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历年真题(2021-10-13)

发布时间:2021-10-13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历年真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下列关于民事诉讼管辖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对同一案件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称为协议管辖

B.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无管辖权时,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称为移送管辖

C.对同一案件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当事人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的,是指定管辖

D.对同一案件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当事人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的,是专属管辖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1)选项A:属于共同管辖;(2)选项CD:属于选择管辖。

2、下列关于定金和预付款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定金合同自合同订立时生效

B.预付款具有担保性质

C.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

D.定金等同于预付款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1)选项AC: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自“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2)选项BD:定金不同于预付款,单纯的预付款不具有担保性质。

3、下列合同中,属于双务、要式合同的是( )。【单选题】

A.建设工程合同

B.赠与合同

C.借用合同

D.委托合同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1)选项BC:属于单务合同、不要式合同;(2)选项D:委托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4、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下列关于移送案件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单选题】

A.对于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公安机关在24小时内告知移送机关不接受移送,无须转送其他机关

B.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的回执上签字

C.公安机关不能以资料不全为理由不接受移送

D.对移送资料不全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受案件的24小时内书面告知移送机关在3日内补正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公安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应当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的回执上签字;其中,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在24小时内转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并书面告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对材料不全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受案件的24小时内书面告知移送的行政执法机关在3日内补正,但不得以材料不全为由,不接受移送案件,故C、D选项正确。

5、根据民法相关规定,下列给付中,能够引起不当得利之债发生的是(  )。【单选题】

A.非债清偿给付

B.债务清偿期届至前的给付

C.履行道德义务而为的给付

D.明知无债务的给付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不当得利可以因给付而发生,给付欠缺给付目的即构成不当得利,如非债清偿。但履行道德义务而为的给付、债务清偿期届至前的给付、明知无债务的给付不适用不当得利。

6、给付迟延的构成要件之一是(  )。【单选题】

A.给付须为可能

B.债务人有拒绝给付的意思表示

C.债务未届履行期

D.给付标的物已经灭失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债的效力。给付迟延的构成要件:(1)债务已届履行期;(2)给付须为可能;(3)须有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

7、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重整申请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进入破产程序前,债务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破产管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C.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5%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D.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1)“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2)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不包括破产管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8、如果风华公司收到税务局稽查局依法下达的追缴通知后,不补缴税款、不缴纳滞纳金并不接受罚款处罚,则对其正确的处理有(  )。【客观案例题】

A.由稽查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税款、滞纳金,不移交公安机关

B.按逃税罪追究刑事责任

C.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D.按偷税罪追究刑事责任

E.由稽查局对风华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不移交公安机关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1)《刑法修正案(七)》将“偷税”修改为“逃税”后,现行《刑法》中已无“偷税罪”罪名,故选项B正确,选项D错误。(2)根据上题解析部分可知,纳税人的逃税数额达到起刑标准,若不补缴税款、不缴纳滞纳金并不接受罚款处罚的,将以逃税罪追究刑事责任,税务局稽查局应向公安机关移送该涉嫌犯罪案件。

9、田家区法院以田家区税务局稽查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贝尔德电器有限公司偷税为由判决田家区税务局稽查局败诉。下列关于行政诉讼证据收集和举证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客观案例题】

A.一审法院可以主动调查收集证据以证明贝尔德电器有限公司偷税

B.贝尔德电器有限公司应提供证据证明其行为不构成偷税

C.若原告贝尔德电器有限公司提供的证明罚款处罚决定违法的证据不成立,则被告田家区税务局稽查局对罚款处罚决定合法性的举证责任仍不能免除

D.贝尔德电器有限公司应提供证据证明其起诉符合法定条件

E.一审中,田家区税务局稽查局不能自行向贝尔德电器有限公司收集证据

正确答案:C、D、E

答案解析:(1)选项BD:原告应当提供的是其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无须自证其行为不构成偷税。(2)选项C: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被诉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对被诉行政行为的举证责任。即原告可以举证证明自己的行为不构成偷税,但若举证不成,被告仍应承担举证证明原告偷税成立、处罚合法的责任。(3)选项A:不得为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调取被告作出行政行为时未收集的证据。(4)选项E: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

10、根据《公司法》,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公司可以对外提供担保,但不可以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B.董事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均有权决定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宜

C.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提供担保的数额作出限制性规定

D.公司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但接受担保的股东不得参加担保事项的表决

E.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可以决定为本公司股东提供担保,但是具体事项表决时需由公司半数以上股东同意才能通过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1)选项ADE: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受公司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1/2)通过。(2)选项B:例如某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提供担保,不论担保对象是何人,均需由股东会作出决议”;根据规定,公司为他人(非股东、非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因此,该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效,而此时董事会将不享有担保决策权。(3)选项C:公司章程对担保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关于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的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的董事仅限于出席会议并投赞成票的董事
B.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
C.董事会会议议事方式一律由法律规定
D.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E.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一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答案:B,D
解析:
选项AB: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不论是否投赞成票均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选项CE:有限责任公司中,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中,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税收程序法是指如何具体实施税法的规定。下列有关税收程序法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办理税务登记是纳税人应尽而非法定义务
B.纳税申报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程序
C.提供担保是纳税人纳税前必经的程序
D.纳税人只要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即可对其实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答案:B
解析:
选项A,办理税务登记是纳税人应尽法定义务;选项C,提供担保不是纳税人纳税前必经的程序;选项D,强制执行措施需要同时满足超过纳税期限、告诫在先和超过告诫期的条件。

甲公司将持有的乙公司20%有表决权的股份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权益法核算。该投资系甲公司2015年购入,取得投资当日,乙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均相同。2016年12月25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1000万元从乙公司购入一批产品,甲公司购入后作为存货核算,至2016年12月31日尚未对外部第三方出售。乙公司生产该批产品的实际成本为800万元,乙公司2016年度利润表列示的净利润为3000万元。
甲公司在2016年度因存在全资子公司丙公司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假定不考虑增值税及所得税等其他因素,下列关于甲公司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合并财务报表中抵销存货40万元
B.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投资收益560万元
C.合并财务报表中抵销营业成本160万元
D.合并财务报表中抵销营业收入1000万元
E.合并财务报表中抵销营业收入200万元
答案:A,B
解析:
个别财务报表确认乙公司净利润时应调减净利润200万元(1000-800),减少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收益40万元(200×20%)。
合并财务报表直接抵销虚增存货价值40万元,同时将原个别财务报表减少的长期股权投资40万元予以恢复。
甲公司个别财务报表的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560[(3000-200)×20%]
 贷:投资收益                   560
甲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调整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40
 贷:存货                     40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合伙企业解散事由的有(  )。

A.合伙期限届满,全体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B.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C.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
D.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E.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20日
答案:A,B,C,D
解析:
选项E: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日,而不是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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