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级经济师天津报名时间已公布:7月30日-8月9日!
发布时间:2021-08-08
2021年天津中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已公布,从天津人事考试获知,2021年天津中级经济师考试的报名时间、缴费时间、收费标准、考试时间等考试安排。以下是2021年天津经济专业技术考试安排,具体如下: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6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1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中级考试”)于10月30日、31日举行,考试形式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初中级考试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初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初中级考试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9:00至8月9日16:00。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报名。
三、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报名原则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的精神,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按照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
(二)报名步骤
1.注册信息,在线核查
2.网上填报,诚信承诺
3.审核流程
天津市2021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核查流程
类别 |
报考方式
|
注册审核 |
上传材料 |
现场审核 |
初级、中级经济全部报考人员 |
选择告知承诺制 |
通过 |
不需上传材料 |
1.不需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 2.上传材料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需携带上传电子版材料的原件、身份证原件、《考试报名表》于2021年8月1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进行资格审核。
|
未通过 |
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 |
|||
需人工核查 |
||||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 |
全部报考人员 |
不需上传材料 |
全部报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考试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于2021年8月1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进行资格审核。 |
备注:(1)需要上传材料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8月1日9:00至8月9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上传相关资料电子版,审核部门将于2021年8月3日9:00开始对上传材料进行审核。
(2)网上上传相关材料电子版只能提交一次,不能修改。
(三)网上交费
1.交费时间
全部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8月10日9:00至13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试费,否则报名无效。
2.考试费用
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125号、津财综[2021]23号文件精神,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56元。报考人员确认报名缴费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21年10月27日9:00至29日24: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原文公告链接:http://hrss.tj.gov.cn/jsdw/rsksw/tzgg4/202107/t20210729_5520672.html)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的全部内容,关于2021年天津中级经济师考试的相关信息就分享到这里,准备参加2021年考试的考生可根据考试报名时间安排备考。还想了解更多考试相关信息,可持续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预祝2021年的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级经济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在拖运率计算公式中用到的指标有( )。
A.汽车周转量
B.挂车周转量
C.汽车运量
D.营运里程
E.挂车运量
按机动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条款规定,对( )造成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A.战争
B.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使用保险车辆
C.车辆所载货物掉落
D.碰撞
E.车辆所载货物泄漏
从理论上讲,工资上涨过快容易导致( )通货膨胀。
A.需求拉上型
B.成本推进型
C.输入型
D.结构型
甲国居民有来源于乙国所得400万元,甲、乙两国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 20%、30%,两国均行使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在抵免法下,甲国应对该笔所得征收所得税为( )万元。
A.14
B.28
C.56
D.74
解析:400×30%=120(万元);在扣除法下,甲国应对该笔所得征收所得税为:(400-120)×20%=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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