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考试合格成绩是多少
发布时间:2021-12-19
税务师考试合格成绩是多少
最佳答案
税务师考试共有5个科目,分别为《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和《涉税服务实务》,满分均是140分,84分及格。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土地增值税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下列成本、费用可以扣除的有( )。
A.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
B.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建成后无偿转交给政府.公共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
C.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建成后有偿转让的
D.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提的费用
E.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发生的装修费
B.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建成后无偿转交给政府.公共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
C.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建成后有偿转让的
D.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提的费用
E.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发生的装修费
答案:A,B,C,E
解析: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提费用,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扣除。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业务(2)中,甲厂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业务(2)中,甲厂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A.2.97
B.3.00
C.1.20
D.1.17
B.3.00
C.1.20
D.1.17
答案:C
解析:
业务(2)中,甲厂应缴纳消费税=60×5%-120×5%×30%=1.2(万元)。
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2013年1月1日,甲公司向丙银行贷款800万元专门用于已开工的厂房建设,年利率为6%,贷款期限为3年,并已全部用于支付工程款,2014年1月1日甲公司又向丁银行贷款600万元,年利率为8%,贷款期限为3年。
(2)2014年4月1日和7月1日,甲公司因厂房建设支付工程款的需要分别使用从丁银行取得的贷款200万元和100万元。
(3)2014年12月2日,根据厂房建设需要,甲公司自乙公司采购设备一台,设备不含税价400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款项尚未支付,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4)甲公司发生财务困难,2015年1月1日,与丁银行协商并达成协议,对丁银行的贷款进行债务重组,丁银行对该项贷款未计提减值准备,丁银行同意将该笔贷款期限延长至2017年12月31日,免除积欠利息30万元,本金减至580万元,年利率降到6%,利息仍按年支付,同时规定,自2015年起,若甲公司当年盈利,则年利率恢复至8%,若当年未盈利,则年利率维持6%,甲公司估计在债务重组后很可能盈利。
(5)2015年6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债务重组协议,以其一批产品抵偿所欠乙公司设备的款项,该批产品的不含税售价为380万元,实际成本为300万元,按规定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公司已对该笔贷款按6%比例计提了坏账准备。
假设甲公司建设的厂房于2014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除此厂房建设外,甲公司无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因与丁银行进行债务重组而应确认的债务重组利得为( )万元。
(1)2013年1月1日,甲公司向丙银行贷款800万元专门用于已开工的厂房建设,年利率为6%,贷款期限为3年,并已全部用于支付工程款,2014年1月1日甲公司又向丁银行贷款600万元,年利率为8%,贷款期限为3年。
(2)2014年4月1日和7月1日,甲公司因厂房建设支付工程款的需要分别使用从丁银行取得的贷款200万元和100万元。
(3)2014年12月2日,根据厂房建设需要,甲公司自乙公司采购设备一台,设备不含税价400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款项尚未支付,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4)甲公司发生财务困难,2015年1月1日,与丁银行协商并达成协议,对丁银行的贷款进行债务重组,丁银行对该项贷款未计提减值准备,丁银行同意将该笔贷款期限延长至2017年12月31日,免除积欠利息30万元,本金减至580万元,年利率降到6%,利息仍按年支付,同时规定,自2015年起,若甲公司当年盈利,则年利率恢复至8%,若当年未盈利,则年利率维持6%,甲公司估计在债务重组后很可能盈利。
(5)2015年6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债务重组协议,以其一批产品抵偿所欠乙公司设备的款项,该批产品的不含税售价为380万元,实际成本为300万元,按规定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公司已对该笔贷款按6%比例计提了坏账准备。
假设甲公司建设的厂房于2014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除此厂房建设外,甲公司无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因与丁银行进行债务重组而应确认的债务重组利得为( )万元。
A.40.0
B.28.4
C.20.0
D.15.2
B.28.4
C.20.0
D.15.2
答案:D
解析:
甲公司因与丁银行进行债务重组而应确认的债务重组利得=30+(600-580)-580×(8%-6%)×3=15.2(万元)。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1-03-06
- 2021-12-13
- 2021-12-09
- 2021-12-31
- 2021-05-20
- 2021-01-07
- 2021-11-19
- 2021-01-07
- 2021-12-16
- 2021-12-07
- 2021-05-16
- 2021-11-06
- 2021-05-10
- 2021-12-26
- 2021-12-10
- 2021-12-13
- 2021-03-06
- 2021-12-21
- 2021-02-03
- 2021-01-31
- 2021-12-27
- 2021-12-15
- 2021-12-13
- 2021-12-24
- 2021-12-12
- 2021-12-18
- 2021-12-14
- 2021-02-16
- 2021-12-19
- 2021-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