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中级)》章节练习(2021-01-11)

发布时间:2021-01-11


2021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中级)》考试共140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判断题。小编为您整理第四部分|第二章 民事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下列属于无效合同的是()。【多选题】

A.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B.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而签订的合同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签订的合同

D.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E.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正确答案:A、B、C、D、E

答案解析: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包括:(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贷款人在()情况下有先履行抗辩权,停止支付约定的款项。【多选题】

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C.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D.丧失商业信誉

E.财务困境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贷款人享有先履行抗辩权,或称不安抗辩权,是指负有先履行债务的贷款人在贷款合同签订之后,有确切证据证明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不包括()。【单选题】

A.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B.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C.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D.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物权是(    ),债权是(    )。【单选题】

A.绝对权;相对权

B.相对权;绝对权

C.可能相对权,可能绝对权;相对权

D.绝对权;可能相对权,可能绝对权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物权是绝对权,债权是相对权。

5、留置权的特征中,正确的是( )。【多选题】

A.留置权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关系中

B.留置权发生两次效力

C.留置权不可分性

D.债权得到全部清偿之前,留置权人有权留置全部标的物

E.债权实现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

正确答案:A、B、C、D、E

答案解析:留置权有以下主要特征:留置权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关系中,如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留置权发生两次效力,即留置标的物和变价并优先受偿;留置权具有不可分性,即债权得到全部清偿之前,留置权人有权留置全部标的物;留置权实现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银行从业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在贷款分类中所进行的财务分析必须包括( )。

A.利用财务报表评估借款人的个人素质

B.利用财务报表评估借款人的管理水平

C.利用财务比率分析借款人的盈利能力

D.利用财务比率分析借款人的偿债能力

正确答案:D
在贷款分类中所进行的财务分析必须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①利用财务报表评估借款人的经营活动。②利用财务比率分析借款人的偿债能力。

下列属于战略风险识别宏观层面内容的是( )。 A.进入或退出市场的决策是否恰当 B.资产投资组合中是否存在高风险、低收益的金融产品 C.是否忽视对个人理财人员的职业技能和道德操守培训 D.建立企业级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决策是否恰当

正确答案:B
战略风险管理从三个层面入手:①战略层面——董事会和高管层;②宏观层面——所有业务领域;③微观层面——实际处理风险的人员。选项B属于具体的业务领域,故正确答案为8。

《中国人民银行法》对货币政策的目标的规定是( )。 A.经济增长 B.充分就业 C.汇率稳定 D.保持货币币值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

正确答案:D
保持货币币值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是《中国人民银行法》对货币政策的目标的规定。

( )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三个月内,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整顿,经债务人与债权人会议就和解协议草案达成一致,由人民法院裁定认可而中止破产程序的制度。

A.和解

B.破产清算

C.整顿

D.破产申请

正确答案:D
所谓和解,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三个月内,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整顿,经债务人与债权人会议就和解协议草案达成一致,由人民法院裁定认可而中止破产程序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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