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实体权利,最好举个例子,谢谢

发布时间:2021-12-24


何为实体权利,最好举个例子,谢谢


最佳答案

同学您好。比如我欠你钱,这个事实是存在的,实体权利就存在,不会丧失,只不过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丧失的是胜诉权(可能官司打不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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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某系中国公民,2006年12月份取得如下收入:领取工资3 300元,其中包括托儿补助费30元,政府特殊津贴100元,另领取2006年度年终奖3 000元;转让非专利技术一项,收入10 000元,支付给中介机构的中介费1 000元,有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中彩收入20 000元,买彩票支出1 000元,李某从中拿出8 000元通过中国红十字会向红十字事业捐赠;从A国取得设计劳务税后所得28 000元,在A国已纳个人所得税7 000元。上述所有所得,均由李某自行申报纳税。要求:

(1)计算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偶然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4)计算从A国取得的设计劳务收入应在我国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1)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 300-30-100-1 600)×10%-25+3 000×5%=282(元) (2)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 000×(1-20%)-1 000]×20%=1 400(元) (3)偶然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20 000-8 000)×20%=2 400(元) (4)从1国取得的设计劳务收入按我国税法计算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35 000×(1-20%)×30%-2 000=6 400(元) 不超过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额7 000元因
(1)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 300-30-100-1 600)×10%-25+3 000×5%=282(元) (2)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 000×(1-20%)-1 000]×20%=1 400(元) (3)偶然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20 000-8 000)×20%=2 400(元) (4)从1国取得的设计劳务收入按我国税法计算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35 000×(1-20%)×30%-2 000=6 400(元) 不超过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额7 000元,因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李某因车祸遇难,生前遗嘱指定16岁的儿子李明为其全部财产继承人。对此,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A.李明有权继承其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B.如其他合伙人均同意,李明可以取得有限合伙人资格
C.如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则李明不能成为合伙人
D.应当待李明成年后由其本人作出其是否愿意成为合伙人的意思表示
答案:D
解析:
李明是否愿意取得合伙人的资格由其法定代理人代替作出意思表示即可,不需要等到李明成年后由其本人作出,另外,即便是本人愿意也需要其他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才可以实现。所以选项D错误。

下列属于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的有( )。

A.企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B.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C.企业取得的,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的财政性资金
D.国债利息收入
答案:A,C
解析:
选项B、D属于免税收入范畴。注意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的辨析: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股息红利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业组织的收入、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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