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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于下列哪些民事案件,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无权管辖?( )
A.遗产继承糾纷案件 B.海难救助费用列纷案件
C.共同海损纠纷案件 D.不动产物权纠纷案件
A.遗产继承糾纷案件 B.海难救助费用列纷案件
C.共同海损纠纷案件 D.不动产物权纠纷案件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解析:A、B、C、D
考点:地域管辖
讲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无权管辖遗产继承纠纷案件和不动产物权纠纷案件。《民事诉讼法》第31条规定,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据此,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无权管辖海难救助费用案件和共同海损纠纷案件。故,A、B., C、D均是本题的应选项。
考点:地域管辖
讲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无权管辖遗产继承纠纷案件和不动产物权纠纷案件。《民事诉讼法》第31条规定,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据此,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无权管辖海难救助费用案件和共同海损纠纷案件。故,A、B., C、D均是本题的应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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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管辖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B.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C.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D.因公司设立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考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人民法院管辖。A:被告住所地
B:原告住所地
C:被告经常居住地
D: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
考题
(2014年; 2019年)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因港口作业发生的纠纷,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是( )。
A.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
B.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C.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D.原告住所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考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A、被告住所地或被救助船舶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B、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C、被告居住地和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D、原告住所地或者救助地人民法院管辖
考题
单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因港口作业发生的纠纷,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是( )。A
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B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C
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D
原告住所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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