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财务与会计》章节练习(2021-07-08)

发布时间:2021-07-08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财务与会计》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一章 财务管理概论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在一定程度上能避免企业追求短期行为的财务管理目标有( )。【多选题】

A.利润最大化

B.股东财富最大化

C.企业价值最大化

D.市盈率最大化

E.每股收益最大化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利润最大化目标和每股收益最大化目标,可能导致企业短期财务决策倾向,影响企业长远发展,股东财富最大化目标和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能不同程度的避免企业短期行为。选项D是迷惑项,不属于企业财务管理目标。

2、下列关于利率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利率是衡量资金增值的基本单位

B.利率由无风险利率和风险补偿率两部分构成

C.通货膨胀预期补偿率与当前的通货膨胀水平有关

D.一定时期内利率变动幅度越大,期限风险越大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通货膨胀预期补偿率与将来的通货膨胀水平有关,与当前的通货膨胀水平关系不大。

3、下列表达式中,不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名义利率=纯利率+通货膨胀预期补偿率+违约风险补偿率+期限风险补偿率+流动性风险补偿率

B.无风险利率=纯利率+通货膨胀预期补偿率

C.名义利率=无风险收益率+风险补偿率

D.无风险利率=纯利率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无风险利率=纯利率+通货膨胀预期补偿率

4、下列有关利益冲突与协调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协调相关者利益冲突,要尽可能使企业相关者的利益分配在数量上和时间上达到动态的协调平衡

B.接收是一种通过股东约束经营者的办法

C.债权人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可以事先规定借债的用途限制,也可以收回借款或停止借款

D.激励通常包括股票期权和绩效股两种方式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接收是一种通过市场约束经营者的办法,选项B不正确。

5、下列关于财务管理目标理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利润最大化指标计算繁琐,不易于理解

B.利润最大化和股东财富最大化都考虑了风险因素

C.企业价值最大化考虑了风险与报酬的关系

D.企业价值最大化有效规避了企业的短期行为

E.利润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各有优劣、适用于不同企业或同一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

正确答案:C、D、E

答案解析:以利润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目标,其优点是指标计算简单、易于理解,所以选项A的说法错误;利润最大化没有考虑风险因素,所以选项B的说法不正确。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税务师在进行鉴证业务时必须经过不少于三级复核方可出具鉴证报告,下列不属于三级复核人员的是( )。

A.现场执业税务师
B.现场负责人
C.项目经理
D.项目负责人
答案:A
解析:
涉税鉴证业务的复核级别不应少于三级,一般采用的三级复核为:现场负责人的复核、项目经理复核、项目负责人复核。

下列关于留置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留置是监察机关根据《监察法》可以实施的一种强制措施
B.公检法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授权也享有留置权
C.留置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两次,每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
D.留置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E.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一般应当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
答案:A,D,E
解析:
本题考核留置。《监察法》第22条规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法定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所以选项A正确。《刑事诉讼法》中没有关于留置的规定,所以选项B错误。留置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所以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所在单位或家属,但有可能发生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所以选项E正确。

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签订《关于成立国利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协议》,协议约定: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担任,李海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为李海货币出资6万元,占60%王健货币出资4万元,占40%合计10万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会议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务所业务标准、程序等;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15日前,临时会议召开10日前,会议召集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执行合伙人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务所颁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名称为“国利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事务执行人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书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间没有诚意合作下去,现提出散伙。“李海未同意。2009年8月19日,事务所形成《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该《办法》对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月30日李海在英国考察学习期间事务所印章管理、报告管理、财务及行政管理等事项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负责、财务专用章由陈鸰负责、负责人印章由吴翔负责、李海的注册会计师印章由李明负责,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负责,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记录,该《办法》由事务所成员李海、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签字,王健未签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国考查学习,李海出国考察期间,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发电子邮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务所的会议室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形成《会议纲要》决定对李海予以除名处理该会议纪要由王健一人签名。同日,王健将该《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通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李海
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国,次日在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李海和王建参加会议,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列席会议,陈鸽作会议记录,会议做出关于撤销2009年9月18日,王建擅自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会议纲要及出名通知书的决议,李海和列席人员在会议刚要上签字,王建未签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体员工将事务所搬至新地址,单位通知王建,当日下午王建到公安局报警称,当日11:50,王建到事务所用钥匙打开环形锁进入办公室,发现办公室里面的一台惠普台式电脑,一台兄弟牌打印传真复印一体机,两个铁皮箱一只保险柜没有了,铁皮箱和保险柜里面都是客户资料和事务所的文件材料,后来王建打电话给事务所员工,才得知事务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建持事务所员工章以事务所名义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归还事务所有关印章,营业执照等事务所经营资料,但并赔偿因私藏事务所文件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14万,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建的起诉 2010年2月1日王建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返还事务所各项服务费15万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建德起诉, 上述两案诉讼期间,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临时合伙人会议通知的邮件内容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开临时合秋人会议,会议为期一个小时,会议内容为审议将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该邮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该案2010年2月23日庭审中,李海代理人问王健:“李海使用手机短信、邮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参加临时合伙人会议,是否知晓?”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开会与我无关。"2010年2月24日,李海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王健未出席,会议通过决议将王健除名,出席会议的有李海和事务所员工刘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会议决议邮件 该邮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
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诉李海和事务所,要求法院判决:
1、被告事务所制作的《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无效;
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务所的合伙人。

下列关于事务所文件效力及李海法律地位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将李海除名的《会议纪要》是有效的
B..2010年2月24日,将王健除名的决议有效
C..将李海和王健除名的文件都未生效,需登记以后才可生效D.2010年7月11日王健起诉李海和事务所的诉讼开始时,李海已经不是合伙人
E.2010年7月11日王健起诉李海和事务所的诉讼开始时,李海仍是合伙人
答案:E
解析: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资义务;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④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本题中并未表明发生除名事由,故对李海和王健的除名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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