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模拟试题(2019-11-06)
发布时间:2019-11-06
2019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精选模拟习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关于行政机关受委托的组织,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委托可以书面进行也可以口头进行
B.受委托的组织必须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行为
C.必要时受委托组织可以再委托其他组织实施行政行为
D.在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中,受委托的组织可直接当被告或复议被申请人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委托必须履行书面委托手续。所以选项A错误。受委托组织不得再转委托。所以选项C错误。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不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不是行政主体。在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中,受委托的组织不能当被告或复议被申请人。所以选项D错误。
2、《烟草专卖法》规定,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个人,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工商局应当对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B.工商局应当以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名义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C.工商局可以再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该行政许可
D.上一级烟草专卖局不用公告受委托行政机关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委托行政机关(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
3、晨曦公司向伟东公司出售并交付其生产的残疾人轮椅20台,伟东公司未付款。因欠北海公司债务,晨曦公司以协议形式将其对伟东公司的债权转让给北海公司抵债,并通知了伟东公司。下列关于该债权转让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晨曦公司债权转让通知到达伟东公司时,才对伟东公司发生债权转让效力
B.晨曦公司与北海公司转让协议生效时,对伟东公司同时发生债权转让效力
C.晨曦公司移转债权不需征得伟东公司的同意即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D.晨曦公司与北海公司的协议属于待生效合同
E.晨曦公司与北海公司的协议有效,北海公司可不通过晨曦公司而直接向伟东公司主张债权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权让与。根据《合同法》第80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在本题中,晨曦公司与北海公司的协议自双方达成债权让与合意时成立并生效,不必经伟东公司同意,但只有在通知伟东公司后才对伟东公司发生效力;如果未通知伟东公司,该协议对伟东公司不生效,但在晨曦公司与北海公司之间该协议是有效的.。债权让与后,北海公司成为伟东公司的债权人,有权向伟东公司主张债权。
4、李某从田某处购得一辆轿车,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在一次查验过程中,某市公安局认定该车系走私车,予以没收。李某不服,向省公安厅申请复议,后者维持了没收决定。李某提起行政诉讼。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省公安厅为本案的被告
B.市公安局和省公安厅为本案的共同被告
C.田某不能成为本案的第三人
D.市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E.省公安厅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B、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参加人、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本题中,省公安厅维持了没收决定,则市公安局和省公安厅为本案的共同被告。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田某同被诉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可以成为本案的第三人。所以选项C错误。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市公安局所在地和省公安厅所在地的法院均有管辖权。所以选项D、E正确。
5、行政诉讼中的书证,作为证据的文书,是指以其内容、文字、符号、图画等来表达一定的思想并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应当符合的要求包括( )。【多选题】
A.必须提供原件
B.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
C.提供报表、图纸、会计账册、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等书证的,应当附有说明材料
D.被告提供的被诉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询问笔录,应当有行政执法人员、被询问人签名或者盖章
E.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对书证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正确答案:B、C、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证据中的书证。提供书证的原件,原本、正本和副本均属于书证的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节录本。
6、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下列关于民事诉讼证据、举证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
B.无论谁提供的证据,只要未经质证均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C.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
D.当事人逾期提供的证据,法院不予采纳
E.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的证据。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但是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除外。所以选项B错误。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明但予以训诫、罚款。所以选项D错误。
7、李某购买中巴车从事个体客运,但未办理税务登记,且一直未缴纳税款。县国税局对李某作出决定,限期缴纳税款1500元并决定罚款1000元。后因李某逾期未缴纳税款和罚款,该县国税局将李某的中巴车扣押,李某不服。根据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对限期缴纳税款决定不服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
B.对罚款决定不服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
C.对扣押中巴车决定不服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
D.对罚款决定和扣押决定不服的,李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李某不服县国税局的三个决定,均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征收税款属于“征税行为”,适用复议前置制度;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扣押中巴车属于行政强制行为,不适用复议前置制度。
8、甲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提出,通过政府融资,对甲公司的普通债权,一律按确认的该债权数额的22%予以清偿。若该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分组讨论表决后获得通过,则( )。【客观案例题】
A.甲公司应当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
B.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C.重整计划经人民法院批准后由管理人负责执行
D.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甲公司和全体债权人都有约束力
E.债权人对甲公司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的影响
正确答案:B、D、E
答案解析:(1)选项A: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10日内,债务人或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2)选项C: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9、根据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有( )。【多选题】
A.拘役
B.拘传
C.管制
D.取保候审
E.逮捕
正确答案:B、D、E
答案解析:选项AC:属于刑罚。
10、根据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遵守“上诉不加刑”原则的有( )。【多选题】
A.公诉案件被告人提起上诉的案件
B.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提起上诉的案件
C.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
D.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
E.公诉案件被害人提出上诉的案件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1)选项CD: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2)选项E:被害人不享有上诉权,只能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100000
B.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100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0000
C.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100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00000
D.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100000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B.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C.契税在纳税人机构所在地的征收机关缴纳
D.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发生退房的,不得退还已纳契税
B.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C.机动车.铁路机车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D.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0%的,减按50%征收环境保护税
E.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50%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1-08-30
- 2021-07-26
- 2020-10-22
- 2020-09-14
- 2021-08-10
- 2021-07-19
- 2021-05-31
- 2020-12-19
- 2020-06-23
- 2021-07-01
- 2020-08-02
- 2021-06-18
- 2021-01-13
- 2020-04-11
- 2020-10-04
- 2020-12-21
- 2020-12-04
- 2020-11-11
- 2020-07-01
- 2021-01-19
- 2021-01-20
- 2021-03-15
- 2020-05-15
- 2020-01-31
- 2021-02-22
- 2020-05-06
- 2020-12-11
- 2020-06-06
- 2021-04-22
- 2021-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