电器,张某知道后要求李某立即还款,李某声称还款的期限是旅行社开业后3个月,现在旅行社还没有开业自己没有还钱义务。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李某还钱的期限未到,李某可以不还钱
B. 李某还钱的期限视为已到,李某应当还钱
C. 李某还钱的条件未成就,李某可以不还钱
D. 李某还钱的条件视为已成就,李某应当还钱
考题
张某于1997年5月4日向李某借款2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3年。2000年5月9日,张某还没有还款。李某经调查,发现张某家里除了旧电视外,已经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了。只有张某由于帮助王某做木工活,还有3万元工钱没有拿回来,都已经到期近半年了。由于王某是张某的妻弟,不好意思向他要,所以,一直都欠着。下列关于本案李某享有债权人的代位权的理解,正确的是:A:李某可以以张某的名义向王某要回这欠款3万元,其中2万元用于偿还自己的债款
B:李某可以扣押张某的旧电视来行使其代位权,总之,代位权就是只要还钱就行
C:李某可以请求张某或王某偿还王某所欠张某的工钱,以便偿还自己的债款
D:李某可以直接享有债权人的代位权,而无须张某的同意或与张某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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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向刘某借款,以自己所有的一辆奥迪轿车进行抵押,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王某又向关某借款,仍以奥迪轿车进行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王某再向张某借款,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王某到期不能还款,刘某等人将奥迪轿车拍卖,扣除拍卖费用后剩余20万元,应向刘某偿还本息10万元,应向关某偿还本息5万元,应向张某偿还本息1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王某应向刘某偿还8万元,向关某偿还4万元,向张某偿还8万元
B:王某应向刘某偿还10万元,向关某偿还5万元,向张某偿还5万元
C:王某应向刘某偿还7.5万元,向关某偿还5万元,向张某偿还7.5万元
D:王某应向刘某偿还5万元,向关某偿还5万元,向张某偿还10万元
考题
王某与张某原系夫妻。2007年1月16日,为给王某治病,张某以自己的名义向赵某借款3万元,约定于2007年5月16日偿还,并出具借条一张。孙某以保证人的身份在借条上签字,但未与赵某约定保证方式、保证期间和保证范围。债务到期后,张某未偿还借款。2007年7月5日,王某与张某协议离婚,双方约定由张某负责偿还欠赵某的3万元借款。因张某一直未偿还欠款,赵某遂于2007年12月19日诉至法院,请求张某、王某和孙某共同偿还此笔欠款。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1)张某以自己的名义向赵某所借款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什么? (2)本案保证合同中的保证方式和保证范围应如何确定?请说明理由。 (3)王某与张某离婚协议中关于偿还欠款的约定的法律效力如何? (4)孙某是否应当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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