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每日一练(2020-01-30)

发布时间:2020-01-30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根据《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单选题】

A.行政执法人员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B.当事人申请法院保全证据,应当同时提供相应的担保

C.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可以依职权主动收集证据

D.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适应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证人证言、证据保全、证据的收集、证明效力和审查认定。当事人申请保全证据的,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担保。

2、公司设立时,5名发起人应当认购的股份总数至少为( )万股。【客观案例题】

A.300

B.600

C.750

D.900

E.1050

正确答案:E

答案解析: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3、根据《公司法》规定,下列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以及决议、通知事项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客观案例题】

A.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应以董事会的名义发出,而不是以李某的名义发出

B.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以前将会议审议的事项通知各股东

C.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长李某负责召集,总经理主持

D.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E.股东无论持有股份多少,均有权参加临时股东会议

正确答案:A、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所以选项B错误。临时股东大会应当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所以选项C错误。

4、根据行政强制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单选题】

A.行政强制措施不得委托

B.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不得委托第三人保管

C.冻结存款、汇款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

D.行政机关不得委托任何第三人代履行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1)选项B: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2)选项C:冻结存款、汇款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不得委托给其他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仅不得委托给其他组织,也不得委托给其他行政机关);(3)选项D:行政机关可以(亲自)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

5、根据税务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A.电子发票可以作为税务行政复议的证据使用

B.在税务行政复议过程中,申请人应当对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违法性举证

C.在税务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可以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

D.在税务行政复议过程中,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调查取证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1)选项A:电子证据可以作为税务行政复议证据;(2)选项B:在税务行政复议程序中,“被申请人”对其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3)选项C:在税务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4)选项D:行政复议机构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享有调查取证权,调查取证时,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向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李某受聘于一家财务咨询服务公司,2019年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领取工资13600元,个人负担三险一金2500元/月,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时,李某向单位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下:上小学的儿子一名、尚在偿还贷款的于5年前购入境内住房一套、年满60周岁的父母两名。已知李某是独生子女,所购住房为首套住房,夫妻约定子女教育和住房贷款利息全额由李某扣除。
(2)6月8日,李某兼职为某公司提供财务咨询服务,取得财务咨询报酬50000元。
(3)6月1日~12月31日将自有住房按市场价格出租给个人居住,不含税月租金6000元。
(4)6月20日,李某购入某企业债券40000份,每份的买入价格4.3元,支付有关税费645元,12月20日转让其中的20000份,每份转让价格5.1元,转让时支付有关手续费383元。
(5)8月与一家证券交易所签订期限为4个月的劳务合同,合同约定李某自9月起每月为该交易所的股民讲课四次,每次报酬1000元。?
(6)12月取得年终一次性奖金16000元,年终奖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计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回答下列问题:

<5>、李某为证券交易所股民授课,证券交易所每月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元。

A.160
B.640
C.3760
D.3840
答案:B
解析:
证券交易所每月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1000×4-800)×20%=640(元)

白某(男)与苏某(女)登记结婚3年后,苏某向法院请求确认该婚姻无效。苏某提出的下列理由中可以成立的是( )。

A.苏某登记结婚的实际年龄才18周岁
B.白某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C.白某与苏某是远房表兄妹关系
D.白某以公布苏某裸照为由胁迫苏某结婚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无效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苏某虽然登记结婚时才18周岁,但是3年后已满20周岁,无效情形已经消失。所以选项A不成立。远房表兄妹不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所以选项B不成立。因胁迫结婚的属于可撤销婚姻。所以选项D不成立。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别除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别除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B.别除权人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C.别除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不受重整程序限制
D.别除权以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为标的物
答案:C
解析:
选项C:别除权人享有不受破产与和解程序限制,可以随时单独就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但在重整程序中,别除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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