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模拟试题(2022-02-15)

发布时间:2022-02-15


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精选模拟习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下列各项中,属于债消灭的原因的有( )。【多选题】

A.债的抵销

B.债务人将标的物依法提存

C.债权人行使撤销权

D.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归属于一人

E.债权人单方免除债务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1)债消灭的原因包括清偿、抵销、提存、免除和混同;选项D属于混同,保证债务消灭。(2)选项C:债权人对撤销权的行使结果无优先受偿权,因此,债权人成功行使撤销权并不直接导致债的消灭。

2、债权人委员会是对破产程序进行监督的机构。下列关于债权人委员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是否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应由债权人会议根据需要决定

B.债权人会议必须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

C.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定的债权人代表组成

D.债权人委员会应当经人民法院判决认可后方可设立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人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债权人委员会是否设立,由债权人会议根据需要确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1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由人民法院以书面决定认可。

3、晨曦公司向伟东公司出售并交付其生产的残疾人轮椅20台,伟东公司未付款。因欠北海公司债务,晨曦公司以协议形式将其对伟东公司的债权转让给北海公司抵债,并通知了伟东公司。下列关于该债权转让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晨曦公司债权转让通知到达伟东公司时,才对伟东公司发生债权转让效力

B.晨曦公司与北海公司转让协议生效时,对伟东公司同时发生债权转让效力

C.晨曦公司移转债权不需征得伟东公司的同意即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D.晨曦公司与北海公司的协议属于待生效合同

E.晨曦公司与北海公司的协议有效,北海公司可不通过晨曦公司而直接向伟东公司主张债权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权让与。根据《合同法》第80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在本题中,晨曦公司与北海公司的协议自双方达成债权让与合意时成立并生效,不必经伟东公司同意,但只有在通知伟东公司后才对伟东公司发生效力;如果未通知伟东公司,该协议对伟东公司不生效,但在晨曦公司与北海公司之间该协议是有效的.。债权让与后,北海公司成为伟东公司的债权人,有权向伟东公司主张债权。

4、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债权人委员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在债权人会议中应当设置债权人委员会

B.债权人委员会的成员人数最多不得超过7人

C.债权人委员会中的债权人代表由人民法院指定

D.债权人委员会无权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是否设立,由债权人会议根据需要确定。所以选项A错误。债权人委员会的成员最多不得超过9人,而非7人。所以选项B错误。债权人委员会中的债权人代表由债权人会议选任。所以选项C错误。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是管理人的职责。所以选项D正确。

5、下列关于债的保全的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债的保全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

B.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5年内行使

C.债权人的代位权行使的效果应直接归属于债务人

D.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就撤销权行使后的利益享有优先受偿权

E.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的保全。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有权请求第三人返还财产,但就收取的财产并无优先受偿权,收取的财产归入债务人的财产。

6、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不得成为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多选题】

A.自然人

B.国有独资公司

C.国有企业

D.上市公司

E.独资企业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不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的主体。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7、下列有关行政终局裁决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行政相对人对行政终局裁决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法院可以对行政终局裁决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C.国务院有权通过行政法规设定行政终局裁决行为

D.行政终局裁决行为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设定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1)选项AB:对于行政终局裁决行为,行政相对人不得向法院起诉;法院无权对行政终局裁决行为的合法性予以审查。(2)选项CD:行政终局裁决行为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设定,行政机关不能通过行政立法自行设定终局裁决行为。

8、甲公司欠乙公司40万元,一直无力偿还;丙公司欠甲公司30万元,已到期,但甲公司怠于行使对丙公司的债权。对甲公司的行为,乙公司可以( )。【多选题】

A.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公司偿还30万元

B.以债务承担为由要求丙公司代甲公司偿还30万元

C.要求甲公司承担乙公司因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D.以债权让与为由要求丙公司代甲公司偿还30万元

E.以甲公司名义起诉丙公司,但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代位权、债权让与、债务承担。债务承担,第三人必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移转形成合意。所以选项B错误。债权让与不要求履行特别的合同形式,只要第三人与债权人达成一致意思表示即可,但需要通知债务人丙公司,如果未通知丙公司,丙有权拒绝乙公司的清偿要求。所以选项D错误。代位权是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所以选项E错误。

9、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为满足甲公司开发住宅小区观景的需要,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100万元,乙公司20年内不在自己的厂区建造6米以上的建筑。甲公司将全部房屋售出后不久,乙公司在自己的厂区建造了一栋8米高的厂房。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小区业主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B.甲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C.甲公司和小区业主均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D.甲公司和小区业主均无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1)地役权具有从属性,小区业主取得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同时依法取得地役权,有权向乙公司提出请求;(2)甲公司在转让全部小区房屋后,对需役地已不具有任何权利,丧失了地役权人的资格,因此,甲公司无权向乙公司提出请求。

10、下列有关取保候审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报经同级检察院检察长批准

B.对于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不得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C.对同一犯罪嫌疑人不得同时适用保证金担保和保证人担保两种方式

D.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不得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正确答案:C、E

答案解析:(1)选项A: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3日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2)选项B: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也可以采取取保候审。(3)选项D: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曹某在当地集镇市场临时贩卖鲜活鱼,市场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章某责令其交纳有关费用,曹某拒不交纳。双方由此发生争吵,章某将曹某未卖完的鲜活鱼全部扣押,且将曹某打伤。下列关于本案涉及的主体、行为和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章某是本案行政主体
B.章某扣押曹某鲜活鱼的行为属于执行罚措施
C.章某殴打曹某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
D.章某个人应当就曹某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事实行为。(1)行政主体是社会组织,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不是行政主体,A错误。
  (2)扣押财产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不是执行罚,B错误。
  (3)章某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殴打曹某的行为是一种侵权行为,属于行政事实行为。行政事实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不以实现某种特定的法律效果为目的,而以影响或者改变事实状态为目的实施的行为,C正确。
  (4)章某是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其执行职务给相对人造成的损失,由其所属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赔偿责任,D错误。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是( )。

A.犯罪嫌疑人身患疾病的
B.经特赦令免除刑事责任的
C.行为人年满75周岁的
D.犯罪情节轻微、危害较小的
答案:B
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选项B);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下列各项中,属于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的是( )。

A.占用菜地开发花圃
B.飞机场跑道占用耕地
C.占用耕地开发经济林
D.占用耕地开发茶园
答案:B
解析:
选项B,飞机场跑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由国务院设置。关于其法律地位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它是国务院组成部门,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资格,享有规章制定权
B.它是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不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资格,也不享有规章制定权
C.它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资格,享有规章制定权
D.它是国务院直属机构,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资格,但不享有规章制定权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法律地位、行政规章的制定主体。证监会经法律、法规的授权可成为行政主体,享有规章制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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