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历年真题(2021-05-09)

发布时间:2021-05-09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历年真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案中的函告性质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客观案例题】

A.函告行为是行政强制行为的一种

B.函告行为是行政处罚行为的一种

C.函告行为是其他侵犯财产权的行为

D.函告行为属于一种通知行为

E.函告行为属于行政事实行为的一种

正确答案:D、E

答案解析:本题中,开源公司已经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函告对开源公司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属于通知性行政事实行为。

2、根据《企业破产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下列关于追回权和取回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有权通过管理人取回

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有权要求其缴纳出资

C.权利人主张取回权,管理人不予认可的,权利人有权以管理人为被告提起诉讼,请求行使取回权

D.权利人行使取回权,应当在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或者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前提出

E.对因《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无效行为而取得的债务人的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1)选项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2)选项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3)选项C:权利人依法向管理人主张取回相关财产,管理人不予认可,权利人以“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行使取回权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4)选项D:权利人行使取回权,应当在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或者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前向管理人提出。(5)选项E:因《破产法》规定的无效行为、可撤销行为而取得的债务人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

3、甲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该合伙企业对甲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作了一定限制。某日,甲超越权限代表合伙企业与乙公司签订1份房屋租赁合同,乙公司对甲超越权限并不知情。根据《民法典》规定,该合同的效力应为( )。【单选题】

A.无效

B.可撤销

C.效力待定

D.有效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4、下列主体中,可以申请甲公司破产重整的有( )。【客观案例题】

A.王某

B.丙公司

C.周某

D.丁律师事务所

E.甲公司

正确答案:B、C、E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债务人(选项E)、其他债权人(选项C)和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选项B),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启动重整程序。

5、股份制上市企业旭日公司认为某商务局作出的决定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无权以该公司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是( )。【单选题】

A.股东、独立董事

B.股东大会

C.董事会

D.股东会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1)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企业本身自然具有原告资格,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企业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选项A中股东、独立董事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不能以企业名义起诉。(2)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由权的,可以企业名义提起诉讼。

6、下列关于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性质、法律责任承担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某一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某一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该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不承担责任

D.它是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机构性质的合伙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A、B、C选项错误。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D选项正确。

7、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由推选产生的2~5名当事人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的适用情形是( )。【单选题】

A.同案原告至少10人以上

B.同案原告至少15人以上

C.同案原告至少30人以上

D.同案原告至少5人以上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当事人10人以上的,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代表人为2~5人。

8、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下列关于刑罚适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对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一律不适用死刑

B.附加刑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

C.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D.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E.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

正确答案:B、D、E

答案解析: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A选项错误。附加刑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B选项正确。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而非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C选项错误。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D选项正确;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E选项正确。

9、下列民事权利的原始取得方式中,基于法律行为取得的是( )。【单选题】

A.乙基于先占取得无主动产所有权

B.丙基于善意取得而取得动产质权

C.丁基于无因管理取得必要费用的返还请求权

D.甲基于合同取得合同债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基于先占、无因管理取得权利系基于事实行为原始取得权利;基于善意取得动产质权,系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取得权利。基于合同取得合同债权系基于法律行为原始取得权利。

10、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特征及其设立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个人独资企业的企业财产归投资者个人所有

