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章节练习(2022-03-02)

发布时间:2022-03-02


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九章 债权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超过( )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单选题】

A.5

B.10

C.15

D.2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租赁合同的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在甲、乙双方未约定交付地点的情况下,乙公司办理好托运手续,将该套精密仪器设备交付通达运输公司承运。在运输途中,发生山体滑坡,该套精密仪器设备全部毁损。下列关于本案损害赔偿及风险负担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客观案例题】

A.乙公司负担风险,无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50万元货款

B.通达运输公司无须赔偿

C.乙公司有权要求通达运输公司赔偿

D.甲公司负担风险,应当向乙公司支付150万元货款

E.甲公司有权要求通达运输公司赔偿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1)选项AD: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甲公司)承担。(2)选项BCE: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题中毁损、灭失是因为不可抗力引起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3、美达家具厂得知Z机关所建办公楼要购置一批办公桌椅,便于2月1日致函Z机关以每套1000元的优惠价格出售办公桌椅,数量有限,售完为止。Z机关考虑到美达家具厂生产的家具质量可靠,便于2月2日回函订购300套桌椅,提出每套价格800元,同时要求3个月内将桌椅送至Z机关,验货后七日内电汇付款。美达家具厂收到函件后,于2月4日又发函Z机关,同意Z机关提出的订货数量、交货时间及方式、付款时间及方式,但同时提出其每套桌椅售价1000元已属优惠价格,考虑Z机关所订桌椅数量较多,可以按每套桌椅900元出售。Z机关2月6日发函表示同意。2月7日,美达家具厂电话告知Z机关收到2月6日函件。该合同的要约为( )。【单选题】

A.2月1日美达家具厂发出的函件

B.2月2日Z机关发出的函件

C.2月4日美达家具厂发出的函件

D.2月6日Z机关发出的函件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1)2月1日美达家具厂发出的函件属于要约邀请;(2)2月2日Z机关发出的函件属于要约(已失效);(3)2月4日美达家具厂发出的函件属于新要约,即该合同的要约;(4)2月6日Z机关发出的函件属于承诺。

4、甲公司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公告,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得知公告后向甲公司发出了投标书。甲公司经过决标,确定乙公司中标,并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下列有关本案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甲公司发出招标公告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要约邀请

B.甲公司发出招标公告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要约

C.乙公司发出投标书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要约

D.乙公司发出投标书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承诺

E.甲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承诺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招标是要约邀请,投标是要约,定标是承诺。

5、根据合同订立理论,下列关于招投标环节的属性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招标是要约邀请

B.投标是要约邀请

C.招标是要约

D.投标是要约

E.定标是承诺

正确答案:A、D、E

答案解析:招标是要约邀请,A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投标是要约,D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定标是承诺,E选项正确。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对下列税务行政复议范围中的( )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确认纳税主体
B.不予抵扣税款
C.不予开具完税凭证
D.不予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E.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答案:C,D,E
解析:
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必须先向税务机关提出复议,如果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选项AB属于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因此,选项AB应当属于复议前置的范围,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关于自诉案件的审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B.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C.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不可以进行调解
D.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E.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答案:A,B,D,E
解析:
本题考核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2)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所以选项A正确。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所以选项B正确。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公诉转自诉的案件不适用调解。所以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所以选项E正确。

企业发生的广告费,下列所得税处理正确的是()

A.酒类制造企业的广告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B.医药销售企业的广告费,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30%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C.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筹办费,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D.签订广告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计算税前可扣除的广告费,只能在关联企业之间平均扣除
答案:C
解析:
选项A: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酒类制造企业的广告费可以限额在税前扣除。选项B:对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选项D: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方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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