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章节练习(2021-10-12)

发布时间:2021-10-12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考试共59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判断题和简答题和综合题(主观)。小编为您整理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甲、乙、丙、丁共同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丙拟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丙拟提出的下列理由中,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的是( )。【单选题】

A.以公司董事长甲严重侵害其股东知情权,其无法与甲合作为由

B.以公司管理层严重侵害其利润分配请求权,其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为由

C.以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未进行清算为由

D.以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为由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D符合题意:《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选项ABC不符合题意。

2、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当公司出现特定情形,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下列各项中,属于此类特定情形的是()。【单选题】

A.甲公司连续2年严重亏损,已濒临破产

B.乙公司由大股东控制,连续4年不分配利润

C.丙公司股东之间发生矛盾,持续3年无法召开股东会,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D.丁公司2年来一直拒绝小股东查询公司会计账簿的请求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1)选项ABD符合题意: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选项C符合题意: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3、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有11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与其甲股东签订重要采购合同的事项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其中董事李某是甲股东公司的董事长,董事张某、刘某因故未参加本次会议,表决时有3个董事不同意。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次会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有()。【多选题】

A.该董事会会议由于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因此可以举行

B.该董事会会议决议经参加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半数以上通过,该决议有效

C.该董事会会议决议未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该决议不能通过

D.该董事会会议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该决议有效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AC表述正确:(1)董事李某应当回避,无关联关系的董事人数为10人;(2)董事张某、刘某未参加本次会议,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为8人,超过了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的半数,符合会议召开条件;(3)8人参加表决,有3个董事不同意,赞成票为5票,未超过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的半数(赞成票至少应为6票),该决议不能通过。选项BD表述错误。

4、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且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符合题意: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且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选项B不符合题意。

5、甲、乙双方订立协议,由甲作为名义股东,代为持有乙在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但投资收益由实际投资人乙享有。协议并无其他违法情形。后甲未经乙同意,将其代持的部分股权,以合理价格转让给丙公司的股东丁,丁对甲只是名义股东的事实并不知情。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多选题】

A.甲、乙之间的股权代持协议无效

B.甲、乙之间的股权代持协议有效

C.若乙反对甲、丁之间的股权转让,则丁不能取得甲所转让的股权

D.即使乙反对甲、丁之间的股权转让,丁亦合法取得甲所转让的股权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1)选项AC表述错误: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的股权代持协议,如无《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协议有效;(2)选项BD表述正确: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或者质押,只要受让方丁构成善意取得,交易的股权可以最终为其所有,即使乙反对甲丁之间的股权转让,丁亦合法取得该项股权。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证券市场线说明了( )与不可分散风险β系数之间的关系。

A.风险收益率

B.无风险收益率

C.通货膨胀率

D.期望收益率

正确答案:D
解析:证券市场线说明了期望收益率与不可分散风险β系数之间的关系。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1月1日,甲公司发出一批实际成本为24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2009年5月30日,甲公司收回乙公司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并验收入库。甲公司根据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乙公司支付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2.04万元,另支付消费税28万。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入帐价值为( )万元

A.252 B.254.04 B.280 D.282.04

正确答案:C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消费税不计入收回物资的成本,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如果用于直接出售或者是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消费税计入收回物资成本。甲公司收回应税消费品的入账价值=240+12+28=280(万元)。
  试题点评:本题考查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出售在收回时成本的核算,属于最基础性的内容,只要掌握委托加工消费税的处理,做对是没有问题的。
 


下列关于对无偿转让财产行使撤销权的条件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可以由任何一个债权人行使

B.只能够由管理人行使

C.可撤销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

D.可撤销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半年内

正确答案:BC
本题考核撤销权的行使。撤销权的行使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必须由管理人行使撤销权;(2)可撤销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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