B.个人独资企业应按照《民法总则》《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设立

C.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法人

D.家庭可以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A选项正确;个人独资企业应按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设立,B选项错误。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是一个自然人,C、D选项错误。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共用题干
2010年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发生的主要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商品房600套,每套售价50万元,收取房款30000万元。预售商品房100套,每套售价60万元,预收房款1800万元。
2)将委托某施工企业建造的高档别墅一栋作价2000万元换取某块土地的使用权。经税务机关认定,其作价明显偏低。该别墅委托开发成本为2600万元,当地无同类房产售价。
3)出售自建的办公楼一栋,工程总成本1600万元,售价2500万元。
4)出售一项已由建筑公司完成土地前期开发并进行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取得转让收入5000万元。
5)将委托某施工企业建造的一栋房屋无偿捐赠给当地的一所小学,该房屋的委托开发成本为500万元。
6)将买价为1000万元的综合楼作抵押,向某商业银行贷款1200万元,期限1年,年利率6.8%。按照协议规定,抵押期间该房产由银行使用,公司不再负担贷款利息。贷款期满后,因房地产开发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力偿还贷款本金,银行将所抵押房产收归已有,该房屋核定价值为1200万元。
7)转让办公楼一栋,取得转让收入3000万元。该办公楼为上一年度购置,购置原价2000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就业务(1)和业务(2)应缴纳营业税合计( )万元。
A、1630.00
B、1664.21
C、1720.00
D、1754.21
答案:D
解析:
1.业务(1)应缴纳营业税=(30000+1800)×5%=1590(万元),业务(2)应缴纳营业税=2600×(1+20%)÷(1-5%)×5%=164.21(万元),合计=1590+164.21=1754.21(万元)。
2.将自建的房屋对外销售,涉及建筑与销售不动产两个应税行为,所以应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再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就业务(3)应缴纳营业税=1600×(1+20%÷(1-3%)×3%+2500×5%=184.38(万元)。
3.业务(4)应缴纳营业税=5000×5%=250(万元),业务(5)应缴纳营业税=500×(1+20%)÷(1-5%)×5%=31.58(万元),合计=250+31.58=281.58(万元)。
4.业务(6)应缴纳营业税=[1200×(1+6.8%)-1000]×5%=14.08(万元),业务(7)应缴纳营业税=(3000-2000)×5%=50(万元),合计=14.08+50=64.08(万元)。

中国居民企业A企业,2018年度境内外总所得为160万元。其中,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设在甲国的分支机构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设在乙国的分支机构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A企业当年度从乙国取得利息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60万元。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设在乙国的分支机构的亏损不得在境内盈利中抵减但可以在他国盈利中抵减
B.A企业当年度应纳税所得总额为160万元
C.A企业未能弥补的非实际亏损额为240万元
D.A企业当年来自乙国的未弥补亏损允许以其来自乙国以后年度的所得无限期结转弥补
E.A企业当年来自乙国的未弥补亏损允许以其来自乙国以后年度的所得结转弥补,但弥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答案:C,D
解析:
选项A,境外亏损不得在境内或他国盈利中抵减。选项B、C,其发生在乙国分支机构的当年度亏损额300万元,仅可以用从该国取得的利息60万元弥补,未能弥补的非实际亏损额240万元,不得从当年度企业其他盈利中弥补。因此,相应调整后A企业当年境内、外应纳税所得额为:境内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甲国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400(万元)。选项D,A企业当年度境外乙国未弥补的非实际亏损共240万元,允许A企业以其来自乙国以后年度的所得无限期结转弥补。

某演出公司与“黑胡子”四人演唱组合订立演出合同,约定由该组合在某晚会上演唱自创歌曲2-3首,每首酬金2万元。由此成立的债的关系属何种类型( )。

A.特定之债
B.单数之债
C.选择之债
D.法定之债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债的分类。“黑胡子”作为一个组合,与某演出公司订立演出合同,属于单数主体、约定、简单之债。

北京市税务局对甲公司例行检查后,责令其停止税收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10000元、停止其办理出口退税的决定。根据行政处罚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北京市税务局作出的责令甲公司停止税收违法行为属于行政命令

A.北京市税务局作出的责令甲公司停止税收违法行为属于行政命令
B.北京市税务局作出的责令甲公司停止税收违法行为属于税务行政处罚
C.北京市税务局对甲公司作出罚款之前,应当向甲公司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D.甲公司有权对该10000元罚款申请听证
E.甲公司有权对停止其办理出口退税的处罚申请听证
答案:B,E
解析:
(1)选项AB: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限期改正不同于警告,不是税务行政处罚,而是一种行政命令。责令限期改正形式包括责令停止税收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税收违法行为、责令限期进行纳税调整等;(2)选项CDE:税务机关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或者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0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并告知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因此,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适用范围一般限于较大数额罚款案件以及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的案件。其他如没收违法所得、停止办理出口退税等不适用听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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