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务服务实务》章节练习(2019-11-15)
发布时间:2019-11-15
2019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务服务实务》考试共37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简答题和综合题(主观)。小编为您整理第十四章 税务咨询与税务顾问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税务师建议某公司将销售货物的方式由直接收款业务,变更为分期收款销售业务等方式,这属于( )税收筹划方法的运用。【单选题】
A.利用退税
B.利用税收抵免
C.利用税法漏洞
D.利用延期纳税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利用延期纳税筹划是指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使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收而节税的税务筹划方法。根据税法规定,分期收款销售业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下列税务咨询业务中,属于企业成立初期涉税问题的是( )。【单选题】
A.对不同经营方式收入的确认时间和金额进行咨询
B.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咨询
C.对办理税务登记的咨询
D.对纳税期限的咨询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BD属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涉税问题。
3、对于新建的企业,可以选择的税收筹划思路有( )。【多选题】
A.对于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或组织,有不同的税法规定,可以选择这点作为税收筹划的思路
B.对于不同地域的企业或组织,有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选择这点作为税收筹划的思路
C.对于不同行业的企业或组织,有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选择这点作为税收筹划的切入点
D.对于不同资本结构的企业,存在不同的税收规定,可以选择这点作为税收筹划的思路
E.对于采用不同的会计方法的企业,存在计算出的应纳税额不同的情况,可以选择有利于企业税收方面的方法来确定会计处理方法
正确答案:A、B、C、E
答案解析:对于新建的企业,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可以分为三方面: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企业经营地点、行业的选择;企业会计方法的选择。
4、下列各项不属于税收法律规定方面的咨询的是( )。【单选题】
A.税收法律、法规、实施细则方面的咨询
B.税收行政规章方面的咨询
C.税收规范性文件方面的咨询
D.办税实务操作的环节的咨询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D属于办税实务方面的咨询。
5、税收筹划的“三性”不包括( )。【单选题】
A.合理性
B.合法性
C.筹划性
D.目的性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税收筹划的要点在于“三性”:合法性、筹划性、目的性。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因税务机关的责任造成少缴税款,税务机关可以在5年内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
C.因纳税人非主观故意造成少缴税款,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的追征期限为2年
D.纳税人因计算错误造成少缴税款,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的追征期为3年,同时加收滞纳金
(2)审核资料:?
①7月8日,第10号凭证:公司将自产货物用于赠送关联企业,同类产品不含税售价为120000元,成本为70000元,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营业外支出????????????70000?
贷:库存商品?????????????????70000?
②12月13日,第18号凭证,本月对一仓库进行扩建,支出金额为10万元,该仓库原值18万元,尚未提足折旧,该仓库在2019年1月4日完成验收,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10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0?
③该公司2018年6月与附近一商场签订了租赁合同一份,合同约定该公司将其购置多年,暂不使用的仓库租给商场储放货物,租期为半年,合同注明含税租金2万元,当年租金已收到,公司未做账务处理;?
④审核“其他应付款”账户,有贷方余额3.8万元,经核实,其中含非应税消费品逾期包装物押金2.32万元;?
⑤审核“管理费用”账户,其中记载有如下事项:?
A.为开发新产品发生技术开发费40万元;?
B.向其他企业支付的管理费用10万元。?
⑥审核“财务费用”账户,其中记载有如下事项:?
A.利息支出10万元(系年初向某企业借款利息支出,借款本金为5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年利率为6%);?
B.支付金融机构手续费2万元;?
C.现金折扣6万元(系购货方按约定时间还款享受的销售折扣)。?
⑦审核“投资收益”账户,2018年3月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当年取得股息、红利所得10万元;获得2018年直接投资的境内B公司分得的股息、红利20万元。?
⑧审核“营业外支出”账户,其中记载有如下事项:?
A.税收罚款及滞纳金6万元;?
B.对希望小学直接捐赠3万元。?
(3)其他情况说明:?
①企业所得税税率25%(已按企业计算的会计利润预缴了企业所得税),不动产租赁选择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1‰。?
