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属于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证书吗?

发布时间:2021-06-10


注册会计师属于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证书吗?


最佳答案

属于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证书。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三)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企业合并中,新设方或者存续方承受被解散方土地、房屋权属,如合并前各方为相同投资主体的,不征契税,其余的则征收契税。(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2006年3月20日,上海的甲公司与北京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0吨化工原料,总价款为200万元;乙公司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甲公司在验货后7日内付款。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以其办公用房作抵押向丙银行借款20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由于办公用房的价值仅为100万元,甲公司又请求丁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丙银行与丁公司的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及保证范围,但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至借款本息还清时为止。

4月10日,乙公司准备通过铁路运输部门发货时,甲公司的竞争对手告知乙公司,甲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将要破产。乙公司随即暂停了货物发运,并电告甲公司暂停发货的原因,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告知乙公司:本公司经营正常,货款已经备齐,乙公司应尽快履行合同,否则将追究违约责任。但乙公司坚持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急需这批货物,只好按照乙公司的要求,提供了银行保函。5月25日,乙公司收到银行保函,当日向铁路运输部门支付了运费并发货。货物在运输途中,遇泥石流灾害全部灭失。

借款合同到期后,甲公司没有偿还丙银行的借款本息。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暂停发货是否有法律依据?并说明理由。

(2)在买卖合同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应当如何交付标的物?

(3)货物灭失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并说明理由。

(4)铁路运输部门是否应当依据运输合同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可否要求铁路运输门返还运费?并分别说明理由。

(5)丁公司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还是一般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6)丁公司的保证期间为多长?并说明理由。

(7)丙银行可否直接要求丁公司承担200万元的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1)乙公司暂停发货没有法律依据。根据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在本题中乙公司并没有确切证据证明甲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因此乙公司暂停发货没有法律依据。 (2)根据规定合同当事人对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在本题中应当在乙公司所在地履行。 (3)货物灭失的损失应当由甲公司承担。根据规定在买卖合同中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4)①铁路运输部门不承担违约责任。根据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本题中因不可抗力造成货物灭失铁路运输部门不承担违约责任。②乙公司可以要求铁路运输门返还运费。根据规定货物在运输途中因不可抗力灭失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5)丁公司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根据规定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方式的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丁公司的保证期间为2年。根据规定保证合同对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7)丙银行不能直接要求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根据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主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时应优先执行物的担保保证人仅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在本题中丙银行应当优先执行主债务人甲公司的抵押因此丙银行不能直接要求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1)乙公司暂停发货没有法律依据。根据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在本题中,乙公司并没有确切证据证明甲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因此,乙公司暂停发货没有法律依据。 (2)根据规定,合同当事人对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在本题中,应当在乙公司所在地履行。 (3)货物灭失的损失应当由甲公司承担。根据规定,在买卖合同中,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4)①铁路运输部门不承担违约责任。根据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本题中,因不可抗力造成货物灭失,铁路运输部门不承担违约责任。②乙公司可以要求铁路运输门返还运费。根据规定,货物在运输途中因不可抗力灭失,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5)丁公司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根据规定,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方式的,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丁公司的保证期间为2年。根据规定,保证合同对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7)丙银行不能直接要求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根据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主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时,应优先执行物的担保,保证人仅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在本题中,丙银行应当优先执行主债务人甲公司的抵押,因此,丙银行不能直接要求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下列有关信息技术对审计目标的影响中,不正确的有( )。

A.在评估信息技术应用控制对控制风险和实质性程序影响时,注册会计师不需要将控制与具体的审计目标相联系
B.注册会计师通常不将应用控制与具体的审计目标相联系
C.注册会计师首先针对每个具体的审计目标,了解和识别相关的控制和缺陷,在此基础上,对每个相关审计目标评估初步控制风险
D.如果针对某一具体审计目标,注册会计师能够识别出有效的应用控制,在通过测试确定其运行有效后,注册会计师能够减少实质性程序
答案:A,B
解析:
选项A,在评估信息技术应用控制对控制风险和实质性程序影响时,注册会计师需要将控制与具体的审计目标相联系;选项B,注册会计师通常不将一般控制与具体的审计目标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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