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章节练习(2021-08-02)
发布时间:2021-08-02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十一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中,正确的有()。【多选题】
A.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可对外以企业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B.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C.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
D.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E.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1)选项A: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可起字号并对外以企业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2)选项E: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甲欲开饭店,与高级厨师乙商量请其加盟,并说:“你无须投资,店面、餐具和资金由我负责,你只负责炒菜就行,利润三七分成,我得七,你得三。”乙应允。此后,甲以投资人的名义开了饭店,饭店的营业执照上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丙。第一年,饭店获利颇丰,按三七分成,甲获利21万元,乙获利9万元。第二年,饭店经营期间发生中毒事件,顾客丁索赔70万元。根据规定,下列有关丁索赔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丁应向丙索赔
B.丁应首先向丙索赔,不足部分向乙索赔
C.丁应向甲索赔49万元,向乙索赔21万元
D.丁应向乙、丙共同索赔70万元
E.丁不能向乙索赔,因为乙与丁之间不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A、E
答案解析:(1)由于是饭店经营期间发生的中毒事件,应以个人独资企业丙为侵权责任主体,受害人应向丙主张赔偿;(2)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由其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按照本题案情交代的登记情况,丙的投资人为甲,因此,丙的财产不足清偿的,由甲承担偿还责任;(3)乙“无须投资”,并非投资人,只是其劳动报酬与企业利润挂钩而已,乙应作为丙企业雇员对待,其职务行为引起的侵权责任并不由其直接对外承担,因此,乙与丁不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
3、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 )顺序清偿。【单选题】
A.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其他债务;所欠税款
B.所欠税款;其他债务;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C.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所欠税款;其他债务
D.其他债务;所欠税款;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二)所欠税款;(三)其他债务。
4、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多选题】
A.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B.个人独资企业解散,不可以由投资人自行清算
C.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D.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E.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正确答案:B、C、E
答案解析:(1)选项B: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2)选项C: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3)选项E: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5、甲是应届毕业大学生,为响应国家“千人创业,万人创新”号召,准备创办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从事软件开发,经甲查阅相关资料后,甲对个人独资企业法律规定有了一定了解,下列关于甲对个人独资企业法律规定的理解错误的是( )。 【单选题】
A.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
B.个人独资企业财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
C.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须自行管理企业事务
D.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长时间零税负的纳税人
C.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的纳税人
D.重点税源户
E.日常管理中发现较多问题的纳税人
B.三部门作出相关处理意见的行为具有可诉性
C.市林业局致函县政府的行为不具有可诉性
D.县政府专题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具有可诉性
B、C两公司均不设股东会,应由股东会作出的重大决议均由A公司通过电话下达。两家公司的年度会计报告无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任何时候公司股东都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A公司经营2年后,股东乙决定对外转让持有A公司的股权,于3月6日向甲、丙两位股东发出书面通知;两位股东均在10日内回复,拒绝乙的要求;乙要求甲、丙收购乙持有的股权,甲、丙也不同意。4月10 日,乙将所持有的股权转让给丁。
若甲在股东会上提出分配股利,但股东会决议当年不分配利润。那么甲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情形有( )。
B.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C.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D.不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召开股东会
E.股东会会议决议减少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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