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的考试能不能在两个地点报名?

发布时间:2021-01-25


税务师的考试能不能在两个地点报名?


最佳答案

不能,税务师考试报名按照属地原则进行,考生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考试,两地择一。

首次报名人员。先完成实名注册,然后登录,进入“报名考试”页面,逐项按要求如实填选。报名时须上传本人免冠证件照,请提前准备照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白色背景,尺寸25mm*35mm,像素>=295*413)。再选定报考科目。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市甲日化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高档化妆品,2019年6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从国外进口一批高档香水精,关税完税价格为15万元,关税税率为40%。在海关完税后取得了完税凭证。另将货物运至公司货场支付不含税运费1万元,取得了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购进一批化妆品用农产品,取得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万元。当月全部领用用于生产高档化妆品。
  (3)委托一县城日化厂乙(一般纳税人)加工高档化妆品,甲提供上月购入的原料,成本为50万元,另支付不含税运费1万元,取得了小规模运输企业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将货物运至受托方处;支付不含税加工费和辅料费用8.5万元,取得了乙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公司无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本月加工产品已全部收回。
  (4)领用进口高档香水精的80%用于继续生产加工高档香水。
  (5)本月将高档化妆品和普通护肤品组成成套礼盒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共计220万元,其中普通护肤品的销售额为45万元。
  (6)公司开展促销活动向客户赠送了高档香水100盒,另将50盒高档香水用于奖励公司员工。已知该香水的每盒平均售价为500元,最高售价为680元。
  资料:以上化妆品均为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上月增值税留抵税额为20万元。
关于本题业务的税务处理说法正确的有( )。

 

A.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的农产品一律不得抵扣进项税
B.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的农产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直接凭票抵进项税
C.以外购的高档香水精继续加工高档香水允许抵扣消费税
D.高档化妆品和普通护肤品组成成套礼盒销售分开核算的,普通护肤品不计征消费税
E.高档化妆品和普通护肤品组成成套礼盒销售的,一律计征消费税
答案:C,E
解析:
业务(6)增值税销项税额=(100+50)×0.05×13%=0.98(万元)
  消费税=(100+50)×0.05×15%=1.13(万元)

2018年10月国内某手表生产企业进口手表机芯6000只,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0.5万元/只,关税税率30%,完税后海关放行;当月生产销售手表8000只,单价1.25万元(不含税)。2018年10月该手表厂国内销售环节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共计()万元(消费税税率为20%)

A.2257
B.2976
C.3700
D.4600
答案:B
解析:
增值税销项税额=8000×1.25×16%=1600(万元)
增值税进项税额=0.5×6000×(1+30%)ⅹ16%=624(万元)
应纳增值税=1600-624=976(万元)
应纳消费税=8000×1.25×20%=2000(万元)
合计=976+2000=2976(万元)

下列不属于变更税务登记证的是( )。

A.改变纳税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的
B.改变产权关系的
C.改变注册资金的
D.企业被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答案:D
解析:
变更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
①改变纳税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的;
②改变住所、经营地点的(不含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
③改变经济性质或企业类型的;
④改变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的;
⑤改变产权关系的;
⑥改变注册资金的。
选项D,属于注销登记的范畴。

共用题干
中国公民温先生任职于境内某市N公司,同时还在K公司担任董事,2010年个人收入如下:
1)每月工资18000元,每个季度末分别获得季度奖金5000元;12月份从N公司取得业绩奖励50000元,从K公司取得董事费20000元。
2)应邀到C国某大学举行讲座,取得报酬折合人民币14000元,按C国税法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2100元;从C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100000元,按C国税法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17000元。
3)将解禁的限售股转让,取得转让收入50000元,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0年温先生境外所得应在境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0
B:140
C:240
D:860
答案:B
解析:
1.3月、6月、9月各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8000+5000-2000)×25%-1375=3875(元);12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8000+5000-2000)×25%-1375+50000×15%-125=11250(元);其他各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18000-2000)×20%-375=2825(元);2010年温先生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825×8+3875×3+11250=45475(元)。
2.温先生取得的董事费按"劳务报酬"计征个人所得税,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1-20%)×20%=3200(元)。
3.按照我国税法规定,"劳务报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4000×(1-20%)×20%=2240元,其在C国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2100元,低于抵扣限额,可以全额抵扣,并需在中国补缴差额部分的税额,计140元。按照我国税法规定,"特许权使用费"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00×(1-20%)×20%=16000元,即其抵扣限额16000元,该纳税义务人在C国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17000元,超出抵扣限额100元,不得在本年扣除,但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的该国减除限额的余额中补减。
4.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1-15%)×20%=8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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