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模拟试题(2021-02-24)
发布时间:2021-02-24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精选模拟习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在民法理论上,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下列有关民事权利能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单选题】
A.由于法人是组织,所以法人与自然人之间民事权利能力是不平等的
B.胎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C.《著作权法》规定公民作品的发表权的权利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这说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最长可以存续到死亡后的第50年
D.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1)民事主体之间都是平等的,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也是平等的。所以选项A错误;(2)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所以选项B错误,选项D正确;(3)《著作权法》中的关于权利期限的规定是出于对特殊主体和事项进行保护的目的,并不意味着延长了自然人的权利能力的期限。所以选项C错误。
2、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一种量刑制度。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的条件有( )。【多选题】
A.所犯之罪必须是过失犯罪
B.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
C.根据犯罪分子犯罪情节和悔改表现,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D.犯罪分子不是累犯
E.犯罪分子应有立功表现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缓刑的适用条件。缓刑的适用范围: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以及死刑两个刑度带之间,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缓刑的适用对象:其一是缓刑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其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3、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下列关于移送案件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单选题】
A.对于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公安机关在24小时内告知移送机关不接受移送,无须转送其他机关
B.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的回执上签字
C.公安机关不能以资料不全为理由不接受移送
D.对移送资料不全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受案件的24小时内书面告知移送机关在3日内补正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公安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应当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的回执上签字;其中,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在24小时内转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并书面告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对材料不全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受案件的24小时内书面告知移送的行政执法机关在3日内补正,但不得以材料不全为由,不接受移送案件,故C、D选项正确。
4、甲公司与乙公司就原材料采购合同进行洽谈,其间,乙公司采取了保密措施的市场开发计划被甲公司的谈判代表得知。甲公司遂推迟与乙公司签约,开始有针对性地吸引乙公司的潜在客户,导致乙公司的市场份额锐减。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A.甲公司的行为属于正常的商业竞争行为
B.甲公司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
C.甲公司的行为属于预期违约
D.甲公司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1)乙公司的市场开发计划采取了保密措施,甲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乙公司的商业秘密;(2)甲公司和乙公司尚在洽谈过程中,合同尚未成立,谈不上违约;(3)甲公司的行为属于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5、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下列有关各方的做法中,符合法律要求的是( )。【单选题】
A.债务人的债务人向债务人清偿债务
B.债务人指定破产管理人
C.对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的合同,对方当事人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
D.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决定解除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1)选项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2)选项B:“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3)选项CD: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6、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和解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自人民法院裁定和解之日起可行使权利
B.债务人、债权人均可提出和解申请,并经人民法院裁定许可
C.和解协议草案未获债权人会议通过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和解程序
D.经出席债权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债权人会议即可决议通过和解协议草案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和解的相关规定。破产和解申请只能由债务人提出,债权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不能申请同债务人和解。所以选项B错误。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或者已经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和解协议未获得人民法院认可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和解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所以选项C错误。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应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所以选项D错误。
7、下列选项中,属于占有性担保物权的是( )。【单选题】
A.动产抵押权
B.不动产抵押权
C.留置权
D.固定财产抵押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担保物权的分类。占有性担保物权,是指以占有担保物,迫使债务人清偿债务为主要效力的担保物权。留置权、质权属此类担保物权。
8、方圆公司与富春机械厂均为国有企业,合资设立富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为30%与70%。下列有关富圆公司董事会组成的说法中,不符合规定的是( )。【单选题】
A.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B.董事张某任期内辞职,在新选出董事就任前,张某仍应履行董事职责
C.富圆公司董事长可由公司章程规定由小股东方圆公司派人担任
D.方圆公司和富春机械厂可通过公司章程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红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1)选项A: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2)选项B: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3)选项C: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4)选项D: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的除外。
9、下列关于除斥期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单选题】
A.除斥期间届满,实体权利并不消灭
B.除斥期间为可变期间
C.撤销权可适用除斥期间
D.如果当事人未主张除斥期间届满,人民法院不得主动审查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除斥期间届满,实体权利消灭。所以选项A错误。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间。所以选项B错误。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撤销权属于形成权,因此,撤销权可适用除斥期间。所以选项C正确。除斥期间无论当事人是否主张,法院均应主动审查。所以选项D错误。
10、下列有关税收违法行为及其处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对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应按偷税行为进行处罚
B.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税务机关应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C.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薄,税务机关应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D.对纳税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有权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E.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税务机关有权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正确答案:C、D、E
答案解析:选项A:偷税是指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选项B: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64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税务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选项C: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60条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税务机关应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选项D:对于抗税,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选项E: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非机动驳船
C.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船舶
D.应纳税额为人民币100元的船舶
E.应纳税额为人民币40元的船舶

B.279.072
C.217.612
D.259.192
销售净利率=436.8/5600=7.8%,2019年外部融资需要量=5600×15%×(3900/5600-700/5600)
5600x(1+15%×7.8%X(1-60%)=279.072(万元)。
法庭审理过程中,证人李某(星辉食品加工厂会计)在法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证据不充分,公诉方进行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
本案中,姜某和张某所涉的罪名有( )。
B.姜某构成逃税罪
C.姜某构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D.张某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E.张某构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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