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模拟试题(2020-04-08)
发布时间:2020-04-08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精选模拟习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吴某因劳动合同终止而失业。已知吴某工作年限已满6年,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已满4年,且符合失业保险待遇享受条件。吴某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 )。【单选题】
A.6个月
B.12个月
C.18个月
D.24个月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失业保险待遇的给付期限。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根据《行政许可法》,下面的情形中没有体现行政许可的信赖保护原则的是( )。【单选题】
A.《矿产资源法》规定,国务院批准开办的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内已有的集体矿山企业应当关闭或者到指定的其他地点开采,由矿山建设单位给予合理的补偿
B.在非典期间,为了防止野生动物传播非典病毒,野生动物管理部门收回了已经颁发的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同时给予了补偿
C.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撤销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对被许可人受到的损害给予赔偿
D.某直辖市的小型客车客运业务影响了环境和交通秩序,市政府决定收回小型客车许可证,同时给予了补偿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许可法的信赖保护原则。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害,行政机关给予赔偿的情况,不符合信赖保护原则的规定,体现的是救济原则。
3、根据《合伙企业法》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规定,有限合伙人( )。【多选题】
A.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B.可以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执行合伙事务
C.不可以以劳务出资
D.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须通知其他合伙人
E.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正确答案:A、C、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有限合伙企业及合伙人的特殊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4、甲超速行车,民警乙拦截下甲的车子检查其证件,甲的证件系伪造,担心被发现后遭到严惩,于是趁乙不备发动车辆,乙紧抓住车门,甲驾车行驶一段路程后,突然刹车,乙被甩出去,摔成重伤。甲的主观方面的应认定为( )。【单选题】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过于自信的过失
D.疏忽大意的过失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犯罪的主观方面。本题中,甲明知自己紧急刹车的行为可能把乙甩出去摔伤,但仍然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因此,甲的主观方面是间接故意。
5、根据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有关行政处罚设定的范围表述正确的有( )。【多选题】
A.法律可以设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B.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C.行政法规可以设定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D.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暂扣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E.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权的设定范围。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6、根据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有( )。【多选题】
A.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B.审判公开的原则
C.处分原则
D.未经法院判决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原则
E.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正确答案:B、D、E
答案解析:(1)选项A:属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2)选项C:属于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7、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行政复议第三人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单选题】
A.第三人在行政复议中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B.第三人只能经行政复议机构通知参加行政复议
C.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D.第三人在行政复议中享有与申请人基本相同的复议权利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B:第三人可以经行政复议机关通知参加行政复议,也可以主动申请参加行政复议。
8、甲市乙区政府设立了街道办事处,公民许某对该街道办事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欲申请行政复议。按照规定,许某可以向( )申请行政复议。【单选题】
A.该街道办事处
B.乙区人民政府
C.甲市人民政府
D.国务院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复议机关。对街道办事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设立该街道办事处的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9、下列人员中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有( )。【多选题】
A.配偶
B.父母
C.继子女
D.兄弟姐妹
E.丧偶儿媳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法定继承。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女婿。只有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才属于法定继承人。
10、关于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A.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
B.涉外案件的管辖权全部属于中级法院
C.高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包括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
D.最高法院仅管辖在全国内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诉案件的级别管辖。重大涉外案件的一审由中院管辖。并非所有涉外案件的一审都由中院管辖。所以选项B错误。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所以选项C错误。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1)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2)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所以选项D错误。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房地产,其转换日为房地产达到自用状态,企业开始将房地产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的日期
C.自用土地使用权停止自用,改用于资本增值,其转换日为自用土地使用权停止自用后确定用于资本增值的日期
D.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改为出租,或者自用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停止自用改为出租,其转换日为承租人支付的第一笔租金的日期
E.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改为出租,或者自用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停止自用改为出租,其转换日为租赁合同签订日
B.直销企业通过直销员向消费者销售货物,直接向消费者收取货款,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消费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C.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的、时间在1年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D.包装物租金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E.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货物的,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根据2018年教材本题知识点已变更)(1)9月3日,领用自产产品一批用于厂房改建,已知该批产品市场销售价格为100000元(不含增值税,账面成本与市场价值相同)。该厂房原值为150000元。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 117000
贷:库存商品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
(2)9月10日,因仓库管理不善导致一批原材料丢失,已知该原材料为数月前购入,已抵扣进项税额,丢失的原材料账面成本为4000元,经提请公司办公会审核后决定由责任人张某赔偿1000元,其余作为损失予以核销。甲公司先后进行会计处理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4000
贷:原材料 4000
借:管理费用 3000
其他应收款—张某 1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4000
(3)9月18日,通知某购货单位B公司归还包装物,B公司告知包装物已毁损,同意甲公司没收包装物押金10000元。已知该押金为本年7月份收取,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付款—B公司押金 1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00
(4)7月份销售一批货物给C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标明销售款20000元、增值税额3400元,当月发出货物并收到货款,因质量原因对方要求退货,甲公司接受对方要求。9月15日,按照有关规定开具了红字专用发票,并将款项退还C公司,当天收到货物并验收入库。该批货物原账面成本为15000元。甲公司未进行会计处理。
(5)假设经过正确的账务处理调整和会计处理后,甲公司当月“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借方栏目(进项税额)发生额合计为358000元,贷方栏目(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发生额合计为256000元。已知甲公司8月份应纳增值税额110000元尚未缴纳入库,且该部分税额已计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方,该企业8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余额为0。
问题:
1.根据上述资料分别说明(1)~(3)甲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请写出账务调整的会计分录;
2.根据(4)请写出9月份对该业务处理的会计分录;
3.请写出9月末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应进行有关核算的会计分录(不考虑其他因素)。
(注:金额单位为“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果需要做红字分录,可将分录中金额加方框,或在分录中金额前加“-”,或在分录中金额后标明“(红字)”。)
调整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 -17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
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68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800
(2)企业会计处理不正确。
账务调整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68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80
(3)企业会计处理不正确。
没收包装物押金应计销项税额=10000÷(1+17%)×17%=1452.99(元)
账务调整分录为:
借:其他业务收入 1452.99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452.99
2.
借:银行存款 -23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5000
贷:库存商品 -15000
3.
调整后的期末留抵税额=358000-256000=102000(元),小于增值税欠税110000元,用留抵税额抵顶欠税,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02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2000
向税务机关缴纳剩余欠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8000
贷:银行存款 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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