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每日一练(2020-03-09)
发布时间:2020-03-09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某纳税人经申请取得某项发票使用许可后,税务机关发现该纳税人多次实施发票违法行为。在税务机关对其作出吊销该许可证的决定前,该纳税人要求举行听证。根据法律及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多选题】
A.纳税人的听证要求应当在税务机关告知听证权利后3日内提出
B.当事人要求听证符合条件的,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当事人听证要求后15日内举行听证
C.对应当进行听证的案件,税务机关不组织听证,税务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被正当取消听证权利的除外
D.当事人不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
E.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听证的,听证中止,待障碍消除后恢复听证程序
正确答案: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1~2人代理。所以选项D说法错误。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听证应当予以终止。所以选项E说法错误。
2、某县地税局对辖区内个体户刘某作出了若干行政决定,刘某不服,拟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县地税局作出的下列决定中,刘某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是( )。【单选题】
A.决定对刘某的税款征收方式由定期定额征收改为查账征收
B.要求刘某补缴少缴的税款
C.对刘某加收滞纳金
D.对刘某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1)相对人对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不服的,适用复议前置;(2)确认税款征收方式、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均属于征税行为,处以罚款属于行政处罚。
3、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若上述复议案件属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则在( )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客观案例题】
A.被申请人市国税局稽查局提出要求
B.申请人奈普科技公司提出要求
C.申请人奈普科技公司提出要求,并经行政复议机关书面同意
D.申请人奈普科技公司提出要求,并经被申请人市国税局稽查局书面同意
E.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
正确答案:B、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的听证程序。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
4、甲、乙在履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存在先施工、后办理开工手续的行为。关于甲、乙行为的性质和有关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有( )。【客观案例题】
A.行为违法,甲、乙都应当承担行政责任
B.行为违法,法院应当判决甲、乙承担民事责任
C.甲、乙各自承担对外售房的责任
D.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E.合同无效,建筑应当拆除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先施工、后办理开工手续行为的责任。《建筑法》第64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57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由此可知,先施工、后办理开工手续的行为属于行政违法行为,甲、乙都应当承担行政责任。
5、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涉及债务人财产的行为中,无效的是( )。【单选题】
A.无偿转让财产的
B.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C.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债务的
D.对没有担保的债务提供担保的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务人财产的无效行为。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选项A、B、D的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设计收入300万元,销售收入140万元
C.设计收入400万元,销售收入170万元
D.设计收入480万元,销售收入60万元
E.设计收入520万元,销售收入50万元
B.本案专利实施权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C.甲公司股东会会议上部分股东提出的异议有效,要求合法
D.赵某向甲公司转让专利实施权的行为违反《公司法》规定
【知识点】 其他章节
位于市区的某汽车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达到低污染排放值A型小轿车。A型小轿车最高售价22万元/辆,平均售价20万元/辆(均为不含税价),汽缸容量为2.0升。2009年3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进口一批小轿车发动机,支付货款350万元,境外运输费用及保险费30万元(由买卖双方各负担50%),与购买发动机有关的且构成销售条件的特许权使用费20万元,关税税率20%,缴纳进口环节相关税金后海关放行:发生境内运费6万元、装卸费2万元,取得货运企业开具的发票。
2)购进生产用钢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40万元、增值税40.8万元,本月企业基建项目领用10%;购进汽车轮胎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万元、增值税51万元,本月生产领用80%,用于生产小轿车;购进其他生产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660万元;从某供销社购进劳保用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万元、增值税3.4万元,赠送给关系单位。
3)上月购进的汽车配件验收入库时发现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经协商决定本月予以退货,取得对方开具的红字发票,注明价款120万元、增值税20.4万元。
