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每日一练(2020-12-13)

发布时间:2020-12-13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包括( )。【多选题】

A.有具体的复议请求

B.属于复议范围

C.有充足证据证明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D.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E.申请人合格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在行政复议中,申请人在提出复议的时候只要提出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即可,由被申请人承担证明被申请的行政行为合法的举证责任。

2、甲公司将一艘货船卖给乙公司。下列关于给付义务类型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甲、乙完成交易后对交易所涉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属于后合同义务

B.甲在订立合同前将货船有关情况向乙如实告知的义务属于合同的从给付义务

C.乙公司支付货款的义务属于合同的主给付义务

D.甲将货船的有关文件或者资料交与乙的义务属于合同的附随义务

E.甲公司交付货船的义务属于合同的主给付义务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甲、乙完成交易后对交易所涉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属于后合同义务,A选项正确。甲在订立合同前将货船有关情况向乙如实告知的义务属于前合同义务,B选项错误。乙公司支付货款的义务属于合同的主给付义务,C选项正确;甲将货船的有关文件或者资料交与乙的义务属于从给付义务,而非附随义务,D选项错误。甲公司交付货船的义务属于合同的主给付义务,E选项正确。

3、某县工商局认定王某经营加油站系无照经营,予以取缔。王某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在该局作出维持决定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取缔决定。关于此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市工商局审理王某的复议案件,应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

B.此案的被告应为某县工商局

C.县工商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D.市工商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E.如法院认定取缔决定违法予以撤销,则市工商局的复议决定自然无效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程序、行政诉讼被告和管辖的确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因此,本案中县工商局和市工商局为共同被告。所以选项B错误。复议机关与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对复议决定和原行政行为一并作出裁判。所以选项E错误。

4、关于行政处罚的设定权与规定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A.江苏省人大制定的《江苏省旅游业营业管理条例》无权设定吊销个体旅馆营业执照的处罚

B.南京市政府颁发的规章只能对上位法设定的处罚作出具体规定

C.江苏省地方性法规就某一违法行为设定给予1~5万元罚款,南京市政府的配套实施规章中不可以将该罚款幅度规定为5~8万元

D.南京市政府规章中设定的罚款数额应当由本级人大常委会决定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的设定。地方性法规有权设定吊销个体户执照的处罚。所以选项A错误。地方规章除了有规定权以外,还有设定权。所以选项B错误。地方规章的罚款数额由省级人大常委会决定。所以选项D错误。

5、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并以其所持有的某上市公司的股权设立质押。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该质权设立的时间是( )。【单选题】

A.借款合同签订之日

B.质押合同签订之日

C.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D.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收人确认时间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转让股权收入,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确认收入
B: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C: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
D: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根据实际收款日期确认收入
E: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答案:B,C,E
解析:
选项A,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选项D,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根据《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  )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A.撤回
B.撤销
C.注销
D.吊销
答案:A
解析: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知识点】 其他章节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情形包括( )。

A.某地税局对税务人员蔡某提出的辞职申请不予批准蔡某不服而起诉
B.某自来水公司未按规定向因工致伤残的葛某发放伤残补助费葛某不服而起诉
C..某海关以李某有违反海关监管的行为为由扣押李某财物李某不服而起诉
D..某炼油厂附近居民要求环保局提供对该厂实施排污许可监督检查的记录遭到拒绝后起诉
E.某国土资源局以建城市绿化带为由收回由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发放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该公司不服而起诉
答案:C,D,E
解析:
选项A错误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的奖惩、任免等决定不属于行政诉讼受理案件的范围。
选项B错误因劳动关系引起的纠纷属于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
选项C正确对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找行不服的案件,属于行政诉讼受理案件的范围
选项D正确行政主体拒绝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或者不予答复的案件属于行政诉讼受理案件的范围
选项E正确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案件属于行政诉讼受理案件的范围。

根据土地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对于利息支出,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的,其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5%以内扣除
B.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契税,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中扣除
C.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得扣除
D.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经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应调整至财务费用中计算扣除
答案:A
解析:
选项A:对于利息支出,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其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10%以内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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