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考中级的时候抄被抓到了,我想请教一下...
发布时间:2021-05-18
我有个朋友考中级的时候抄被抓到了,我想请教一下,具体有什么样的惩罚呢
最佳答案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
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第六条、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一分买卖合同,在签字、盖章之前,甲顺路将货物送到,乙方接收了货物,该合同成立。( )
本题考核点是合同的实际履行。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债务人实施下列危及债权人的利益的减少财产的行为,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时情形是( )。
A.放弃到期债权,而受让人不知道该情形的
B.赠与财产,而受让人不知道该情形的
C.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
D.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不知道该情形的
解析: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无论受让人是否知道该情形,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撤销权。只有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时,债权人才可以行使撤销权。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以自己的名义,向被告人住所地法院提起。
下列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的有()。
A.中外合资企业
B.个人独资企业
C.股份有限公司
D.合伙企业
2008年1月1日A公司取得B公司30%股权,对B公司具有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取得长期投资时,B公司某项长期资产,其账面价值为80万元,公允价值为120万元,2008年12月31日,该项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60万元,B公司确认了20万元减值损失。2008年B公司实现净利润500万元,那么A公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是( )万元。
A.150
B.144
C.138
D.162
解析:A公司在确认投资收益时应先调整B公司的净利润,调整后的B公司净利润=500-40=460(万元)。所以,A公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460×30%=138(万元)。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1-03-27
- 2021-12-11
- 2021-02-03
- 2021-12-20
- 2021-03-03
- 2021-03-04
- 2021-02-16
- 2021-01-26
- 2021-01-25
- 2021-01-31
- 2021-02-26
- 2021-02-22
- 2021-10-29
- 2021-03-07
- 2021-03-22
- 2021-05-03
- 2021-01-24
- 2021-03-05
- 2021-10-18
- 2021-01-02
- 2021-03-02
- 2021-02-27
- 2021-01-31
- 2021-10-18
- 2021-02-16
- 2021-04-15
- 2021-03-04
- 2021-01-25
- 2021-04-15
- 2021-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