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黑龙江初级会计报名入口已出,速看!
发布时间:2020-01-24
随着会计行业成为热门行业,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报考初级会计。2019年的初级会计考试已经结束了,相信考生们已经在积极的准备今年的初级会计考试了,不少考生想要了解今年黑龙江初级会计考试报名入口以及报考条件等问题,51题库考试学习网带你来看看吧。
根据2020年考务通知,2020年黑龙江初级会计考试报名入口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或当地财政厅网站。考试时间原定于5月9日开始,由于疫情原因,考试推迟。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官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参加本次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报名条件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参与今年初级会计网上报名,报名程序如下:
1.报名准备。报考人员应持有中国银联所支持的银行卡,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需提前准备好电子登记照片,照片文件格式、大小等应符合报名系统要求。照片应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电子照,照片必须清晰完整。
2.登录网站。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了解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对照报名条件,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后,进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3.填报信息。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逐步操作,如实填写每项报名信息并仔细核对,按系统要求上传准备好的电子照片,设置登录密码,并牢记“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在岗在职报考人员应按工作所在地、在校学生按学籍所在地、其他人员按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选择市(州)、县(区)。
4.资格审核。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由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当地人社部门进行监督。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审核通过后,由审核人进行网上报名信息审核确认。本次考试不受理中介机构或他人代理报名。
5.网上缴费。请报考人员通过网上银行及时缴纳报名费,缴费时请慎重操作,勿重复缴费。
6.准考证打印。报考人员应于规定的时间内登录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应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照片、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要素必须清晰无误。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打印准考证,以免错过考试时间。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今天要分享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各位考生顺利的报考今年的初级会计考试,各位考生们,备考初级会计并不容易,你们一定要拿出自己的耐心与毅力,相信通过你们的努力一定能顺利通过今年的初级会计考试!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支出,属于资本性支出的是( )
A.业务招待费支出
B.固定资产日常维护支出
C.研究开发新产品支出
D.购入非专利技术支出
选项ABC都属于收益性支出,于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数额的限制,该最高数额是( )
A.5 人
B.25 人
C.50 人
D.100 人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2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个)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资料1】
张某与房东李某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期自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双方约定,张某先预付半年租金,满6个月时(2008年3月1日)再支付其余租金。经履行法定程序后,张某按期入住。2008年3月1日,张某继续在李某的房屋居住但拒绝支付其余租金。2008年5月1日,经李某多次催讨,张某写下保证书,保证于2008年7月31日前付清房租,但到期仍未支付。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下列争议中,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的是( )。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引起的争议
B、延付或者拒付租金引起的争议
C、因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引起的争议
D、因运输的商品丢失或损毁引起的争议
专家解析:正确答案:ABC
因运输的商品丢失或损毁引起的争议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因寄存的商品丢失或损毁引起的争议适用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
要求赔偿权,申请仲裁权.经济诉讼权属于( )。
A.经济职权
B.请求赔偿权
C.经济管理权
D.财产所有权
不同的经济法主体享有不同的经济权利,如经济职权.经营管理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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