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报考济南注册会计师?报考条件及考试程序是什...
发布时间:2021-10-17
如何报考济南注册会计师?报考条件及考试程序是什么?
最佳答案
考试资格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已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 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 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免试年度为申请人提交申请的年度,申请人应当于本年度考试开始前提交免试申请。
报名方式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资格审核、交费确认三个步骤.
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点击“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链接,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须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现场办理报名资格审核。
持有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还应当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该学历已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中文证明。
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以及报名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无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可以在一次考试中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考试科目
考试划分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考生在通过专业阶段考试的全部科目后,才能参加综合阶段考试。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6个科目;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考试范围:由财政部考委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简称机考)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案。
考试系统支持8种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全拼输入法、智能ABC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王码五笔型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万能五笔输入法。
答题时间
会计科目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审计、财务成本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20分钟。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农业生产者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等经营活动中实施的联合行为
C.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外实施的对中国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或限制效果的垄断行为
D.具有竞争关系的境内企业就固定商品出口价格达成的垄断协议
下列有关A公司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
A.收到的电视机应按照公允价值580万元入账,由于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债作用,A公司应冲减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为678.6万元
B.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重组的,A公司在20×8年12月31日应将收到的按照1%计算的利息冲减债务重组损失
C.以债权转为股权方式重组的,A公司应确认为一项长期股权投资
D.重组后债权的公允价值为848万元
E.A公司应确认的债务重组损失为113.4万元
解析:选项A,由于A公司向B公司另行支付增值税进项税额,所以进项税额不能冲减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收到的电视机抵债金额应为580万元;选项B,A公司作为债权人在收到利息时,应直接计入财务费用;选项C,由于A公司对B公司不具有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所以应划分为金融资产,而不是长期股权投资。
为严格控制贵重原材料的领用,海通科技公司规定不仅要在领料单上详尽列示贵重原材料的名称,而且规定生产人员填制贵重原材料领料单后须经车间主任以签字、盖章的方式进行审批。根据这一情况,注册会计师在测试该项规章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时,应当依据生产车间主任是否在每张贵重原材料领料单上签字、盖章来判断其是否认真履行了审批职责。( )
检查签字、盖章一般属于了解内部控制的程序,将其作为控制测试程序往往是不充分的。是否签字、盖章只能表明车间主任是否履行了审批职责,并不能证明其是否认真履行了职责(怎样执行)。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时,必须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的有( )。
A.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报告
B.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C.发行公司债券
D.公司章程的修改
解析:上市公司的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1)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2)发行公司债券;(3)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4)修改公司章程;(5)回购本公司的股票;(6)公司与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者重要业务的管理交予该人负责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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