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初级会计师报名条件中对学历的要求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9-12-31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即将到来,考生们都已经进入了积极的备考状态中,不少考生想了解2020年西藏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考条件中对学历有什么要求呢,有没有更有效的学习方法呢,别担心,51题库考试学习网来帮你。

其实,报考西藏初级会计的条件不高,一般地,符合以下条件即可报考: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高中学历认定政策: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中专和技工学校的合格毕业生取得的学历,等同于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学历。)

以上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报名条件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建议考生们提前准备好这些材料,以便能更顺利地进行报考。

2020年初级会计报名时间为2019111日至30日,2019111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启,报名系统中缴费系统延开至125日。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确定本地区具体的报名开始时间及次数。下一次报名时间为:202011月份开始。

以下是一些通过本次初级会计考试的学习方法,希望能帮助到各位考生。

1、保持学习环境的整洁。在学习的过程中,不要在书桌上摆太多的无关用品。如果自制力不强,可以把手机调静音,放到另外的空间。

2、学习的过程中不仅要动脑,还要动手。在讲义上写写画画标注,这样可以听得更专注,也可以防止瞌睡。

3、第二次听精讲班的时候,不要从头听到尾,要带着问题、带着重难点再听一遍,这样可以节约时间。

4、教辅资料不要选得太杂。

51题库考试学习网提醒各位考生,考试日期已经越来越近啦,各位考生一定要抓紧时间备考,时间不等人,机会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51题库考试学习网祝愿各位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公司是由A、B、C三方各出资100万元设立的,2010年年末该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的余额为:实收资本为400万元,资本公积为80万元,盈余公积为4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50万元。为扩大经营规模A、 B、C三方决定重组公司,吸收D投资者加入,D投资后,四方投资比例均为25%。则D投资者至少应投入资本总额为( )万元。 A.100 B.190 C.200 D.250

正确答案:B
设D投资者所需投入金额为X,根据题目条件有等式成立:
[X+(400+80+40+50)]÷4=X,解方程得到:X=190(万元)。

企业对于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可能涉及的会计科目有( )。

A.在途物资

B.库存商品

C.主营业务成本

D.发出商品

正确答案:BD
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要作为发出商品核算: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某汽车制造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7月发生以下业务:

(1)购进用于汽车生产的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共800万元;

(2)进口大型检测设备一台,取得的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10万元;

(3)销售自产小汽车,取得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9360万元;

(4)兼营汽车修理修配业务收入50万元(不含增值税),用于汽车修理修配业务所购进的零部件、原材料等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共3.4万元;

(5)兼营汽车租赁业务取得收入30万元。

已知:该厂分别核算汽车销售、汽车修理修配、汽车租赁业务的营业额。小汽车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服务业的营业税税率为5%。

要求:

(1)计算该厂7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2)计算该厂7月份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该厂7月份应缴纳的营业税。

正确答案:
(1)该厂7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销售汽车应缴纳增值税=9360÷(1+17%)×17%-800=560(万元) 
汽车修理修配业务应缴纳增值税=50×17%-3.4=5.1(万元) 
7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560+5.1=565.1(万元)  
(2)该厂7月份应缴纳消费税=9360÷(1+17%)×5%=400(万元) 
(3)该厂7月份应缴纳营业税=30×5%=1.5(万元) 

2010年1月1日,甲向乙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并且未作任何的声明。乙于2010年4月1日得知此事,但忙于其他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10年9月20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A、2010年4月1日至2011年4月1日

B、2010年4月1日至2011年4月10日

C、2010年4月1日至2011年4月20

D、2010年4月1日至2012年4月20日

正确答案:B
专家解析:正确答案:B   题型:   难易度: 
本题考核特别诉讼时效的期间和中止。(1)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适用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2010年4月1日至2011年4月1日);(2)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10月1日前)发生不可抗力,至最后6个月时不可抗力仍然继续存在,则应在最后6个月时中止诉讼时效的计算。因此,乙于2010年9月20日出差遇险耽误的20天,只有进入10月1日后的10天才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止。所以本题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010年4月1日至2011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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