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实务》每日一练(2021-11-05)
发布时间:2021-11-05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实务》考试共39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判断题和综合题(主观)和计算分析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关于与或有负债相关的补偿金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多选题】
A.补偿金额在很有可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进行确认
B.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收到时,才可以确认为企业的一项资产
C.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收到时,企业按照所需支出数扣除补偿金额确认负债
D.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收到时,确认的补偿金额不应超过所确认的负债的账面价值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选项BD说法正确: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应超过所确认的负债的账面价值。选项AC不正确。
2、收到会费时一定确认会费收入。()【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B符合题意:对于预收以后年度的会费,计入”预收账款“科目,不确认会费收入;选项A不符合题意。
3、下列有关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表述中,正确的有()。【多选题】
A.外购一次性付款的固定资产应以购买价款为计量基础
B.盘盈的固定资产应以其可收回金额为计量基础
C.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应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
D.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为计量基础,合同或者协议不公允的除外。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选项AD正确: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选项B错误:盘盈的固定资产应以其重置成本为计量基础;选项C错误: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成本,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要求加以确定,可能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为计量基础;
4、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的,投资方根据应享有的部分冲减投资成本。 ( )【判断题】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的,投资方根据应享有的部分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5、下列各项中,应作为职工薪酬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有()。【多选题】
A.职工出差报销的差旅费
B.因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支付的补偿款
C.为职工进行健康检查而支付的体检费
D.因向管理人员提供住房而支付的租金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选项BCD符合题意;选项A不符合题意:不属于职工薪酬。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公司2007年4月1日用一批存货对乙公司进行长期股权投资,该存货账面余额为200万元,公允价值为24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已为该存货计提跌价准备10万元。甲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 )万元。
A.240
B.280 8
C.240.8
D.230.8
以非现金资产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应以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加相关税费作初始投资成本,240 +240×17%=280.8(万元)
下列各项中,不会引起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发生变动的有( )。
A.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
B.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票股利
C.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D.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解析: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股票股利时,投资方不做账务处理,所以不会引起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发生变动。
中国公民田某、张某、宫某和朱某四人,于2009年11月11日投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朱某为有限合伙人,其余三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事务由田某、张某和宫某共同执行,朱某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A企业主要经营咖啡店,随着业务的扩大,A企业又分别设立了2家分店,田某和宫某分别负责分店经营。因分店是以总店名义开展经营活动,故分店未再行办理任何登记手续。
A企业经营过程中,陆续出现下列问题:
(1)甲分店店长宫某设立了另外一家从事贸易的个人独资企业,宫某在张某、田某和朱某均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与分店签订了一年的咖啡豆供应合同。经查,合伙协议中也未对该种交易作出约定。
(2)乙分店店长田某擅自与亲戚合开了一家咖啡店,并任经理,主要工作精力转移。乙分店经营状况不佳。
(3)朱某另外经营一家从事工艺品生产的个人独资企业。某日,A企业因急需更新餐具,张某与朱某协商,代表A企业与朱某个人签订了购买工艺品餐具的合同,田某和宫某对此交易均不知情。经查,合伙协议中也未对该种交易作出约定。
(4)朱某、田某分别以个人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自己向银行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由于忙于经营,张某和宫某对两笔担保事项均不知情,经查,合伙协议中也未对该种担保事项作出约定。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及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A企业设立两家分店时未再行办理任何登记手续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甲分店店长宫某的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乙分店店长田某是否可以另外设立一家咖啡店?并说明理由。
(4)朱某与A企业进行交易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5)朱某和田某以个人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自己向银行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的行为是否有效?分别说明理由。
(1)A企业设立两家分店时未再行办理任何登记手续的做法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2)甲分店店长宫某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宫某为普通合伙人,在合伙协议未约定,并在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情况下,是不能与A企业签订合同进行交易的。(3)乙分店店长田某不得另外再设立咖啡店。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田某为普通合伙人,因此不能开展与A企业相竞争的经营业务。
(4)朱某与A企业进行交易合法。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由于合伙协议中并未对此类业务进行约定,因此,朱某作为有限合伙人是可以与本企业进行交易的。
(5)①朱某以个人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自己向银行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的行为是有效的。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由于A企业的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因此,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朱某可以用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进行出质。
②田某以个人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自己向银行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的行为无效。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作为普通合伙人的田某在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情况下提供的质押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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