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章节练习(2021-11-10)
发布时间:2021-11-10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四章 行政强制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法定期限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根据行政强制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法定期限为( )。【单选题】
A.1年
B.3年
C.5年
D.10年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法定期限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根据行政强制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法定期限为3年。
2、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下列有关代履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但是不得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方式,且不可以委托第三人代履行
B.代履行主要适用于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给付金钱或财物等义务的行政决定而当事人到期仍未履行的情形
C.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行政机关,代履行人以及当事人共同分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D.代履行3日前,行政机关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且实施代履行前行政机关应送达代履行决定书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代履行3日前,行政机关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且实施代履行前行政机关应送达代履行决定书
3、甲公司因排污不符合标准被县环保局责令其停止生产,限期1个月内清除污染源。甲公司拒不履行,县环保局拟对甲公司实施代履行,下列各项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单选题】
A.县环保局可对甲公司责令停业及限期清除污染物实施代履行
B.县环保局委托第三方代为履行的,代履行的费用由县环保局负担
C.催告书送达甲公司3日后仍未履行的,方可实施代履行
D.县环保局委托第三方代为履行的,可以派员到场监督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1)选项A:责令停产停业不能代履行。(2)选项B: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代履行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3)选项D:代履行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派员到场监督。
4、有关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多选题】
A.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可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B.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C.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D.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当场告知当事人及其家属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E.当事人拒绝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现场笔录上签名或盖章的,该现场笔录无效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1)选项B: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2)选项D: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才涉及通知“当事人家属”;(3)选项E: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并不直接导致该笔录无效)。
5、若本案县公安局对陈某作出的处罚决定是罚款1000元,陈某不服,向法院起诉, 则下列关于适用简易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客观案例题】
A.若一审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 则应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当庭宣判
B.若一审法院认为本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则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C.本案中,被告若同意适用简易程序,一审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D.二审法院审理本案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E.若一审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 则应在立案之日起15日内审结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1)选项A: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但不要求当庭宣判。(2)选项BCD: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二审不适用)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岀的;案件涉及款额2000元以下的;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除上述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只被告同意不行)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3)选项E: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45日内审结。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递延期为3年
C.现值为100×(P/A,10%,4)×(F/P,10%,3)
D.第7年末的终值为100×(F/A,10%,4)×(1+10%)+100
E.第8年末的终值为100×(F/A,10%,5)×(1+10%)
B.7.6
C.4.8
D.3.8
B.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应当根据汇率变动计算汇兑差额作为财务费用,无需再计提减值准备
C.外币交易应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近似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D.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记账本位币金额
借:营业外支出 33900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900
后附原始凭证:
(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处罚决定书1份:饮料包装瓶塑化剂超标,予以没收;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收据1份:饮料包装瓶1批,金额30000元。
经核查,该批饮料包装瓶于2019年2月购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30000元,税额为4800元。进项税额已于2019年2月申报抵扣。
问题:根据上述资料,对公司处理不符合现行增值税政策的,请指出错误之处并改正。
2019年2月抵扣了进项税额4800元,现在发生非正常损失,应将当初抵扣的全部进项税额4800元进行转出。
调整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9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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