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我,高级会计考试全国合格线

发布时间:2021-12-18


帮我,高级会计考试全国合格线


最佳答案

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后才可以进入评审环节,评审通过后才发给高级会计师证。 考试成绩合格证有效期为3年 ,意味着要在3年内通过评审,否则成绩作废,需要重新参加考试。而且考和审都通过了,高级资格证书长期有效。
首先,考生要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统一考试,获得全国或者本省认可的及格分数。全国线一般是60分,达到全国及格线的同学,由全国会计考办发合格证,3年内在全国范围内评审均有效;本省认可及格线,一般是50-59分,由各省考试管理部门根据考试情况来划定,达到省及格线的同学,只在当年,本省范围内参加评审时有效)。
然后,考试合格者须持有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或本地区、本部门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由本人申请,单位推荐,经所在单位、省直主管部门、地市财政部门或基层职称评委会进行考核评议,并提出考核推荐材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计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省级人社部门备案批准。通过考试和评审的双重考查之后取得高级资格证书是长期有效的。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公司系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其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以及据此修改后的《公司内部控制手册》,2019年,由公司审计部门牵头拟订了内部控制评价方案。
  该方案摘要如下。
  要求: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逐项判断甲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方案中的(一)至(四)项内容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存在不当之处的,请逐项指出不当之处,并逐项简要说明理由。
  (一)关于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领导和监督。经理层负责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并对本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负全责,审计部具体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拟定评价计划、组成评价工作组、实施现场评价、审定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草拟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或经理层报告。其他有关业务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的内控自查工作。
(二)关于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和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五要素展开。鉴于本公司已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建立了科学规范的组织架构,组织架构相关内容不再纳入企业层面评价范围。同时,本着重要性原则,在实施业务层面评价时,主要评价上海证券交易所重点关注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和信息披露等业务或事项。
  在内部控制评价中,可以采用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穿行性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考虑到公司现阶段经营压力较大,为了减轻评价工作对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在本次内部控制评价中,仅采用调查问卷和专题讨论法实施测试和评价。
(三)关于实施现场评价
  评价工作组应与被评价单位进行充分沟通,了解被评价单位的基本情况,合理调整已确定的评价范围、检查重点和抽样数量。评价人员要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和《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实施现场检查测试,按要求填写评价工作底稿,记录测试过程及结果,并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初步认定。
  现场评价结束后,评价工作组汇总评价人员的工作底稿,形成现场评价报告。现场评价报告无需和被评价单位沟通,只需评价工作组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后报审计部。审计部应编制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汇总表,对内部控制缺陷进行综合分析和全面复核。
(四)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部在完成现场评价和缺陷汇总、复核后,负责起草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应当包括: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声明、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概括、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情况、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等内容。对于重大缺陷及其整改情况,只进行内部通报,不对外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审核后对外披露。

答案:
解析:
 第一项工作存在不当之处。
  (1)不当之处:经理层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负全责。
  理由:董事会对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负责。
  或: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2)不当之处:审计部审定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理由:董事会负责审定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第二项工作存在不当之处。
  (1)不当之处:组织架构相关内容不纳入公司层面评价范围。
  理由:组织架构是内部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应当纳入公司层面评价范围。
  (2)不当之处:在实施业务层面评价时,主要评价上海证券交易所重点关注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和信息披露等业务。
  理由:业务层面的评价应当涵盖公司各种业务和事项。而不能仅限于证券交易所关注的少数重点业务事项来展开评价。
  (3)不当之处:为了减轻评价工作对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在本次内部控制评价中,仅采用调查问卷法和专题讨论法实施测试和评价。
  理由:评价过程中应按照有利于收集内部控制设计、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的原则、充分考虑所收集证据的适当性与充分性,综合运用评价方法。
第三项工作存在不当之处。
  (1)不当之处:现场评价报告无须和被评价单位沟通。理由:现场评价报告应向被评价单位通报。
  (2)不当之处:现场评价报告只需评价工作组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后报审计部。理由:现场评价报告经评价工作组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后,应由被评价单位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后,再提交审计部。
第四项工作存在不当之处。
  (1)不当之处:对于重大缺陷及其整改情况,只进行内部通报,不对外披露。理由:对重大缺陷及其整改情况,必须对外披露。
  (2)不当之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审核后对外披露。理由: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报经理层审核、董事会审批后对外披露。

