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一下,大专学的是会计专业,毕业之后可以直接...

发布时间:2021-01-30


想问一下,大专学的是会计专业,毕业之后可以直接考注册会计师吗?


最佳答案

可以,只要有专科文凭就可考;
注册会计师是执业证书,多数到会计师事务所上班的,对企业进行审计,出具审核报告;也可到企业上班,一般资格老点的可以当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
中级:大专毕业要会计工作时间满5年才能考;是个职称证书
注册会计师考试难度远高于中级考试。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ABC会计师事务所承办了丁公司2005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业务。2006年8月,T公司之股东U公司以T公司2005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过失,导致其发生重大投资损失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BC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要求:

ABC会计师事务所拟运用内部控制概念应诉,其聘请的律师在准备应诉材料时,提出了以下问题,请代为回答:

(1)何谓内部控制?

(2)注册会计师研究、评价内部控制目的是什么?

(3)何谓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

(4)内部控制概念在区分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中有何重要作用?

正确答案:(1)内部控制是指被审计单位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与程序。 (2)注册会计师研究、评价内部控制的目的是为了确定实质性测试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3)普通过失是指没有保持职业应有的合理的谨慎;对注册会计师则是指没有完全遵循专业准则的要求。重大过失是指连起码的职业谨慎都不保持对业务或事物不加考虑满不在乎;对注册会计师而言则是指根本没有遵循专业准则或没有按专业准则的基本要求执行审计。 (4)内部控制概念在区分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中有重要作用。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表项目的实质性测试程序是以内部控制的研究与评价为基础的。如果内部控制不太健全注册会计师应当调整实质性测试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这样一般都能合理确信发现由此产生的报表重要错报、漏报否则就具有重大过失的性质。相反的情况是内部控制本身非常健全但由于职工串通舞弊导致设计良好的内部控制失效。 由于注册会计师查出这种错报事项的可能性相对较小因而一般会认为注册会计师没有过失或只具有普通过失。
(1)内部控制是指被审计单位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与程序。 (2)注册会计师研究、评价内部控制的目的是为了确定实质性测试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3)普通过失是指没有保持职业应有的合理的谨慎;对注册会计师则是指没有完全遵循专业准则的要求。重大过失是指连起码的职业谨慎都不保持,对业务或事物不加考虑,满不在乎;对注册会计师而言,则是指根本没有遵循专业准则或没有按专业准则的基本要求执行审计。 (4)内部控制概念在区分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中有重要作用。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表项目的实质性测试程序是以内部控制的研究与评价为基础的。如果内部控制不太健全,注册会计师应当调整实质性测试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这样一般都能合理确信发现由此产生的报表重要错报、漏报,否则就具有重大过失的性质。相反的情况是,内部控制本身非常健全,但由于职工串通舞弊,导致设计良好的内部控制失效。 由于注册会计师查出这种错报事项的可能性相对较小,因而一般会认为注册会计师没有过失或只具有普通过失。

下列属于市场风险的是( )。

A.操作风险

B.项目风险

C.汇率风险

D.政治风险

正确答案:C
解析:市场风险有时也称为财务风险或价格风险,它指由于市价的变化而导致亏损的风险。常见类型有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股票价格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通货膨胀风险、衍生工具风险和融资风险等。

(2016年)甲将位于住宅楼顶楼的房子租给乙,租赁期限2年,月租金9000元,双方对租金支付方式未约定。乙于租赁开始支付了一年租金。
租赁第2个月,房子出现严重漏水,乙要求甲进行维修,甲以合同并未约定维修条款为由拒绝。因房子漏水严重影响居住,乙请人进行维修,并在此期间租住在宾馆花去3000元。
租赁第5个月,乙和其家人出国半年,经甲同意将房子租给丙。丙租赁期间,不当使用造成洗衣机损坏,甲要求乙进行赔偿。
租赁第13个月,甲要求乙按照合同支付第二年租金,乙不同意。
租赁第14个月,乙在未告知甲的情况下,在客厅造了一个壁炉。甲知悉后,要求乙拆除。
租赁第15个月,甲在未告知乙的情况下,将房子卖给自己的姐姐丁并于三日后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乙得知后主张自己优先购买权遭到侵犯,要求甲就此以及之前维修费和住宾馆费用进行赔偿。丁于次月要求乙搬出此房子。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甲是否有维修义务?乙能否要求甲支付维修费用并减免相当于维修期间住宾馆费用的租金?并说明理由。
(2)对于洗衣机的损坏,甲是否有权要求乙赔偿?并说明理由。
(3)租赁开始第13个月,甲能否要求乙支付第二年租金?并说明理由。
(4)甲是否有权要求乙拆除壁炉?并说明理由。
(5)乙能否以自己优先购买权遭到损害主张赔偿损失?并说明理由。
(6)丁能否要求乙搬离房子?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甲有维修义务。根据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乙能要求甲支付维修费用并减免相当于维修期间住宾馆费用的租金。根据规定,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2.对于洗衣机的损坏,甲有权要求乙赔偿。根据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会计考前超压卷,瑞牛题库软件考前一周更新,下载链接 www.niutk.com
3.租赁开始第13个月,甲不能要求乙支付第二年租金。根据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4.甲有权要求乙拆除壁炉。根据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5.乙不能以自己优先购买权遭到损害主张赔偿损失。根据规定,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承租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
6.丁不能要求乙搬离房屋。根据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因此租赁期限内,乙可以继续居住。

以下房产需要依法计征房产税的有( )。

A.位于城市的商铺
B.位于农村的自住房
C.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外出租的商品房
D.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待售商品房
答案:A,C
解析:
农村不是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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