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报考中级会计,打算报全科,能通过吗?
发布时间:2021-02-28
第一次报考中级会计,打算报全科,能通过吗?
最佳答案
可以一年报考三科,首先学习时间一定要充足,合理规划好学习时间,其次有计划的每日坚持学习,一年通过三科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情形中,股份有限公司中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有( )。
A.1/3以上的股东
B.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C.1/3以上董事
D.监事会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内容中,符合规定的有( )。
A.中外合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但最高权力机构为董事会
B.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各方投资人应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分担亏损
C.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年度报告、清算会计报告应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证明方为有效
D.外资企业投资总额在35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
解析:本题考核外商投资企业法律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属于契约式企业,合作各方是按照合作合同的约定分配损益的。
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董事会有9名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定要求的是( )。
A.3名
B.4名
C.5名
D.7名
本题考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制度。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会议应有2/3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本题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有9名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至少为6人。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甲公司是乙公司和丙公司的母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了戊公司,在戊公司的股权结构中,丙公司占45%,丁公司占55%。投资合同约定,丙公司和丁公司共同决定戊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上述公司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有( )。
A.甲公司与乙公司
B.甲公司与丙公司
C.乙公司与丙公司
D.丙公司与戊公司
解析:甲公司和乙公司是控制关系,甲公司和丙公司是控制关系,选项A B均具有关联方关系;选项C,乙公司和丙公司同受甲公司控制,具有关联方关系;选项D,丙公司和丁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戊公司,因为双方共同决定戊公司财务和经营政策,所以这两个公司对戊公司都是共同控制关系,丙公司和戊公司具有关联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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