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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老王过世后给三个儿子王大、王二和王三留有房屋三套,其中一套房屋长期被老张租用,在继承遗产的过程中,王大要求老张在租赁期限届满后搬出房屋,老张拒绝搬出房屋并主张自己已经合法取得此房的所有权,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王大将老张起诉至法院,关于本案的当事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王二和王三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
B
因为是王大起诉,人民法院应当直接将王大列为单独原告
C
如果人民法院通知了王二和王三,其表示不愿意参加诉讼,则不应再将其列为共同原告
D
由于是部分继承人起诉,主体资格不健全,法院应当驳回起诉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解析:
考查遗产继承案件部分继承人起诉的当事人确定,根据《民诉意见》第54条规定,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把其列为共同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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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王大、王二二人系同胞兄弟,其父死后,留下一套房子和10万元的存折。兄弟二人为遗产之事引起纠纷,王大为人十分霸道,和其妻商量,欲独占财产,王二自然是不依。于是,在一次争执中,王大将王二打伤。王二向人民法院起诉王大,控告王大对其人身权利造成损害,同时提出遗产继承一事,要求法院一并解决。问:王二的诉讼请求是否能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来处理?为什么?
考题
被继承人王明春于1997年去世,其妻王张氏先于其死亡。王明春有子王繁学、王繁茂两人,有女王繁丽、王繁梅两人,其长女王繁丽于1996年死亡,留有一子李玉芬,一女李玉玲。现王繁学与王繁茂两人因继承王明春的遗产发生纠纷,王繁学以王繁茂为被告诉诸法院。法院受理此案后,通知王繁梅、李玉芬、李玉玲参加诉讼,王繁梅表示愿意参加诉讼,但她参加诉讼对遗产分划的观点既不同意王繁茂的观点,也不同意王繁学观点,李玉芬表示参加诉讼,李玉玲则表示想继承王明春的遗产,但不愿参加诉讼。在此情况下,本案原告应该是哪些人?()
考题
王某手2007年3月死亡,留有遗嘱一份,将全部房产留给女儿王甲,遗嘱在女儿手里。王某死亡以后,王某的儿子王乙负担了全部丧葬费之后将王某的房屋卖给了李某,尚未办理过户手续。王某的另外一个儿子王丙从外地赶回来起诉,至法院要求继承遗产。法院受理此案以后,王甲从外地赶回来手持遗嘱,向法院要求将该房屋判给自己。下列关于诉讼地位说法正确的是( )A.王甲在本案中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B.李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C.如果王甲手里没有遗嘱,而只是要求平分遗产,则王甲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D.如果王甲不知道父亲去世的消息,则法院应当通知王甲参加诉讼
考题
王家三兄弟共同继承了祖上的独居小院一座。1999年王三去广州打工期间,王大和王二因为三人共有房屋产权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王大败诉。王大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在此期间,王三打工归来,发现王大与王二的纠纷侵犯了他的继承权,于是向二审法院申请参加了诉讼,法院调解未果,请问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A.继续审理,作出判决B.裁定驳回王三的申请C.发回一审法院重审D.反复调解
考题
王家三兄弟共同继承了祖上的独居小院一座。1999年,王三去广州打工期间,王大和王二因为共有房屋产权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王大败诉。王大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在此期间,王三打工归来,发现王大与王二的纠纷侵犯了他的继承权,于是向二审法院申请参加了诉讼,法院调解未果,请问: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A.继续审理,作出判决B.裁定驳回王三的申请C.发回一审法院重审D.反复调解
考题
被继承人王明于1999年去世,其妻王于氏先于其死亡。王明有子王学、王茂,有女王丽、王梅。其长女王丽于1997年死亡,留有一子李芬,一女李玲。现王学与王茂二人因继承王明的遗产发生纠纷,王学以王茂为被告诉至法院。法院受理后,通知王梅、李芬、李玲参加诉讼,王梅表示愿意参加诉讼,但她对于遗产的划分,既不同意王茂的主张,也不同意王学的主张;李芬表示参加诉讼;李玲则表示想继承王明的遗产,但不愿参加诉讼。在此情况下,法院如何列原告?()A、王学B、王梅C、李芬D、李玲