(2013年)甲公司和乙公司为两家高科技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15%。甲公司总部在北京,主要经营业务在华北地区;乙公司总部和主要经营业务均在上海。乙公司与甲公司经营同类业务,已先期占领了所在城市的大部分市场,但资金周转存在一定的困难,可能影响未来持续发展。 
  2013年1月,甲公司为拓展市场,形成以上海为中心、辐射华东的新的市场领域,着手筹备并购乙公司。并购双方经过多次沟通,于2013年3月最终达成一致意向。
  甲公司准备收购乙公司100%的股权,为此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对乙公司进行价值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2年12月31日。资产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两种方法对乙公司价值进行评估。并购双方经协商,最终确定按市场法的评估结果作为交易的基础,并得到有关方面的认可。
  要求:
  分别从行业相关性角度和被并购企业意愿角度,判断甲公司并购乙公司属于何种并购类型,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从行业相关性角度,甲公司并购乙公司属于横向并购。
  理由:甲公司与乙公司属于经营同类业务的企业。
  (2)从被并购企业意愿角度,甲公司并购乙公司属于善意并购。
  理由:并购双方经过充分沟通达成一致。

 假设某项目需要初始投资24500元,预计在第一年和第二年分别产生净现金流15000元,在第三年和第四年分别产生净现金流3000元,项目的资本成本为10%。
  要求:
  (1)计算传统的内含报酬率;
  (2)计算修正的内含报酬率。

答案:
解析:
(1)

(2)

甲公司为一家非国有控股主板上市公司,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甲公司就此制定了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工作方案。该方案要点如下:
  (1)工作目标。通过实施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风险管控能力,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2)组织领导。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对内部控制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确定公司最大风险承受度,并对职能部门和业务单元实施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指导。公司设置内部控制专职机构,负责制定内部控制手册并经批准后组织落实。
  (3)工作安排。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工作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梳理业务流程,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进行“对标”,认真梳理现行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对配套指引未涵盖的业务领域,不纳入本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范围,不再进行相关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梳理。
  第二阶段,开展风险评估。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和发展目标,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工作,识别和分析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种内部风险,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并实施相应的控制活动。第三阶段,组织内部控制试运行。公司通过深入宣传和加强培训等手段,在全公司范围内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试运行工作。第四阶段,在内部控制正式运行的基础上,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4)控制重点。公司根据业务特点和发展实际,在梳理业务流程和开展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拟重点对研发业务、资金活动和合同管理,有针对性地实施控制。一是规范研发项目审批流程,重大研发项目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是严格对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指定一人对办理资金业务的相关印章和票据进行集中管理。三是加强合同纠纷管理,合同纠纷协商一致的,应与对方当事人签订书面协议;合同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的,应根据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5)自我评价。公司授权内部审计部门作为内部控制评价部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工作方案,报经理层批准后实施。
  (6)外部审计。公司拟聘用A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提供咨询服务;同时,委托该会计事务所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A会计师事务所的咨询部门和审计部门相互独立,各自提供服务,人员不交叉混用。
  要求: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逐项判断甲公司(1)至(6)项内容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对存在不当之处的,分别指出不当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第(1)项内容不存在不当之处。
  2.第(2)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经理层确定公司最大风险承受度的表述不当。
  理由:董事会确定公司最大风险承受度。
  3.第(3)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一:配套指引未涵盖的业务领域不纳入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范围的表述不当。
  理由:不符合全面性原则的要求。
  不当之处二:识别和分析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种内部风险的表述不当。
  理由:公司不仅要识别内部风险,还要识别与控制目标相关的各类外部风险。
  4.第(4)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一:重大研发项目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的表述不当。
  理由:重大研发项目由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集体审议决策。
  不当之处二:指定一人对办理资金业务的相关印章和票据进行集中管理的表述不当。
  理由:严禁将资金业务的相关印章和票据集中一人保管。(或:不符合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要求。或:不符合制衡性原则的要求。)
  5.第(5)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内部控制评价方案报经理层批准后执行的表述不当。
  理由:内部控制评价方案报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6.第(6)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委托A会计师事务所的咨询部门和审计部门分别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咨询服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表述不当。
  理由:无法保证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或:为企业提供内部控制咨询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同时为同一企业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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