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每日一练(2021-01-21)
发布时间:2021-01-21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下列关于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未成年人不具有诉讼行为能力和诉讼权利能力
B.被宣告死亡的公民不具有诉讼行为能力和诉讼权利能力
C.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当事人进行诉讼
D.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但未完成变更登记的,应当由变更前的法定代表人继续进行诉讼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1)选项A: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也具有民事诉讼行为能力;公民的民事诉讼权利能力始于出生,未成年人也具有诉讼权利能力。(2)选项B:公民的诉讼行为能力和诉讼权利能力都终于死亡。(3)选项C: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自己名义进行诉讼。(4)选项D:法定代表人已经变更,但未完成登记,“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要求代表法人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2、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有( )。【多选题】
A.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
B.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C.行政机关委托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D.行政机关下属的事业单位
E.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其他行政机关
正确答案:A、B、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只有行政机关委托的其他行政机关才能实施行政许可,其他的组织不能接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所以选项C错误。行政机关下属的事业单位不是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只有在法律、法规有授权的情况下,行政机关下属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单位才能实施行政许可。所以选项D错误。
3、郑某将朋友李某和张某打伤,李某以郑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受理该案时,张某也向法院起诉,对王某提出索赔请求。法院受理了张某的起诉,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将上述两案合并审理。张某属于( )。【单选题】
A.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B.普通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C.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1)选项CD:张某属于自身权益受到侵害,而不单单只是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2)选项AB:“李某人身受到伤害”和“张某人身受到伤害”,是两个不同的诉讼标的,但是均为人身伤害,为同一种类诉讼标的,因此是普通共同诉讼。
4、在一起聚众斗殴案件发生时,证人甲乙丙丁四人在现场目睹事实经过,侦查人员对上述四名证人进行询问。根据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询问证人的程序和方式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单选题】
A.在现场立即询问证人甲
B.通知证人乙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餐馆提供证言
C.到证人丙租住的房屋询问证人丙
D.到证人丁的工作单位询问证人丁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5、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经复议机构同意,复议申请可以依法撤回。下列关于复议申请依法撤回的法律效果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多选题】
A.被申请人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申请复议的行政决定
B.申请人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C.申请人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被申请人可以直接自行强制执行被申请复议的行政决定
E.行政复议终止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1)《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行政复议终止。因此,选项E正确。(2)选项AD:行政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为一个全新的行政行为,申请人可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对新的行政行为提出法律救济;行政机关未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原行政行为继续发生效力,是否需要以及如何强制执行应按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进行。(3)选项B: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4)选项C:对于非复议前置案件,申请人依法撤回复议申请后,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对原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100
C.250
D.500
B.贷款给付请求权
C.扶养费请求权
D.租金给付请求权
E.运费给付请求权
B.两者都没有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因素
C.两者都必须按照预定的折现率折算现金流量的现值
D.两者都不能反映投资方案的实际投资报酬率
E.两者对同一投资方案的评价结果是一致的
B.66.21
C.66.54
D.67.26
因此:从价计征的房产税=8000×(1-30%)×1.2%×1/2+7500×(1-30%)×1.2%×1/2=33.6+31.5=65.1(万元);
从租计征的房产税=2×6×12%=1.44(万元);
甲公司2012年度应缴纳的房产税=65.1+1.44=66.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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