②增值税按月缴纳,各月“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均为贷方余额,并按规定结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③题目未涉及的纳税事项,视为全部已按规定缴纳。?
要求:
<1>、根据上述审核资料,扼要指出企业存在的影响纳税的问题,作出跨年度的账务调整分录。(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在最后统一调整)
<2>、正确计算企业2018年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并作出企业所得税补税的相关分录。
①自产货物用于赠送,属于增值税中的视同销售行为,应计算缴纳增值税,因此,此业务应当补计增值税销项税额、相应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由于这是非公益性捐赠,应全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0000元,应补计增值税销项税额=120000×16%=19200(元),调账会计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92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9200
调增视同销售所得=120000-70000=50000(元)。
②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对于未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扩建支出,应先转入在建工程核算。
调账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 10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0000
应当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000元。
③企业收到的租金应该确认收入,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应确认的租金收入=20000÷(1+5%)=19047.62(元),应纳增值税=20000÷(1+5%)×5%=952.38(元)
财产租赁合同适用印花税税率为1‰,企业应当补缴印花税=20000×1‰=20(元)。
补缴的印花税相应的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调账分录为: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0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20
借:银行存款 2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9047.62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952.38
④根据规定,包装物逾期押金应当转入其他业务收入,逾期押金应当补计增值税销项税额、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调账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包装物押金 232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200
⑤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因此企业可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
按税法规定,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这属于会计与税法口径不同产生的差异,在汇算清缴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
⑥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本题目中借款利率为10÷50×100%=20%,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利息支出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500000×(20%-6%)=70000(元)
支付金融机构手续费2万元可以税前扣除,不需要调整。
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属于现金折扣,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因此,企业已在财务费用中列支的现金折扣可以作为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不需要调整。
财务费用共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0000元。
⑦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未超过12个月,应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B公司的股息、红利所得,符合免税投资收益的概念,免征企业所得税。投资收益共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0000元。
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因此,税收罚款及滞纳金6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向希望小学的直接捐赠,也不得在税前扣除。营业外支出应当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万元。
应补缴的增值税=19200+952.38+3200=23352.38(元)
应当补缴城建税=23352.38×7%=1634.67(元)
应当补缴教育费附加=23352.38×3%=700.57(元)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335.24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1634.67
——应交教育费附加700.57
【2】 由于企业已按自行计算的会计利润预缴了企业所得税,所以,现在只就会计差错和纳税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补税。调整应纳税所得额=70000+50000(非公益捐赠业务)-19200(捐赠支出中少计营业外支出)+19200(非公益性捐赠调增)+100000(扩建支出)+19047.62(租金收入)-20(租赁合同印花税)+20000(包装物逾期押金)-300000(研发费加计)+100000(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70000(利息支出)-200000(取得B公司股息)+90000(营业外支出)-2335.24(城建及附加)=16692.38(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6692.38×25%=4173.10(元)。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173.1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4173.10
B.股东诉讼分为股东代表诉讼.股东直接诉讼.股东间接诉讼三种
C.股东代表诉讼中,股东应以公司名义起诉
D.股东直接诉讼中,股东应以股东名义起诉
B.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
C.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D.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申请人,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补充公告作出之日起计算
E.被申请人能够证明申请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自被申请人提交证据材料之日起计算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1-01-30
- 2020-06-12
- 2020-08-15
- 2021-08-17
- 2020-09-08
- 2020-09-23
- 2021-09-07
- 2021-11-30
- 2020-01-03
- 2021-06-29
- 2020-05-09
- 2020-02-01
- 2021-12-29
- 2019-11-15
- 2021-12-10
- 2021-07-09
- 2020-09-09
- 2021-12-31
- 2019-10-30
- 2021-02-03
- 2019-12-18
- 2022-01-07
- 2020-01-02
- 2021-11-13
- 2019-12-26
- 2020-08-29
- 2021-03-19
- 2020-01-09
- 2021-07-24
- 2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