考题
王某与李某为一幢楼房的权属发生纠纷,起诉至人民法院。张某向人民法院主张该幢楼房归他所有,人民法院遂追加张某为第三人。其后原告王某申请撤诉,根据上述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如果人民法院允许王某撤诉,应以张某为另案原告,王某、李某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
B:如果人民法院允许王某撤诉,应由张某取代王某作为原告,李某为被告,继续审理
C:如果人民法院允许王某撤诉,应以李某为原告,张某为被告,继续审理
D:如果人民法院允许王某撤诉,应以王某为另案被告,张某为另案原告,诉讼另行进行
考题
张强将自己的房屋卖给李立,并办理了过 户手续。张强将房子卖给李立前该房一直由王石租 住,租赁合同到期后,王石拒绝搬出,于是李立向法院 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王石搬出该房。在诉讼过程 中,王石向该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该市房地产管理 局,请求法院确认李立手中的房屋产权证无效。此时, 对此人民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
A.继续审理
B.延期审理
C.中止诉讼
D.终结诉讼
考题
王秉承去世后,一直扶养他的独子王史桂意欲独自继承全部遗产,遭到了其大姐王嘉陵的反对。后者将弟弟告上法庭,并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法院在开庭前通知另外一名法定继承人王史桂的二姐王嘉绪出庭。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如果王嘉绪不愿意与亲生弟弟闹僵因而不愿参加诉讼,法院可以不追加其为当事人
B:如果王嘉绪不愿意与亲生弟弟闹僵因而不愿参加诉讼,法院可以追加其为共同被告
C:如果王嘉绪不愿意与亲生弟弟闹僵因而不愿参加诉讼,也无意继承其父财产,但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法院可以允许其不参加诉讼
D:如果王嘉绪参加诉讼成为共同原告,王嘉陵的诉讼律师李某不可以同时作为王嘉绪的代理人,即使王嘉绪和王嘉陵都是原告
考题
居住在上海市浦东区的老王过世后留有位于上海市静安区的房屋一套。老王的儿子王大和王二因为房子的所有权发生争议,后王大向上海市浦东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屋归自己所有。在浦东区法院向王二送达起诉状副本后,王二认为此案在静安区法院审理对自己更为有利,于是向静安区的法院也提起了诉讼,要求房屋归自己所有,静安区法院接到诉状后进行了立案、则关于本案的管辖权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应当由甲浦东区人民法院管辖
B.应当由甲静安区人民法院管辖
C.浦东区和静安区法院都具有管辖权
D.应当由两区人民法院协商确定此案的管辖权,在无法协商确定的情况下由其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考题
作家老王过世后给三个儿子王大、王二和王三留有房屋三套,其中一套房屋长期被老张租用。在继承遗产的过程中,王大要求老张在租赁期限届满后搬出房屋,老张拒绝搬出房屋并主张自己已经合法取得此房的所有权。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王大将老张起诉至法院。在案件一审审理期间,老张又编纂了老王作品为抄袭的谣言以泄私愤,让老王的名誉受损。后王大追加诉讼请求,要求老张就侵害老王名誉权的行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关于本案的当事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王二和王三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
B.因为是王大起诉,人民法院应当直接将王大列为单独原告
C.如果人民法院通知了王二和王三,其表示不愿意参加诉讼,但是依旧表示房屋应当有自己的份额,那么就不应再将其列为共同原告
D.对于王大提出的名誉权侵权赔偿的诉讼请求,主体资格不健全,法院应当驳回起诉
考题
王大海、王大江与王小河遗产继承纠纷案
王大海(男)、王大江(男)与王小河(女)三兄妹是王翰(男)和赵林(女)的三个子女,赵林在三人年幼时去世,三人由王翰一人抚养长大。成年后,王大海常年在外地工作,王小河常年出国在外。王大江和王翰住在一起生活在甲市。后王翰病危,王大海和王小河也未能回到其身边照顾,都是王大江一人照顾。王翰去世后,留有楼房1套,存款若干,汽车1辆。王大江一直占有并居住,并将王翰留下的汽车卖出,得款7万元。王大海在得知王翰去世后回到甲市,要求王大江分割王翰留下的房屋和存款。两人发生纠纷,遂起诉至甲市基层人民法院。法院判决房屋归王大江所有,存款归王大海所有。二人均未提出上诉。后王大海认为原审法院判决错误,显失公平,欲提起再审。
【问题】
1.王大海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再审申请?应该在何期间内提出?
