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章节练习(2020-04-04)
发布时间:2020-04-04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五章 资源税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该企业当月应纳资源税合计( )万元。【客观案例题】
A.10366.63
B.12751.25
C.12771.25
D.12451.25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该企业销售原煤应纳资源税=148400×5%=7420(万元)
该企业当月应纳资源税合计=2526.63+420+7420=10366.63(万元)
2、下列关于资源税减征、免征规定的叙述,其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纳税人开采的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应当依法缴纳资源税
B.纳税人开采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C.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D.纳税人的减税、免税项目,不能准确提供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由税务机关核定减、免税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
E.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产品的,依法缴纳资源税
正确答案:B、C、E
答案解析:选项A,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选项D,纳税人的减税、免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不予减税或者免税。
3、下列关于资源税课税数量的表述中,错误的有( )。【多选题】
A.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B.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液体盐和固体盐的数量之和为课税数量
C.对于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销售额或销售数量的,从高适用税额
D.对于非金属矿原矿自用无法确定移送数量的,应该按照开采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E.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移送使用数量征收液体盐的资源税,待实际销售固体盐时,其加工固体盐耗用的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
正确答案:B、D、E
答案解析:选项B,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固体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选项D,非金属矿应按照选矿比计算确定课税数量;选项E,纳税人以自产液体盐加工固体盐的,对于移送的液体盐不用征收资源税,仅对于加工后的固体盐征收资源税。外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的,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的外购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
4、下列各项中,应征收资源税的有( )。【多选题】
A.进口的天然气
B.在我国境内陆地专门开采的天然气
C.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D.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
E.在我国管辖海域专门开采的天然气
正确答案:B、D、E
答案解析: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应缴纳资源税;资源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所以选项A不征收资源税;煤矿生产的天然气暂不征收资源税,所以选项C不选。
5、下列关于资源税纳税地点的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
A.纳税人跨省开采资源税应税产品,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在开采地或生产地纳税
B.纳税人跨省开采资源税应税产品,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在核算地纳税
C.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D.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向开采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E.纳税人在本省范围内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其纳税地点不得调整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B:纳税人跨省开采资源税应税产品,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一律在开采地或生产地纳税;选项D: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选项E: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决定。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缴纳代扣的职工个人所得税
C.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金
D.应由在建工程负担的在建工程人员薪酬
E.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贷:银行存款
B.216
C.180
D.240
<3>、根据《行政诉讼法》,人民法院审查( ),属于对证据真实性的审查。
B.是否有影响证据效力的违法情形
C.提供证据的人或者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
D.证据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E.证据是否为原物.原件,复制件.复制品与原物.原件是否相符
B.冻结决定书交付的期限
C.冻结的账号和数额
D.冻结的理由和依据
E.冻结的期限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0-01-05
- 2021-03-12
- 2019-11-13
- 2020-03-11
- 2021-06-16
- 2021-06-02
- 2021-03-13
- 2020-05-02
- 2020-01-14
- 2021-08-04
- 2020-09-27
- 2021-07-18
- 2021-06-14
- 2021-07-29
- 2020-10-24
- 2020-07-06
- 2020-12-21
- 2021-03-27
- 2020-03-20
- 2021-06-26
- 2021-03-13
- 2021-02-23
- 2020-08-24
- 2019-12-11
- 2020-12-29
- 2021-02-15
- 2021-08-09
- 2019-11-30
- 2021-05-02
- 2021-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