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是指定的学历才能考税务师吗?
发布时间:2021-12-30
必须是指定的学历才能考税务师吗?
最佳答案
税务师报考条件的规定,并未提到必须指定的学历,比如本科才可以报考,专科或成考学历满足相关工作年限等要求,也可以报考。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9年)某食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销售货物,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20万元。开收据收取包装物押金3万元、优质费2万元。包装物押金单独记账核算。该企业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 )万元。
A.15.60
B.15.83
C.15.95
D.16.18
B.15.83
C.15.95
D.16.18
答案:B
解析:
优质费属于价外费用,需要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食品生产企业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一年以内且未超过企业规定期限,单独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该企业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120+2÷(1+13%)]×13%=15.83(万元)。
该企业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120+2÷(1+13%)]×13%=15.83(万元)。
材料五
2009年5月,某市国税局稽查局在一次检查中发现,浩华公司于2005年6月至2007年1月期间,以2万元价格从威力公司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75份,涉及税额近120万元,已全部抵扣。2005年6月至2009年2月,在没有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浩华公司向7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00多份,涉及税款230余万元。案发后,负责查处此案的税务人员成某受朋友刘某之托,对浩华公司仅处以罚款即结案。根据举报查实,税务人员成某有巨额受贿行为。现成某在逃。
“情节严重”是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法定要件。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情节严重”的有( )。
2009年5月,某市国税局稽查局在一次检查中发现,浩华公司于2005年6月至2007年1月期间,以2万元价格从威力公司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75份,涉及税额近120万元,已全部抵扣。2005年6月至2009年2月,在没有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浩华公司向7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00多份,涉及税款230余万元。案发后,负责查处此案的税务人员成某受朋友刘某之托,对浩华公司仅处以罚款即结案。根据举报查实,税务人员成某有巨额受贿行为。现成某在逃。
“情节严重”是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法定要件。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情节严重”的有( )。
A、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谋取本单位利益而不移交刑事案件
B、以罚代刑,放纵犯罪嫌疑人,致使其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C、不移交刑事案件涉及5人次以上
D、对依法可能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案件不移交
E、司法机关提出意见后,无正当理由仍然不予移交
B、以罚代刑,放纵犯罪嫌疑人,致使其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C、不移交刑事案件涉及5人次以上
D、对依法可能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案件不移交
E、司法机关提出意见后,无正当理由仍然不予移交
答案:B,C,D,E
解析:
1、(1)选项AB:本案涉及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非运输业发票等其他具有抵扣功能的发票 (2)选项CD:浩华公司买的是“真票”,而非“假票” (3)选项E:本案涉及的是“填好的票”,而非“空白票”。
2、(1)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政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徇私情私利、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情节严重的行为。(2)解题的关键词是“案发后”,即成某的行为并不是在征收税款、发售发票、办理出口退税、办理税款抵扣过程中发生的。
3、“情节严重” (1)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案件不移交的(选项D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已经超过3年,属于情节严重) (2)不移交刑事案件涉及“3人次以上”的(选项C已经超过3人次,属于情节严重) (3)司法机关提出意见后,无正当理由仍然不予移交的(选项E正确) (4)以罚代刑,放纵犯罪嫌疑人,致使犯罪嫌疑人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选项B正确) (5)行政执法部门主管领导阻止移交的 (6)隐瞒、毁灭证据,伪造材料,改变刑事案件性质的 (7)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谋取本单位私利而不移交刑事案件,“情节严重的”(选项A错误) (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说明:本题提问的是“属于”情节严重的,如果提问“符合规定”的,则选项CD不选)
4、(1)刑事侦查措施通常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而非“举报人、邻居”,选项AE错误),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搜查(选项B正确),扣押物证、书证,通缉(成某在逃,适用通缉)和辨认。(2)选项C: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而非侦查措施。
2、(1)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政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徇私情私利、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情节严重的行为。(2)解题的关键词是“案发后”,即成某的行为并不是在征收税款、发售发票、办理出口退税、办理税款抵扣过程中发生的。
3、“情节严重” (1)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案件不移交的(选项D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已经超过3年,属于情节严重) (2)不移交刑事案件涉及“3人次以上”的(选项C已经超过3人次,属于情节严重) (3)司法机关提出意见后,无正当理由仍然不予移交的(选项E正确) (4)以罚代刑,放纵犯罪嫌疑人,致使犯罪嫌疑人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选项B正确) (5)行政执法部门主管领导阻止移交的 (6)隐瞒、毁灭证据,伪造材料,改变刑事案件性质的 (7)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谋取本单位私利而不移交刑事案件,“情节严重的”(选项A错误) (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说明:本题提问的是“属于”情节严重的,如果提问“符合规定”的,则选项CD不选)
4、(1)刑事侦查措施通常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而非“举报人、邻居”,选项AE错误),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搜查(选项B正确),扣押物证、书证,通缉(成某在逃,适用通缉)和辨认。(2)选项C: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而非侦查措施。
