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每日一练(2021-04-24)

发布时间:2021-04-24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根据《刑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自首与立功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构成重大立功

B.犯罪分子甲作案后,主动向其所在单位投案,因为其单位不是司法机关,所以,其行为不构成自动投案

C.“重大犯罪”、“重大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标准,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本市或者本省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等情形

D.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刑法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E.丙和丁密谋后一起实施了抢劫行为,得手后两人分头逃窜,丙在火车站被民警抓获后即如实供述了和丁一起实施盗窃的事实,丙的行为构成立功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重大立功和自首。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也视为自动投案。所以选项B错误。“重大犯罪”、“重大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标准,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等情形。所以选项C错误。丙的行为构成坦白,而不是立功。立功是指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所以选项E错误。

2、乙公司欲购甲公司生产的一种电动自行车,双方达成购买协议,并将样品封存,且对样品质量作了说明。有关电动自行车的质量,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

A.甲公司交付的电动自行车须与样品及说明的质量相同

B.甲公司交付的电动自行车符合通常标准即可,样品仅起参考作用

C.如果甲公司交付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样品及说明的质量要求,但符合同种电动车的通常质量标准,甲公司仍需承担违约责任

D.如果该样品存在隐蔽瑕疵而乙公司不知情,则只要甲公司交付的电动自行车与样品相同,即视为甲公司完全履行合同义务

E.如果该样品存在隐蔽瑕疵而乙公司不知情,则即使甲公司交付的电动自行车与样品相同,但只要不能符合通常标准的,即应视为甲公司违约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1)选项ABC:凭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并可以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2)选项DE:凭样品买卖的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仍然应当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

3、我国《合伙企业法》明确规定了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的一些事务,这些事务包括( )。【多选题】

A.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

B.清缴所欠税款

C.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D.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E.向社保机构缴纳相应的保险费用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清算事务的执行。

4、甲县环保局与水利局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发现某化工厂排污口建在行洪通道上,并对下游河水造成污染,遂联合作出责令该厂限期拆除其排污口的决定。甲县水利局工作人员田某向该厂送达决定书时,遭到该厂职工围攻而受伤。该厂不服,以甲县水利局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法院应当通知某化工厂变更被告

B.甲县水利局可以对田某被打一事提起反诉

C.田某可以成为本案的第三人

D.若法院追加且某化工厂同意,甲县环保局为本案的共同被告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被告、第三人。本案中,县环保局与水利局为共同被告,法院应当通知原告追加被告,而非是变更被告。所以选项A错误。在行政诉讼中,被告不能提起反诉。所以选项B错误。作为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必须同提起诉讼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即被诉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或者义务。本案中,田某是县水利局的工作人员,他的行为是职务行为,他的行为后果或权利归属于县水利局,他不能作为独立的主体参加到行政诉讼活动中。所以选项C错误。

5、下列各项中,属于意定之债的是( )。【单选题】

A.悬赏广告之债

B.侵权行为之债

C.无因管理之债

D.不当得利之债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BCD:属于法定之债。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情况中,不应纳入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是( )。

A.已宣告破产的原子公司
B.规模较小的子公司
C.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其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子公司
D.受所在国外汇管制及其他管制,资金调度受到限制的境外子公司
答案:A
解析:
不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①按照破产程序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的子公司;②已宣告破产的子公司;③母公司不能控制的其他被投资单位,比如联营企业。

国内甲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外币业务采用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相关资料如下:
(1)2020年4月10日,甲公司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上购入乙公司发行的H股10000股,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公允价值为每股10.2港元,含已经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0.2港元,另以人民币支付交易费用200元,当日市场汇率为1港元=1.2元人民币,全部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
(2)2020年5月20日收到最初支付价款中所含的现金股利,当日的市场汇率为1港元=1.0元人民币。
(3)2020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的公允价值为每股12港元,当日的市场汇率为1港元=0.95元人民币。
(4)2021年7月16日,甲公司将持有的乙公司股票全部对外出售,每股15港元,以人民币支付交易费用300元,当日的市场汇率为1港元=0.9元人民币。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持有该金融资产影响损益的金额为( )元。

A.20700
B.14700
C.14100
D.20000
答案:C
解析:
持有该金融资产的损益=-200-400-6000+20700=14100(元)。

位于县城的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一幢写字楼,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地价款和相关税费共计2000万元,发生房地产开发成本2600万元,其中装修费用600万元;利息支出80万元(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且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该写字楼竣工验收后,将总建筑面积的1/2对外销售,签订销售合同,取得销售收入4500万元;剩余的建筑面积对外出租,当年取得租金收入300万元。已知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4%,可以扣除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243万元。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计算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时,扣除项目金额合计数为( )万元。

A.2323
B.2635
C.2723
D.3135
答案:D
解析:
(1)可以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000×1/2=1000(万元);(2)可以扣除的房地产开发成本=2600×1/2=1300(万元);(3)可以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80/2+(1000+1300)×4%=132(万元);(4)可以扣除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243万元;(5)加计扣除=(1000+1300)×20%=460(万元);(6)允许扣除项目金额合计=1000+1300+132+243+460=31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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