4)委托甲厂加工汽车零配件,委托合同注明:加工数量2万件,材料成本35万元,辅助材料3万元,支付加工费6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1.02万元。甲厂同类产品不含税售价23元/件。收回后其中80%用于本企业继续生产小汽车,1%赠送给汽车经销商。
5)销售业务:本月1日以直接收款方式销售A型小轿车30辆,每辆不含税售价20万元;采用销售折扣方式销售A型小轿车,270辆,合同约定付款日期为3月28日,如果10天之内付款,给予5%折扣;20天内付款,给予2%的折扣;20天以后付款,全额收取价款。购贷方在4月2日支付货款。本月最新推出新款跑车,销售15辆,不含税售价32万元/辆,销售时每辆按不含税售价的2%收取提货费。本月支付销货运费21万元,取得运输企业运输发票。
6)将1辆自产的A型小轿车移送用于本企业销售部门使用,提车时支付保险费0.5万元,上缴给车辆管理部门的车辆牌照费0.05万元。
7)将自产A型小轿车2辆赠送给汽车拉力赛组委会,代垫运费0.6万元,运输企业将运费发票开给组委会。
8)本月特制高性能的B型小轿车6台和电动汽车10台,其中,将2辆B型轿车用于奖励给对汽车研发有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1辆用于汽车性能试验:本月销售电动汽车5辆,不含税售价26万元/辆。B型小轿车生产成本14万元/辆。
9)将10台A型小轿车用于对外投资,投资合同约定,投资额按不含税价格核算。
10)月末盘点时发现,外购的原材料由于管理不善丢失,成本2.186万元,其中包括运费0.186万元。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认证抵扣。消费税税率:A型小轿车5%,B型小轿车9%,跑车40%,小轿车成本利润率为8%。
附表:有关成本利润率和税率
(一)成本利润率
{图}
(二)消费税税率
{图1}
啤酒:不含税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吨(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定额税率为250元/吨;不含税出厂价格在3000元/吨(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定额税率为220元/吨;
卷烟:每标准条(200支)对外调拨价在70元以上(含70元)的,税率为56%;每标准条(200支)对外调拨价在70元以下的,税率为36%。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5万支)150元。
1标准箱=250标准条
1标准条=200支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
(三)烟叶税税率为20%。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A、417.37
B、418.07
C、503.27
D、512.27
2.(6)中资产自用,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应采用平均售价,增值税销项税=20×17%=3.4(万元);(7)中将资产货物赠与他人,视同销售,增值税销项税额=20×2×17%=6.8;当月该汽车厂赠送业务应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8+6.8=10.28(万元)。
3.销项税:(2)中对外赠送劳保用品的销项税为:20×17%=3.4(万元);(4)中将零配件赠送给经销商,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23×2×1%×17%=0.08(万元);(5)中销售行为销项税=20×(30+270)×17%+32×15×17%+32×15×2%÷(1+17%)×17%=1102.99(万元);(6)中将自产货物自用,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增值税销项税=20×17%=3.4(万元);(7)中将自产货物赠送他人,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增值税销项税额=20×2×17%=6.8(万元);(8)中将自制B型小轿车送与本企业职工,视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连同销售5辆电动车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4×2×(1+8%)÷(1-9%)×17%+26×5×17%=27.75(万元);(9)中将小轿车对外投资,增值税以平均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销项税额=20×10×17%=34(万元);则当月销项税额合计:3.4+0.08+1102.99+3.4+6.8+27.75+34=1178.42(万元)。进项税:(1)中进口环节的进口增值税=(385+77)×17%=78.54(万元);(2)中购进生产用钢材可以抵扣的进项税:40.8×(1-10%)=36.72(万元);购进轮胎的进项税51万元,购进其他材料的进项税为660万元,购进劳保用品的进项税为3.4万元;(3)中因退货应冲减当期进项税额20.4万元;(4)中委托加工业务,可以抵扣的进项税是1.02;)中支付销货运费,可以抵扣的进项税为21×7%=1.47(万元);(10)中因外购原材料丢失,进项税转出=(2.186-0.186)×17%+0.186÷(1-7%)×7%=0.35(万元);则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合计:78.54+6×7%+36.72+51+660+3.4-20.4+1.02+1.47-0.35=811.82(万元)。综上,当月应纳增值税=1178.42-811.82=366.60(万元)。
4.(5)中销售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20×(30+270)×5%+32×15×40%+32×2%×15÷(1+17%)×40%=495.28(万元);(6)中将自产货物自用,视同销售计算消费税,应纳消费税=20×5%=1(万元);(7)中将自产货物赠送他人,视同销售计算消费税,应纳消费税=20×2×5%=2(万元);(8)中将自制B型轿车用于奖励员工,应视同销售,应纳消费税=14×(1+8%)÷(1-9%)×9%×2=2.99(万元);(9)中将小轿车对外投资,消费税以最高售价作为计税依据,应纳消费税=22×10×5%=11(万元);则当月应纳消费税=495.28+1+2+2.99+11=512.27(万元)。
5.由87题和88题可得出,当月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合计:(366.60+512.27)×(7%+3%)=87.89(万元)。
6.以外购汽车轮胎生产汽车轮胎,可以按照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抵扣外购轮胎已纳的消费税;将从某供销社购进的劳保用品赠送给关系单位,没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时,以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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