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历年真题(2021-09-09)

发布时间:2021-09-09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考试共59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判断题和简答题和综合题(主观)。小编为您整理历年真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某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为1亿元,该公司拟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导致该公司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有()。【多选题】

A.该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已达3000万元

B.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C.筹集的资金拟用于清偿公司即将到期的债券利息

D.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有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2)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3)违反本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2、甲投资者收购一家股本总额为4.5亿元人民币的上市公司。下列关于该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后果的表述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多选题】

A.收购期限届满,该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由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B.收购期限届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2%的股东,要求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向甲投资者出售其股票的,甲投资者可拒绝收购

C.甲投资者持有该上市公司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

D.收购行为完成后,甲投资者应当在15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比例应为10%以上,这是上市条件之一),该上市公司的股票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交易,A选项的说法正确;在收购行为完成前,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在收购报告书规定的合理期限内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B选项的说法错误;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C选项的说法错误;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应当在15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以公告,D选项的说法正确。

3、某金店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3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纯金项链10条,每条新项链的不含税销售额为4000元,收购旧项链的不含税金额为每条2000元。该笔业务的销项税额为()元。【单选题】

A.6800

B.5200

C.3400

D.260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商品的计算。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但是,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应按照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应缴纳增值税=(4000 - 2000)×10×17%=3400(元)。

4、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拟订的下列格式条款中,属于无效的有()。【多选题】

A.内容理解发生争议的格式条款

B.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格式条款

D.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得以免责的格式条款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格式条款。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无效情形与免责条款无效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5、李某与赵某口头约定,李某将其房屋出租给赵某,租期为1年,租金为每月1000元,每月的第一天交付该月的租金。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租赁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单选题】

A.该租赁合同无效

B.该租赁合同为可撤销合同

C.该租赁合同有效,租期为1年

D.该租赁合同有效,但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租赁合同。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6、甲公司根据乙公司的选择,向丙公司购买了1台大型设备,出租给乙公司使用,甲、乙公司为此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未就设备的维修事项作特别约定,该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部件磨损,须维修。甲公司应承担维修义务。()【判断题】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7、甲、乙公司于2012年2月4日签订买卖合同,3月4日甲公司发现自己对合同标的物存在重大误解,遂于4月4日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合同,法院于5月4日依法撤销了该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买卖合同被撤销后的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单选题】

A.该买卖合同自2月4日起归于无效

B.该买卖合同自3月4日起归于无效

C.该买卖合同自4月4日起归于无效

D.该买卖合同自5月4日起归于无效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可撤销合同。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8、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赠与人不得主张撤销赠与的有()。【多选题】

A.张某将1辆小轿车赠与李某,且已交付

B.甲公司与某地震灾区小学签订赠与合同,将赠与50万元用于修复教学楼

C.乙公司表示将赠与某大学3辆校车,双方签订了赠与合同,且对该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

D.陈某将1块名表赠与王某,且已交付,但王某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赠与合同的撤销。选项A中赠与物已经交付,选项B、C属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因此选项A、B、C不能任意撤销赠与。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因此D选项不选。

9、下列关于证券交易所职责的表述中,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单选题】

A.公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并按交易日制作市场行情表

B.决定公司债券的暂停或终止上市

C.因突发性事件采取技术性停牌应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D.根据需要,可对出现重大异常交易情况的证券账户限制交易,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证券交易所的职责。证券交易所应当为组织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公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并按交易日制作证券市场行情表,予以公布,故A选项的表述正确;证券交易所有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办理股票、公司债券的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事务,故B选项的表述正确;证券交易所采取技术性停牌或者决定临时停市,必须“及时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即不需要经过证监会批准,故C选项的表述错误;证券交易所根据需要,可以对出现重大异常交易情况的证券账户限制交易,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故D选项的表述正确。

10、陈某租住王某的房屋,租期至2010年8月。王某欠陈某10万元货款,应于2010年7月偿付。至2010年8月,王某尚未清偿货款,但要求收回房屋并请求陈某支付1万元租金。根据《合同法》与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陈某的权利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多选题】

A.陈某可以留置该房屋作为担保

B.陈某可以出售该房屋并优先受偿

C.陈某可以以应付租金抵销1万元货款

D.陈某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而不交还房屋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抵销与留置权。不动产不能留置,A选项表述错误;陈某作为承租人,对房屋没有优先受偿权,B选项表述错误;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存在于同一双务合同中,题目中是2个合同,D选项表述错误。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实质上是企业集团的组织形式,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则是相对独立的利润中心的企业组织体制是( )。

A.U型组织

B.H型组织

C.M型组织

D.事业部制组织结构

正确答案:B
企业组织体制大体上有U型组织、H型组织和M型组织等三种组织形式。其中H型组织实质上是企业集团的组织形式,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则是相对独立的利润中心。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破产费用的是( )。

A.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B.管理人执行职务的报酬

C.管理人执行职务致人损害的赔偿费用

D.管理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核破产费用的范围。管理人执行职务致人损害的赔偿费用不属于破产费用的范围,该费用属于共益债务。

甲、乙两公司拟签订一项货物买卖合同,甲为卖方,乙为买方,标的物为A种货物。在签订合同时甲要求两公司为乙付款提供保证,当乙不能付款时,由雨连带承担偿付货款的责任。考虑到乙经营情况良好,丙同意提供保证并与甲签订了书面保证合同。 甲、乙两公司的货物买卖合同签订后,甲以不能全部提供合同标的物为由,与乙协商将标的物改为B种货物。甲、乙双方达成改变合同标的物协议,未经丙同意。甲在约定的供货时间内仍然不能提供全部B种货物。甲未经乙同意,与丁公司达成协议,不足部分的B种货物由丁向乙提供。 甲、丁向乙提供了全部货物,但超过了甲、乙约定的供货期限。乙虽接受了货物,但以甲、丁未按期履行供货义务为由,行使后履行抗辩权,拒绝履行付款义务。甲遂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丙偿还货款。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以下问题:

(l)甲、乙双方达成的改变标的物的协议是否有效,其造成的后果是什么?

(2)甲、丁两公司达成的提供货物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3)乙行使后履行抗辩权是否合法,为什么?

(4)甲的诉讼请求是否成立,为什么?

正确答案:

(1)甲、乙双方达成的改变标的物的协议有效。但甲、乙达成的该协议造成了主合同的变更,并且未经保证人丙公司书面同意,丙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甲、丁两公司达成的提供货物协议对乙方无效(或:甲、丁两公司达成的提供货物协议无效)。因为甲负有提供货物的合同义务,甲公司应当经乙公司同意,才可以将其合同义务转移给丁公司。在未经乙公司同意的情况下,甲的转移行为对乙公司不发生效力,乙公司有权拒绝丁公司向其履行,同时有权要求甲公司履行义务并承担不履行或迟延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任。 
(3)乙行使后履行抗辩权不合法。因为乙在甲、丁未履行其到期供货义务时未行使后履行抗辩权,在丁向其提供货物时也接受了货物,可视为乙认为甲、丁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乙的后履行抗辩权消灭。 
(4)甲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因为甲乙双方未经保证人同意改变了主合同。丙公司不再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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