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章节练习(2020-03-15)

发布时间:2020-03-15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十三章 公司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公司设立时,5名发起人应当认购的股份总数至少为( )万股。【客观案例题】

A.300

B.600

C.750

D.900

E.1050

正确答案:E

答案解析: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2、下列关于公司设立登记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单选题】

A.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B.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C.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D.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设立登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3、2014年5月,东湖有限公司股东申请法院对公司进行司法清算,法院为其指定相关人员组成清算组。关于该清算组成员,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单选题】

A.公司债权人唐某

B.公司董事长程某

C.公司财务总监钱某

D.公司聘请的某律师事务所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的成员。

4、甲、乙、丙三人是忠信有限公司的股东,甲为执行董事,丙为唯一监事。公司经营不善,持有公司15%股权的乙半年来多次要求甲、丙召集临时股东会寻求解决方案均遭到拒绝。乙可以( )。【单选题】

A.自行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会

B.申请工商行政机关撤销甲的执行董事职务

C.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散公司

D.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自己的股权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情形、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有限公司股东间产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召开临时股东会、转让股权退出公司或请求解散公司等途径解决。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5、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限制,下列选项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多选题】

A.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B.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半年内不得转让

C.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

D.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E.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正确答案:A、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限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同-类应纳税凭证需要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期限计算纳税,最长期限不得超过( ) 个月。

A.1
B.5
C.10
D.3
答案:A
解析:
同一类应纳税凭证需要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期限计算纳税,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

下列关于发行普通股股票筹资特点的说法,错误的有( )。

A.不易及时形成生产力
B.相对于债务筹资,普通股筹资的成本较低
C.两权分离,有利于公司自主经营管理
D.公司控制权分散,容易被经理人控制
E.不利于吸收新的投资者
答案:B,E
解析:
选项B,股票筹资比债务筹资的成本高;选项E,普通股筹资以股票作为媒介,便于股权的流通和转让,便于吸收新的投资者。

(2018年)下列情形中,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契税计税依据的有( )。

A.房屋赠与
B.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与
C.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D.以竞价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E.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房屋交换
答案:A,B,E
解析:
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其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其计税依据是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对于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明显不合理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其目的是防止纳税人隐瞒、虚报成交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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