2.再审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王小河居住在国外并不知道该事情的发生,应当如何处理?
3.如果王大海没有提起再审,王小河得知此事的发生,应当如何救济自己的权利?应当在何期间内提出?
4.此案应当适用何种程序进行再审?为什么?
5.再审时如果王大海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对王大江卖出王翰所得车款进行分割,应当如何处理?
考题
王仁、王宜和王理系兄弟,其父母早亡,王宜和王理随长兄一家共同生活。王宜、王理和王仁一家在A县某村分得房屋6间。5年后,王宜和王理一同去外省B县工作。后王仁夫妇先后去世,住在C县的王仁之子王云将6间房屋卖给村民李某。不久王理得知此事,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他对房屋的所有权。此案应由哪个法院管辖,哪些人应参加诉讼,各自的诉讼地位是什么?
考题
王大和王二就老王去世后留有的遗产分割产生纠纷,王大诉至法院,主张自己对父亲老王的生前照顾较多,自己应当分得三分之二的遗产数额,一审法院判决王大和王二应当平分遗产。王大对此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受理后发现老王还有一个常年在外工作的儿子王三,其依法也应当分得财产,则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应当直接就本案裁判B、应当直接撤销一审裁判,发回重审C、应当告知王三可以就本案申请再审D、应当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考题
小张为高鑫装修公司的员工,王某与高鑫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协议,由高鑫公司派小张为王某的房屋装修,小张在为王某的装修过程中因为不慎弄破水管,造成王某房屋墙面大面积毁损,在与小张就赔偿事项协商无果后,王某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则本案中适格的被告是:()A、小张B、高鑫装修公司C、小张和高鑫装修公司为共同被告D、由王某的起诉确定
考题
老王过世后给三个儿子王大、王二和王三留有房屋三套,其中一套房屋长期被老张租用,在继承遗产的过程中,王大要求老张在租赁期限届满后搬出房屋,老张拒绝搬出房屋并主张自己已经合法取得此房的所有权,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王大将老张起诉至法院,关于本案的当事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王二和王三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B、因为是王大起诉,人民法院应当直接将王大列为单独原告C、如果人民法院通知了王二和王三,其表示不愿意参加诉讼,则不应再将其列为共同原告D、由于是部分继承人起诉,主体资格不健全,法院应当驳回起诉
考题
王家三兄弟共同继承了祖上的独居小院一座。1999年王三去广州打工期间,王大和王二因为三人共有房屋产权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王大败诉。王大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在此期间,王三打工归来,发现王大与王二的纠纷侵犯了他的继承权,于是向二审法院申请参加了诉讼,法院调解未果,请问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A、继续审理,作出判决B、裁定驳回王三的申请C、发回一审法院重审D、反复调解
考题
王平将房屋租赁给陈洪。陈洪擅自将房屋卖给不知情的杜莲,因办理过户手续问题,杜莲与陈洪发生争议。杜莲诉至法院要求陈洪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在诉讼种,王平得知此事要求参加诉讼获得法院准许。之后杜莲申请撤诉,下列法院的处理正确的是()。A、法院不准许杜莲撤诉,因为王平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已参加诉讼B、法院准许杜莲撤诉,告知王平另行起诉C、法院准许杜莲撤诉,王平作为另案原告,陈洪与杜莲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D、法院准许杜莲撤诉,王平作为另案原告,陈洪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
考题
王老汉去世后,其女儿王容认为大哥王大侵犯其继承权,以王大为被告起诉。法院受理案件后,通知其余三个儿子参加诉讼。王二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王三未作出任何意思表示,王四则表示要参加诉讼。下列关于当事人的说法正确的是()。A、王容是原告,王大、王二、王三与王四是共同被告B、王容、王二、王三与王四是共同原告,王大是原告C、王容、王三、王四是共同原告,王大是被告,王二不参加诉讼D、王容、王三、王四是共同原告,王大与王二是共同被告
考题
