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初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知识》模拟试题(2021-12-05)
发布时间:2021-12-05
2021年初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知识》考试共10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小编为您整理精选模拟习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下列各项中属于自然资源的是()。【多选题】
A.生态资源
B.生物资源
C.土地资源
D.矿产资源
E.经济技术资源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资源可分为自然资源和经济技术资源两大类,自然资源分为生态资源、生物资源、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四种类型。
2、公示催告期间的长短,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但最短不得少于( )日。【单选题】
A.15
B.30
C.60
D.9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公示催告程序。公示催告期间的长短,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但最短不得少于60日。
3、下列属于资本市场的有( )。【多选题】
A.股票市场
B.同业拆借市场
C.短期债券市场
D.长期债券市场
E.投资基金市场
正确答案:A、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金融市场的分类。资本市场是指期限在1年以上的金融资产交易市场。通常资本市场主要指的是股票市场、长期债券市场、投资基金市场等。
4、()的对立统一构成社会生产方式。【单选题】
A.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
B.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
C.劳动者和生产资料
D.生产力和生产关系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对立统一构成社会生产方式。
5、南海市一饮料公司状告汕头市一家果品公司违约,受理此案的人民法院应该是()。【单选题】
A.南海市人民法院
B.汕头市人民法院
C.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D.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特殊地域管辖是指以被告住所地、诉讼标的所在地、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确定的管辖。其中,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6、关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一定是非居民纳税人
B.个人所个税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C.居民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
D.居民纳税人取得的境内外所得都要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E.非居民纳税人权就是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B、C、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不一定是非居民纳税人,也有可能是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故本题选B、C、D、E选项。
7、关于财政收入形式的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A.税收是国家凭借其经济权力向纳税人强制征收的收入
B.国有资产收益是国家凭借国有资产所有权获得的利润等收入的总称
C.政府收费是政府为了给私人或法人提供服务而向社会公众收取的税费
D.专用基金收入是指经国家批准设立、由各部门自行管理但不纳入预算的各种基金收入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财政收入的形式。税收是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力向纳税人强制征收的收入,故选项A错误;政府收费是政府为了给私人或法人提供服务而向提供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故选项C错误;专用基金收入是指经国家批准设立,列入预算但由各部门自行管理各种基金收入,故选项D错误。
8、“统计”一词通常的含义是指( )。【多选题】
A.统计局
B.统计核算体系
C.统计学
D.统计工作
E.统计数据
正确答案:C、D、E
答案解析:统计一词一般有以下三种不同的含义:1.统计工作2.统计数据3.统计学
9、货币政策的类型有()。【多选题】
A.稳健型货币政策
B.均衡性货币政策
C.扩张性货币政策
D.紧缩性货币政策
E.积极性货币政策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货币政策的类型。货币政策的类型包括:均衡性货币政策、扩张性货币政策和紧缩性货币政策。
10、按照所反映的内容不同,指数分为( )。【多选题】
A.数量指数
B.个体指数
C.质量指数
D.综合指数
E.加权指数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按照所反映的内容不同,指数分为数量指数和质量指数按计入指数的项目多少不同,指数可分为个体指数和综合指数;按计算形式不同,指数可分为简单指数和加权指数。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经济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不记载金额的营业账薄,以账薄的件数为计税依据缴纳印花税。( )
A.正确
B.错误
下列选项中,由多家施工企业为承建某项工程而成立组织机构,工程任务完成后即进行内部清算而解体的是( )承包模式。
A.总分包
B.施工联合体
C.施工合作体
D.平行发包
甲乙双方签订一份仓储保管合同,合同上注明货物金额500万元,保管费用10万元。印花税税率为1‰,甲乙双方共应缴纳印花税为( )元。
A.100
B.200
C.1000
D.5100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要约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是( ) 。
A.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B.撤销要约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
C.同意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解析:要约撤回,是指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后,要约生效前,使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法律规定要约可以撤回,原因在于这时要约尚未发生法律效力,撤回要约不会对受要约人产生任何影响,也不会对交易秩序产生不良影响。由于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时即生效,因此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0-02-21
- 2020-09-23
- 2020-08-10
- 2021-10-13
- 2020-06-15
- 2021-09-16
- 2020-12-29
- 2019-11-08
- 2021-02-11
- 2021-11-27
- 2020-09-11
- 2020-03-27
- 2020-03-25
- 2021-12-02
- 2020-10-24
- 2020-05-20
- 2020-10-12
- 2020-09-23
- 2021-04-18
- 2021-04-10
- 2020-08-19
- 2019-11-02
- 2020-03-15
- 2020-09-23
- 2020-12-09
- 2020-10-21
- 2021-11-16
- 2020-05-08
- 2020-06-21
- 2020-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