(2010年)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已销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按当期已实现销售的可售面积和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确认
B.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付款方提前付款的,按合同约定付款日期确认收入实现
C.企业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其支付境外机构的销售费用不超过委托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据实扣除
D.企业开发产品转为自用的,其实际使用时间累计未超过12个月又销售的,可以在税前扣除合理费用
B.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付款方提前付款的,按合同约定付款日期确认收入实现
C.企业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其支付境外机构的销售费用不超过委托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据实扣除
D.企业开发产品转为自用的,其实际使用时间累计未超过12个月又销售的,可以在税前扣除合理费用
答案:A
解析:
选项B,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和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付款方提前付款的,在实际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选项C,企业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其支付境外机构的销售费用不超过委托销售收入10%的部分,准予据实扣除。选项D,企业开发产品转为自用的,其实际使用时间累计未超过12个月又销售的,不得在税前扣除折旧费用。
长城公司系上市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所得税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2015 年1 月1 日“递延所得税”科目余额为500 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余额为0 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2015 年度长城公司实现销售收入50000 万元,会计利润总额6000 万元,与企业所得税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15 年3 月1 日,以4000 万元价格购入办公大楼并在当日出租给黄河公司,年租金为180 万元,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且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按税法规定该办公大楼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20 年,净残值率为10%。2015 年12 月31 日该办公大楼的公允价值为3600 万元。
(2)2015 年6 月1 日,收到主管税务机关因上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而退回的税款100 万元。
(3)2015年 11月 1日,以 5 元/股的价格购入丁公司股票 200 万股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另支付交易费用 10万元。2015年 12月 31日,该股票的收盘价为 7元/股。
(4)2015年 12月 1 日,向光明公司销售一批不含税价格为 2000万元的产品,成本为 1500万元,合同约定光明公司收到产品后 3个月若发现质量问题可退货。截止 2015 年 12月 31日,上述商品尚未发生销货退回。根据以往经验估计,该产品的退货率为 10%。
(5)2015年度因产品销售承诺的保修业务计提产品质量保证金 350万元,档期实际发生保修业务费用 310万元。
(6)2015年度发生广告费用 7000万元,均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当年发生的广告费用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 15%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年度税前扣除。
长城公司均已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上述交易或事项进行了会计处理,预计在未来期间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假设除上述事项外,没有影响所得税核算的其他因素。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针对事项(3)下列会计处理结果中,正确的有( )。
2015 年度长城公司实现销售收入50000 万元,会计利润总额6000 万元,与企业所得税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15 年3 月1 日,以4000 万元价格购入办公大楼并在当日出租给黄河公司,年租金为180 万元,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且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按税法规定该办公大楼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20 年,净残值率为10%。2015 年12 月31 日该办公大楼的公允价值为3600 万元。
(2)2015 年6 月1 日,收到主管税务机关因上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而退回的税款100 万元。
(3)2015年 11月 1日,以 5 元/股的价格购入丁公司股票 200 万股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另支付交易费用 10万元。2015年 12月 31日,该股票的收盘价为 7元/股。
(4)2015年 12月 1 日,向光明公司销售一批不含税价格为 2000万元的产品,成本为 1500万元,合同约定光明公司收到产品后 3个月若发现质量问题可退货。截止 2015 年 12月 31日,上述商品尚未发生销货退回。根据以往经验估计,该产品的退货率为 10%。
(5)2015年度因产品销售承诺的保修业务计提产品质量保证金 350万元,档期实际发生保修业务费用 310万元。
(6)2015年度发生广告费用 7000万元,均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当年发生的广告费用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 15%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年度税前扣除。
长城公司均已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上述交易或事项进行了会计处理,预计在未来期间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假设除上述事项外,没有影响所得税核算的其他因素。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针对事项(3)下列会计处理结果中,正确的有( )。
A.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确认金额为1000 万元
B.期末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00 万元
C.期末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97.5 万元
D.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400 万元
B.期末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00 万元
C.期末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97.5 万元
D.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400 万元
答案:D
解析: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确认金额=200×5+10=1010(万元),选项 A 错误;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200×7=1400(万元),选项 D 正确;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1400-1010)×25%=97.5(万元),选项 B和 C错误。
(1400-1010)×25%=97.5(万元),选项 B和 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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