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报考杭州注册会计师?报考条件及考试程序是什...

发布时间:2021-10-17


如何报考杭州注册会计师?报考条件及考试程序是什么?


最佳答案

这个我知道,我来告诉你吧。

考试资格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已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 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 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免试年度为申请人提交申请的年度,申请人应当于本年度考试开始前提交免试申请。
报名方式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资格审核、交费确认三个步骤.
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点击“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链接,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须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现场办理报名资格审核。
持有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还应当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该学历已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中文证明。
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以及报名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无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可以在一次考试中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考试科目
考试划分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考生在通过专业阶段考试的全部科目后,才能参加综合阶段考试。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6个科目;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考试范围:由财政部考委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简称机考)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案。
考试系统支持8种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全拼输入法、智能ABC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王码五笔型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万能五笔输入法。
答题时间
会计科目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审计、财务成本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20分钟。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案例分析题,建议以2011年的综合题练习体会,学会应用。
某机构投资者对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公司进行调研时,发现A公司如下信息:
(1)甲为A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通过B公司持有A公司34%的股份。甲担任A公司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09年8月7日,经董事会决议(甲回避表决),A公司为B公司向C银行借款4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发布公告予以披露。2010年3月1日,C银行通知A公司,B公司的借款到期未还,要求A公司承担保证责任。A公司为此向C银行支付了4000万元借款本息
(2)乙在2009年12月至2010年2月底期间连续买入A公司股票,持有A公司股份总额达到3%。A公司为B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乙于2010年3月5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要求甲赔偿A公司因承担保证责任造成的损失,甲则辩称:乙在起诉前未向公司监事会提出书面请求,故请求人民法院驳回乙的起诉。
(3)2010年3月10日,A公司公告拟于4月1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推荐了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候选人丙为B公司财务主管,候选人丁持有A公司股份总额1%的股份。
(4)2010年3月24日,乙向A公司董事会书面提出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要求罢免甲的董事职务。A公司董事会当即拒绝将该临时提案列为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3月25日,乙联合持有A公司股份总额8%的股东张某,共同公告拟于4月1日在同一地点召开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4月1日,A公司的两个“股东大会”在同一酒店同时召开。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A公司股份总额为35%;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A公司股份总额为40%。后者通过了对甲的董事罢免案,并选举乙为A公司董事。
(5)2010年4月21日,B公司与乙达成股权转让协议。4月23日,A公司、B公司和乙联合公布了该协议内容:B公司将所持A公司27%的股份转让给乙,转让后B公司所持有A公司7%的股份;同时,乙向A公司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拟另行收购A公司已发行股份的4%。随后,甲辞职,乙被股东大会选举为董事。
(6)2010年6月3日,A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决定购买乙控制的C公司100%的股权,该交易金额达到A公司资产总额的25%。12月6日,A公司董事会又通过决议,决定购买乙所持D公司的全部股权,该交易金额达到A公司资产总额的20%。上述两项交易完成后,A公司的主营业务转换为汽车零配件生产。
(7)在上述两项股权交易公告前,A公司的股价均出现了异常波动。经调查发现:乙借用他人账户,于2010年6月1日至12月3日期间大量买入A公司的股票;董事戊于12月6日董事会开会期间,电话委托买入A公司股票1万股;A公司秘书庚在电梯中听到公司高管议论公司重组事宜后,于12月3日买入公司股票2000股。因受市场环境影响,上述人员买入A公司股票后均未获利,其中,乙账面亏损达3亿元;戊账面亏损2万元;庚已卖出股票,亏损2000元。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董事会为B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乙是否具备对甲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甲请求人民法院驳回乙起诉的理由是否成立?并分别说明理由。
(3)丙、丁是否符合A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并分别说明理由。
(4)2010年3月24日,乙提出的临时提案是否应被列为A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4月1日,乙与股东张某共同召集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程序是否合法?并分别说明理由。
(5)乙在受让B公司转让的A公司27%的股份时,向A公司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收购4%的股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6)2010年12月6日,A公司董事会通过的购买乙所持D公司股权的决议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7)乙、戊、庚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并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A公司董事会为B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无效。公司为本公司的股东提供担保,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题目中是A公司为自己的股东B公司提供担保,而由董事会决议,所以该决议无效。
2.①乙不具备对甲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题目中,乙在2009年12月至2010年2月底期间连续买入A公司股票,持有A公司股份总额达到3%。股东乙持股比例符合规定,但持股时间不符合“连续180日以上”的规定。
②甲请求人民法院驳回乙起诉的理由成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题目中股东乙没有通过“监事会”,而是直接向法院起诉,不符合规定。
3.①丙不符合A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根据规定,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题目中,B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4%,丙在B公司任职,则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②丁不符合A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根据规定,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题目中,丁持有A公司股份总额1%的股份,所以丁不能担任独立董事。
4.①乙的临时提案不应当列入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根据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题目中乙的提案不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所以不应列入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②乙与股东张某共同召集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程序不合法。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题目中没有经过“董事会与监事会”的召集程序,所以不符合规定。
5.乙向A公司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收购4%的股份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以要约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6.董事会该决议无效。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题目中,A公司购买C公司股权的金额已经达到资产总额的25%,又购买D公司股权,此时是1年内购买重大资产的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而题目中是董事会决议,所以该决议无效。
7.乙、戊、庚均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根据规定,发行人的董事(乙、戊)、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庚)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该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证券,否则构成内幕交易。

境外投资制度中,境外投资项目的决策主体、执行主体和责任主体是( )。

A.中央企业
B.国务院
C.国资委
D.财政部
答案:A
解析:
中央企业是境外投资项目的决策主体、执行主体和责任主体。

董事会的召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董事会的召开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合营企业召开临时董事会必须有1/3以上的董事提议,且应有2/8以上的董事出席会议。

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适当措施,识别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形,下列有关注册会计师对利益冲突的处理中,不正确的是( )。

A.如果会计师事务所的商业利益或业务活动可能与客户存在利益冲突,注册会计师应当告知客户,并在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执行业务
B.如果为某一特定行业或领域中的两个以上客户提供服务,注册会计师应当告知所有客户,并在征得他们同意的情况下执行业务
C.如果为存在利益冲突的两个以上客户服务,注册会计师应当告知所有已知相关方,并在征得他们同意的情况下执行业务
D.如果利益冲突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并且采取防范措施无法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注册会计师应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答案:D
解析:
选项D,此时注册会计师应当拒绝承接某一特定业务,或者解除一个或多个存在冲突的业务约定,而不是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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