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历年真题(2020-06-28)

发布时间:2020-06-28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历年真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属于诉讼参与人的是(  )。【单选题】

A.鉴定人

B.证人

C.书记员

D.辩护人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刑事诉讼参与人包括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2、根据《企业破产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下列关于追回权和取回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有权通过管理人取回

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有权要求其缴纳出资

C.权利人主张取回权,管理人不予认可的,权利人有权以管理人为被告提起诉讼,请求行使取回权

D.权利人行使取回权,应当在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或者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前提出

E.对因《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无效行为而取得的债务人的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1)选项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2)选项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3)选项C:权利人依法向管理人主张取回相关财产,管理人不予认可,权利人以“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行使取回权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4)选项D:权利人行使取回权,应当在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或者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前向管理人提出。(5)选项E:因《破产法》规定的无效行为、可撤销行为而取得的债务人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

3、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以300万元价格将其房屋卖给乙。为少交税款,双方约定在书面房屋买卖合同中,交易价款写250万元。合同签订1周后,双方即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后因房款支付数额,双方发生纠纷。下列关于本案房屋买卖合同属性、效力及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约定房屋价款30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B.约定房屋价款25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C.甲有权请求乙支付300万元房屋价款

D.乙仅有义务向甲支付250万元房屋价款

E.甲、乙关于房屋价款250万元的约定属于虚假意思表示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本题中甲、乙为避税签订的交易价款为250万元的买卖合同为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达成的合同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据此选项ACE正确,选项BD错误。

4、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下列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中,当事人应当向该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是(  )。【单选题】

A.对外汇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申请复议的案件

B.对环境保护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申请复议的案件

C.对自然资源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申请复议的案件

D.对交通运输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申请复议的案件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对海关、金融、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5、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下列关于合伙事务执行及合伙管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受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是合伙企业的负责人

B.合伙人一律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C.合伙人可以分别执行合伙事务

D.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提出异议时,其他合伙人应当暂停该事务的执行

E.合伙企业可以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正确答案:C、D、E

答案解析:(1)选项A:受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是合伙企业的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而是一种基于委托而产生的代理关系。(2)选项B: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3)选项CDE: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6、甲公司、乙公司于5月1日签订1份买卖合同。6月1日,甲公司按约定交货。货物存在隐蔽瑕疵,乙公司当初并不知情。直至7月1日,乙公司才发现货物存在瑕疵,当即向甲公司去函,要求对该瑕疵予以补救并赔偿。甲公司于8月1日回函,拒绝了乙公司的要求。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本案乙公司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时间为(  )。【单选题】

A.6月1日

B.7月1日

C.8月1日

D.5月1日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本题中,乙公司于7月1日发现货物存在瑕疵,要求甲公司补救并赔偿,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7、下列关于合伙企业特征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合伙企业从事非固定的营利性活动

B.合伙企业属于非商事合伙

C.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通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合伙企业具有资合的团体性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我国《合伙企业法》中规定的合伙属于商事合伙,具有下列特征:(1)从事较为固定的营利性活动。(2)不具有法人资格。(3)具有人合的团体性。(4)组织形式具有持续存在性。(5)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8、下列关于公司经营范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

B.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由出资人决定

C.公司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一律无效

D.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改变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1)选项B: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属于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应依法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2)选项C:公司不得超越经营范围进行活动;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并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3)选项D: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须办理变更登记。

9、2017年2月3日,甲对房屋的权利状态属于(  )。【客观案例题】

A.已经原始取得房屋所有权

B.所取得的房屋所有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C.所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D.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E.已经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正确答案:B、E

答案解析:(1)选项AE: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是指非依他人既存的权利而是基于法律规定直接取得所有权;继受取得是指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所有权。通过继承取得所有权属于继受取得。(2)选项D: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所以甲已经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

10、下列民事权利的原始取得方式中,基于法律行为取得的是(  )。【单选题】

A.乙基于先占取得无主动产所有权

B.丙基于善意取得而取得动产质权

C.丁基于无因管理取得必要费用的返还请求权

D.甲基于合同取得合同债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权利的原始取得可基于以下方式:(1)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如善意取得动产或者不动产物权、无主物的法定归属(选项B);(2)可基于事实行为而发生,如基于先占而取得无主动产的所有权、基于添附而取得添附物的所有权、基于建造而取得不动产的所有权、基于无因管理而取得必要费用的返还请求权、基于侵权行为而取得损害赔偿请求权(选项AC);(3)可基于事件而发生,如基于不当得利而取得不当利益的返还请求权;(4)可基于法律行为而发生,如基于合同而取得合同债权(选项D)。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税务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征税行为的有( )。

A.加收滞纳金
B.适用税率
C.计税依据
D.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行为
E.代开发票
答案:A,B,C
解析:
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

2019年6月,企业为了提高产品性能与安全度,从国内购入2台安全生产设备并于当月投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万元,进项税52万元,企业采用直线法按5年计提折旧,残值率8%(经税务机构认可),税法规定该设备直线法折旧年限为10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安全设备折旧费应调整的金额是( )万元。

A.18.40
B.33.25
C.36.80
D.43.01
答案:A
解析:
会计上的折旧=400×(1-8%)÷5÷12×6=36.80(万元);
所得税允许的折旧=400×(1-8%)÷10÷12×6=18.40(万元);所以,安全设备折旧费影响所得额调增18.40万元(36.80-18.40)。

某企业2019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00万元,在营业外支出账户列支了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向贫困地区的捐款10万元、直接向某小学捐款5万元。在计算该企业201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捐款数额为( )万元。

A.5
B.10
C.12
D.15
答案:B
解析:
直接捐款5万元不允许扣除,实际公益性捐赠10万元,扣除标准=100×12%=12(万元),10万元<12万元,允许扣除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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