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21年审计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11日-6月21日
发布时间:2021-09-30
关于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21〕1号)安排,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设“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审计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高级设“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关于深化审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84号)规定报考条件(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www.hljrsks.org.cn“报考条件”栏目)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告知承诺制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须承诺本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办理报考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以及作出承诺后撤回承诺申请的,报考人员应按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各地考试组织机构要加强对报考人员的核查与监管,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与监管。在核查或监管中发现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与监管的,给予报名无效或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三)操作流程
报考人员通过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www.hljrsks.org.cn)跳转至“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操作方法、步骤和要求详见网站“操作流程”栏目)。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按照属地原则选择报名市(地),其中驻哈尔滨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选择省直,其他报考人员按属地选择所在市(地);省、市(地)级考试组织机构负责相应报考人员的资格核查工作。
(四)收费标准
根据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9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49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全省性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黑发改价格〔2019〕138号)、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承担的职业资格和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黑人社函〔2019〕126号)规定,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初、中级每人每科62元,高级每人每科70元。
三、考场设置
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场,其他市(地)不设考场。
四、考试大纲
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审计署官网主页“公共服务”栏目内的“审计考试”专栏。
五、雷同答卷处理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六、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并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请各市(地)及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现场公告等渠道告知考生。
七、其他事宜
各市(地)考试管理机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受理应试人员成绩复查申请,并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5天内将成绩复查申请汇总成表后加盖公章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省人事考试中心在收到审计署考试中心的复查结果后,将结果反馈给各市(地)考试管理机构,由各市(地)考试管理机构反馈给应试人员。
各市(地)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地区的考务工作,以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
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间 |
工作安排 |
|||
2021年6月11日-6月21日 |
网上报名 |
|||
2021年6月11日-6月22日 |
在线核查 |
|||
2021年6月21日-6月23日 |
现场核查(节假日休息) |
|||
2021年6月11日-6月24日 |
网上缴费 |
|||
2021年9月28日-10月8日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
考 试 时 间 |
2021年10月10日 |
初、中级 |
9:00-11:30 |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
14:00-16:30 |
审计理论与实务 |
|||
高级 |
9:00-12:00 |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
||
14:00-17:00 |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
|||
2021年11月22日-11月26日 |
登记、领取收据 |
|||
2021年12月31日前 |
通过网站(www.cpta.com.cn或www.hljrsks.org.cn) 查询考试成绩
|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审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发行成本相对较低
C.资本使用风险小
D.保障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
B.电子数据的审计
C.应用程序的审计
D.计算机辅助审计
E.信息系统本身的审计
B.仲裁人
C.顾问
D.和解人
B.有权参加决定国务院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的人选
C.非经全国人大主席团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许可,一律不受逮捕或者行政拘留
D.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代表法》第32条第1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据此,C项错误。
根据《宪法》第61条第1款,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故D项正确。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1-09-30
- 2021-09-30
- 2021-09-30
- 2021-09-30
- 2021-09-30
- 2021-09-30
- 2021-09-30
- 2021-09-30
- 2021-09-30
- 2021-09-30
- 2021-09-30
- 2021-09-30
- 2021-09-30
- 2021-09-30
- 2021-09-30
- 2021-09-30
- 2021-09-30
- 2021-09-30
- 2021-09-30
- 2021-09-30
- 2021-09-30
- 2021-09-30
- 2021-09-30
- 2021-09-30
- 2021-09-30
- 2021-09-30
- 2021-09-30
- 2021-09-30
- 2021-09-30
- 2021-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