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章节练习(2020-06-27)

发布时间:2020-06-27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六章 行政诉讼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李某从田某处购得一辆轿车,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在一次查验过程中,市公安局认定该车系走私车,予以没收;李某不服,向省公安厅申请复议,省公安厅维持了没收决定。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单选题】

A.李某提起行政诉讼应以市公安局和省公安厅为共同被告

B.田某无权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李某提起的行政诉讼

C.市公安局所在地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D.省公安厅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1)选项A: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2)选项B:同提起诉讼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田某可能因走私问题承担相应的民事或者刑事责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3)选项CD:根据《行政诉讼法》(2015)第18条的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某房产原登记为甲乙共有,后甲委托丙到房管局办理换证事宜;换证过程中房管局漏登记乙为共有人,新房产证上仅将甲登记为产权人;后甲将房屋转让给丁,并与丁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乙得知此事后,以房管局的行为侵害共有人利益为由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

A.甲有权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B.丙有权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C.丁有权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D.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甲、丁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E.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甲、丙、丁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1)选项ABC: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在本题中,甲、丁与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丙仅为受托人,与被诉行政行为没有利害关系。(2)选项DE:当行政机关的同一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3、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与本案有关的某些证据,原告或者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这些证据不包括( )。【单选题】

A.由国家机关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

B.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

C.被告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供的证据

D.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与本案有关的下列证据,原告或者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1)由国家机关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3)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4、某县工商局认定王某经营加油站系无照经营,予以取缔。王某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在该局作出维持决定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取缔决定。关于此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市工商局审理王某的复议案件,应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

B.此案的被告应为某县工商局

C.县工商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D.市工商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E.如法院认定取缔决定违法予以撤销,则市工商局的复议决定自然无效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程序、行政诉讼被告和管辖的确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因此,本案中县工商局和市工商局为共同被告。所以选项B错误。复议机关与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对复议决定和原行政行为一并作出裁判。所以选项E错误。

5、廖某因县民政局拒绝向其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向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县民政局依法履行职责,向其给付最低生活保障金。法院经审理认为,廖某申请的给付理由不成立。对此,法院应( )。【单选题】

A.裁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B.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C.判决被诉行政行为合法

D.判决维持原行政行为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一审裁判种类。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6年)下列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年应税销售额标准是指一个纳税年度的销售额
B.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一般纳税人应税行为的年应税销售额
C.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连续12个月(或4个季度)经营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D.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以选择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E.个体工商户不能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答案:B,C,D
解析:
选项A,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选项E,其他个人(自然人)不得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2012年)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案件有( )。

A.专利侵权案件
B.票据案件
C.不动产案件
D.遗产继承案件
E.合同纠纷案件
答案:A,B,E
解析:
(1)选项ABE:为适用特别管辖的纠纷,但特别管辖不妨碍普通管辖(“原告就被告”)的适用;(2)选项C: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选项D: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A市甲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甲所”)是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2018年年初,合伙人王某为了招揽业务向介绍案源者支付高额介绍费;A市财政局接到举报后对甲所予以警告,并责令其停业整顿。甲所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被告撤销了对甲所的处罚,甲所遂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审查后裁定不准撤诉,继续审理此案,但原、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均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2018年年底,乙公司以王某为其审计财务状况期间,收受对方当事人财物,与对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乙公司利益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所赔偿其损失120万元;丙公司以王某欠付其个人借款50万元为由,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王某在甲所的部分财产份额以清偿债务。
2019年年初,甲所召开合伙人会议以王某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为由,决定将王某除名,王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关甲所申请撤诉的行为和人民法院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由于被告已经撤销了对甲所的处罚,甲所应当撤诉
B.只要申请撤诉是甲所真实意思表示,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准许
C.被告撤销了对甲所的处罚,若甲所未申请撤诉,要求人民法院就被告的原行为作出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行为违法的,只能作出确认违法的判决
D.由于原、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
E.由于原、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答案:C,E
解析:
(1)选项AC: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被诉行政行为的,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确认判决。(2)选项B:根据规定,被告改变被诉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准许:①申请撤诉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②被告改变被诉行政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超越或者放弃职权,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③被告已经改变或者决定改变被诉行政行为,并书面告知人民法院;④第三人无异议。(3)选项DE: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准许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在本题中,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原被告均已经被合法传唤,且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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