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历年真题(2019-11-11)

发布时间:2019-11-11


2019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历年真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对因《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可撤销行为、无效行为而取得的债务人财产行使追回权的主体是(  )。【单选题】

A.债权人

B.管理人

C.破产申请人

D.债务人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因《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无效行为、可撤销行为而取得的债务人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

2、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下列关于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单选题】

A.冻结存款、汇款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

B.行政强制措施可以委托给其他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组织不得实施

C.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D.查封、扣押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3、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下列关于连续状态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连续状态是指行为人基于不同的违法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行政违法行为

B.连续状态是指行为人基于同一个违法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不同种类的行政违法行为

C.连续状态是指行为人基于不同的违法故意、连续实施数个不同种类的行政违法行为

D.连续状态是指行为人基于同一个违法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同一种类的行政违法行为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行政处罚中违法行为的连续状态,是指行为人基于同一个违法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同一种类的行政违法行为。

4、下列关于承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承诺由受要约人或第三人向要约人作出

B.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C.撤回承诺的通知与承诺同时到达要约人的,不发生撤回效力

D.承诺均须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1)选项A:承诺是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2)选项C: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同时到达要约人;(3)选项D: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5、根据《刑法》规定,下列关于危害税收征管犯罪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骗取出口退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都属于危害税收征管犯罪

B.主体只能是单位

C.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存在故意或者过失

D.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经济秩序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1)选项B:在“危害税收征管罪”中存在主体只能是自然人的情况——抗税罪,不存在主体只能是单位的情况。(2)选项C:所有的“危害税收征管罪”均是犯罪在主观方面存在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3)选项D: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管制度。

6、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下列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中,当事人应当向该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是(  )。【单选题】

A.对外汇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申请复议的案件

B.对环境保护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申请复议的案件

C.对自然资源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申请复议的案件

D.对交通运输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申请复议的案件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对海关、金融、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7、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对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而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确定被告的规则是(  )。【单选题】

A.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复议机关作为第三人

B.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

C.由当事人选择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二者之一作为被告

D.以复议机关为被告,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第三人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为被告。

8、下列关于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结果地法院管辖

B.因追索扶养费、抚育费、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C.因公司解散、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增资、公司减资、公司决议、股东知情权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

D.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E.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B、C、D、E

答案解析:1)选项A: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2)选项B: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选项C: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股东名册记载、请求变更公司登记、股东知情权、公司决议、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减资、公司增资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选项D: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5)选项E: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9、根据《刑法》及有关规定,下列关于追诉时效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连续或继续状态的犯罪,追诉时效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B.一般犯罪的追诉时效,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C.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20年

D.在追诉时效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E.超过追诉时效的,一般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选项C: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15年。

10、除王某外,下列主体中,可以作为甲公司破产申请人的有(  )。【客观案例题】

A.戊公司

B.乙市工商局

C.张某

D.周某

E.甲公司

正确答案:C、D、E

答案解析:破产申请人包括债务人(选项E)、债权人(选项CD)、依法对债务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以及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8年4月6日,A县甲在幸福路站乘坐公交车时,拒不缴纳乘车费,与司机发生冲突。在争执中,甲因多次抢夺公交车的方向盘被群众控制,司机停车后进行报警。A县公安局民警到达现场后,将甲带走进行调查,最终对甲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行政决定。甲对此不服,认为公安局民警没有告知自己有申请听证的权利,于是5月9日提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A县公安局的行政决定。复议机关经过审理认为,原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于5月27日作出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决定。甲对复议决定不服,于2018年6月3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下列关于本案行政诉讼的审理,说法正确的有( )。

A.甲在2018年11月27日前提起诉讼即可
B.被告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按期提供已经收集的证据的,经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
C.在行政诉讼审理过程中,法院要求询问当事人本人的,可以在询问之前要求其签署保证书。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拒绝签署的,且待证事实欠缺其他证据佐证的,法院对其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D.A县人民法院管辖本案时,应当在接收起诉状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E.若县法院一审判决生效后,甲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受贿行为的,有权在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再审
答案:B,C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审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选项A错误。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所以选项B正确。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当事人本人或者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到庭,就案件有关事实接受询问。在询问之前,可以要求其签署保证书。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拒绝到庭、拒绝接受询问或者拒绝签署保证书,待证事实又欠缺其他证据加以佐证的,人民法院对其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所以选项C正确。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所以选项D错误。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所以选项E正确。

李某与赵某有仇,李某为了报复赵某,打算用毒鼠强将赵某毒死。一天,李某在集市上购买了一包毒鼠强,但在回家途中失足跌入一个大坑后卧床不起,报复计划失败。本题中,李某的行为属于刑法上的(  )

A.犯罪既遂
B.犯罪预备
C.犯罪未遂
D.犯罪中止
答案:B
解析:
本案中,李某购买毒鼠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但是由于李某意志以外的原因(跌入大坑后卧病不起),在着手实行犯罪前停顿下来,因此,李某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

债权人会议由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根据《企业破产法》,下列关于债权人会议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管理人负责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
B.破产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对决议事项均享有表决权
C.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
D.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在债权人会议上若不能获得通过,应由人民法院裁定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债权人会议。(1)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负责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所以选项A错误;(2)有财产担保的破产债权人对和解协议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没有表决权,所以选项B错误;(3)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2以上,但《企业破产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选项C错误。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结婚的条件优先适用( )。

A.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B.共同国籍国法律
C.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D.婚姻缔结地法律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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