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章节练习(2020-06-19)
发布时间:2020-06-19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八章 物权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财产中,不可以作为抵押权客体的是( )。【单选题】
A.工厂的半成品
B.正在建造的船舶
C.以招标方式取得的荒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D.土地所有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不得抵押的财产范围。土地所有权不能抵押,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抵押。
2、根据占有是否依据本权,可以将占有分为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下列占有中,属于无权占有的是( )。【单选题】
A.所有权人对于所有之物的占有
B.留置权人对留置物的占有
C.拾得人对于遗失物的占有
D.质权人对于质物的占有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占有的分类。拾得人对遗失物的占有为无权占有。
3、下列物权中,只能是动产物权的是( )。【单选题】
A.所有权
B.抵押权
C.留置权
D.用益物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物权的分类。所有权、抵押权及用益物权的客体都既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只有留置权的客体只能是动产。
4、甲拥有一座房子,但房屋登记簿上登记的是乙的名字。乙与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在丙支付了合理的购房款后,乙协助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则丙( )。【多选题】
A.可以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B.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C.可以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D.可以要求甲返还购房款
E.是善意取得
正确答案:A、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信原则。依公信原则,即使公示的物权名义人不是真正的物权人,善意受让人基于对公示的信赖,仍能取得物权。
5、甲拥有一座房子上下两层,甲将房子的第一层作为门脸房出租给了乙,自己在第二层上居住。后甲将该套房屋一并出卖给了丙。则甲对房屋行使了( )。【多选题】
A.占有权能
B.使用权能
C.收益权能
D.处分权能
E.放弃权能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所有权的权能。甲是房子的所有权人,并且自己在第二层上居住,是占有权能与使用权能的体现;甲将第一层作为门脸房出租给乙收取租金,是收益权能的体现;后甲将该套房屋出卖给了丙,是处分权能的体现。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税务师行业主管部门因检查执业质量需要进行查阅的
C.税务师事务所潜在客户需要进行查阅的
D.公安机关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需要进行查阅的
E.人民检察院、人民法晥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需要进行查阅的
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取得该股权时应确认的资本公积和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分别为( )万元。
B.21950,24020
C.21950,24000
D.7950,10020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30000×80%=24000(万元)。
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 24000
贷:股本 2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2000
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50
管理费用 20
贷:银行存款 70
B.清算损益表
C.清算现金流量表
D.债务清偿表
E.清算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B.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C.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
D.15万元以上的年所得
E.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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