居住在甲市A区的老王过世后留有位于甲市B区的房屋一套,老王的儿子王大和王二因为房子的所有权发生争议,后王大向甲市A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屋归自己所有,在甲市A区法院向王二送达起诉状副本后,王二认为此案在甲市B区法院审理对自己更为有利,于是向甲市B区法院也提起了诉讼,要求房屋归自己所有,甲市B区法院已经立案,则关于本案的管辖权,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应当由甲市A区人民法院管辖B、应当由甲市B区人民法院管辖C、甲市A区和甲市B区法院都具有管辖权D、应当由甲市A区和甲市B区人民法院协商确定此案的管辖权,在无法协商确定的情况下由其共同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考题
单选题王家三兄弟共同继承了祖上的独居小院一座。1999年,王三去广州打工期间,王大和王二因为共有房屋产权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王大败诉。王大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在此期间,王三打工归来,发现王大与王二的纠纷侵犯了他的继承权,于是向二审法院申请参加了诉讼,法院调解未果,请问: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A
继续审理,作出判决B
裁定驳回王三的申请C
发回一审法院重审D
反复调解
考题
单选题王平将房屋租赁给陈洪。陈洪擅自将房屋卖给不知情的杜莲,因办理过户手续问题,杜莲与陈洪发生争议。杜莲诉至法院要求陈洪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在诉讼种,王平得知此事要求参加诉讼获得法院准许。之后杜莲申请撤诉,下列法院的处理正确的是()。A
法院不准许杜莲撤诉,因为王平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已参加诉讼B
法院准许杜莲撤诉,告知王平另行起诉C
法院准许杜莲撤诉,王平作为另案原告,陈洪与杜莲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D
法院准许杜莲撤诉,王平作为另案原告,陈洪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
考题
单选题王老汉去世后,其女儿王容认为大哥王大侵犯其继承权,以王大为被告起诉。法院受理案件后,通知其余三个儿子参加诉讼。王二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王三未作出任何意思表示,王四则表示要参加诉讼。下列关于当事人的说法正确的是()。A
王容是原告,王大、王二、王三与王四是共同被告B
王容、王二、王三与王四是共同原告,王大是原告C
王容、王三、王四是共同原告,王大是被告,王二不参加诉讼D
王容、王三、王四是共同原告,王大与王二是共同被告
考题
多选题居住在甲市A区的老王过世后留有位于甲市B区的房屋一套,老王的儿子王大和王二因为房子的所有权发生争议,后王大向甲市A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屋归自己所有,在甲市A区法院向王二送达起诉状副本后,王二认为此案在甲市B区法院审理对自己更为有利,于是向甲市B区法院也提起了诉讼,要求房屋归自己所有,甲市B区法院已经立案,则关于本案的管辖权,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应当由甲市A区人民法院管辖B应当由甲市B区人民法院管辖C甲市A区和甲市B区法院都具有管辖权D应当由甲市A区和甲市B区人民法院协商确定此案的管辖权,在无法协商确定的情况下由其共同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考题
单选题王大和王二就老王去世后留有的遗产分割产生纠纷,王大诉至法院,主张自己对父亲老王的生前照顾较多,自己应当分得三分之二的遗产数额,一审法院判决王大和王二应当平分遗产。王大对此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受理后发现老王还有一个常年在外工作的儿子王三,其依法也应当分得财产,则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
应当直接就本案裁判B
应当直接撤销一审裁判,发回重审C
应当告知王三可以就本案申请再审D
应当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考题
单选题王家三兄弟共同继承了祖上的独居小院一座。1999年王三去广州打工期间,王大和王二因为三人共有房屋产权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王大败诉。王大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在此期间,王三打工归来,发现王大与王二的纠纷侵犯了他的继承权,于是向二审法院申请参加了诉讼,法院调解未果,请问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A
继续审理,作出判决B
裁定驳回王三的申请C
发回一审法院重审D
反复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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