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务服务实务》每日一练(2019-11-09)

发布时间:2019-11-09


2019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务服务实务》考试共37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简答题和综合题(主观)。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下列经济业务发生后,需要通过“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核算的有( )。【多选题】

A.一般纳税人将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B.一般纳税人将自产产品用于个人消费

C.一般纳税人将自产的产品用于股东分配

D.一般纳税人的产成品发生了因管理不善造成的非正常损失

E.一般纳税人将外购货物用于对外投资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选项BCE项属于视同销售,相应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不需进项税额转出。

2、计算投资收益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综合题(主观)】

答案解析:投资收益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项目。

3、下列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 )。【多选题】

A.机场飞行区用地

B.国家机关办公用地

C.农副产品加工厂用地

D.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

E.港口的码头用地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选项C:农副产品加工厂用地,应照章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4、下列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企业内的广场、道路、绿化等占用的土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B.企业厂区以外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C.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D.对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E.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月份起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10年至20年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选项A:对企业厂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广场、道路、绿化用地,应照章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选项E:纳税人自行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5、下列各项中,属于税务咨询内容的有( )。【多选题】

A.税收法律规定方面的咨询

B.税收政策运用方面的咨询

C.办税实务方面的咨询

D.涉税会计处理的咨询

E.税务静态方面的咨询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税务咨询包括:(一)税收法律规定 (二)税收政策运用 (三)办税实务 (四)涉税会计处理 (五)税务动态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陈某与谢某住对门,素有矛盾。某日夜里,陈某酒后猛撞谢某家屋门,持械闯人谢某家并猛砸谢某家电器等物品,谢某夫妇随即上前阻止,双方发生推搡,此时,隔壁邻居张某也被惊醒,并去谢某家劝阻双方。谢某夫妇当即报案,县公安局派民警姜某、石某立即进人现场调查,对现场物品、痕迹等进行拍照,制作现场笔录,调取谢某儿子(12周岁)用手机录下的陈某猛砸谢某家物品的录音资料。向陈某邻居张某了解事发起因和过程,并请县价格鉴证中心作价格鉴定意见,之后县公安局决定对陈某作出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决定。陈某对拘留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法院依法审理,县公安局向法院提交了照片、现场笔录、鉴定意见以及录音资料,陈某要求隔壁邻居张某作证。法院审理期间认定,张某的相关证言系推断性证言。
下列关于本案证据收集与补充,证据提供,证据调取与审核的说法中,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有()


A.法院应当按照法庭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对未采纳的证据应当在裁判文书中注明理由
B.法院不得为证明县公安局处罚决定的合法性调取被告在作出处罚时未收集的证据
C.诉讼期间,县公安局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但作为其诉讼代理律师可以
D.陈某可以提供证明县公安局处罚决定违法的证据,其提供的证据若不成立,则县公安局证明处罚决定合法性的举证责任依法免除
E.若陈某提出了在行政处罚程序中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证据,经法院准许,县公安局可以补充相关证据
答案:A,B,E
解析:
选项A:人民法院应 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对未采纳的证据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说明理由;选项B: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但是,不得为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调取被告作出行政行为时未收集的证据;选项C: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选项D: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选项E: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了其在行政处理程序中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补充证据。

(2015年)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原则进行调解的有( )。

A.对确定税率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
B.因房屋拆迁引起的行政补偿争议案件
C.因确认不动产物权无效的争议案件
D.因人身权受到侵害请求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引起的争议案件
E.因违法扣押造成损失引起行政赔偿争议案件
答案:B,D,E
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税务机关可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核定税额、确定“应税所得率”(而非税率)等,选项A错误];(2)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选项D、选项E)或者行政补偿纠纷(选项B)。

下列关于企业公益性捐赠支出的处理,不符合规定的是( )。

A.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B.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以后三年内结转扣除
C.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再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
D.新设立的基金会在申请获得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后,原始基金的捐赠人可凭捐赠票据依法享受税前扣除
答案:C
解析:
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相关规定,表述正确的是( )。

A.个人独资企业,自2018年10月1日起,投资者费用扣除标准为3500元/月
B.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C.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独资企业的,企业的年度经营亏损不能跨企业弥补
D.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其儿子购买汽车的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C
解析:
选项A,个人独资企业,自2018年10月1日起,投资者费用扣除标准为5000元/月;选项B,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选项D,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经营所得,依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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