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观!2022年青海初级会计考试报名相关信息
发布时间:2021-05-30
随着2021年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结束,2022年的备考接踵而来。不少青海地区的小伙伴都在关心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的相关信息,目前2022年的考试报名日程还未确定,大家可以参考2021年青海考区初级会计考试的报名公告,提前做个了解。
2021年青海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日-25日,具体官方公告详情如下:
各位考生: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8号)规定,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21年5月举行,考试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青海考区考试报名继续实行资格后审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及网上购书的方式进行。报考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可自愿参加考前培训服务。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与大纲
(一)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报名费每科58元,两科共116元。
2.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报名费每科55元。
3.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青海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达到青海省内合格标准或藏区六州合格标准的人员,前往省财政厅会计处领取考试合格成绩单。
(二)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二、考试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按照属地化原则,在青海考区报名的考生,必须具备青海户籍或在青海省内工作、就学。在职在岗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暂住证)报名;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二)报考条件
初级资格: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高级资格: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根据《青海省会计人员职称评价标准(试行)》(青人社厅发〔2019〕121号)有关规定,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在青工作满1年;
2.具备硕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后,受聘会计师职务或从事注册会计师相关工作满 4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后,受聘会计师职务或从事注册会计师相关工作满5年;
4.具备大学专科、中专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后,受聘会计师职务或从事注册会计师相关工作满7年。
5.取得审计师、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统计师的人员并从事会计工作,聘任相应职务且同时达到上述学历资历要求。
(三)本通知所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四)考试报名条件中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高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三、考试报名方式
青海考区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有两种方式,流程如下:
方式1:考生进入青海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或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名系统后,第一步填写考生报名信息相关内容,确认无误点击下一步进行报名缴费,并确认报名缴费成功。第二步点击考试辅助用书购买链接,进行教材购买并完成缴费(如需开具购书发票,点击发票打印连接即可);
方式2:考生进入青海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或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名系统后,第一步填写考生报名信息相关内容,确认无误点击下一步进行报名缴费,并确认报名缴费成功后退出。第二步进入会计资格考试辅导材料出版社购书网址,进行教材购买并完成缴费(如需开具购书发票,点击发票打印连接即可)。
四、考试报名及缴费时间
网上报名起止日期:2020年12月1日-12月25日
网上缴费起止日期:2020年12月1日-12月28日
五、考试报名网址
青海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
(网址:www.qhkjw.gov.cn:8080)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网址:kzp.mof.gov.cn/)
考试辅导材料出版社购书
(网址:60.208.116:9001/kjbook/ )
六、考试时间
(一)初级资格考试于2021年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二)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1年5月15日(星期六),考试时间为8:30—12:00。
(三)2021年6月15日前和6月22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青海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上查询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
七、初级资格考试考前培训服务
为了更好的方便我省财会人员学习,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为青海省会计人员提供优质低价的初级考试辅导课程,并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返还全额学费的奖励,考生可自愿报名参加学习。详情咨询客服电话:400-900-5955(免长途电话)
(一)培训时间及登录方式
即日起至2021年初级考试结束,登录“青海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www.qhkjw.gov.cn:8080/qhcms)的青海会计人才课堂模块或“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http://kfqh.ce.esnai.net/)进行登录注册。
(二)缴费方式
学员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宝、邮局及银行汇款自行缴纳培训费用,可在平台上申请电子发票。
(三)奖励措施
2021年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辅导课程的人员,符合以下条件者,可向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申请全额学费返还,详情咨询客服电话:400-900-5955(免长途电话)
会计人员所在地市 |
特殊支持政策 |
西宁市、海东市 |
当年度参培科目考试合格者全额退相应科目网课费用。 |
海北藏族自治州 黄南藏族自治州 海南藏族自治州 果洛藏族自治州 玉树藏族自治州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格尔木市 青海油田 |
参培当年度参加考试者,可凭参培科目考试成绩,全额退相应科目网课费用。 |
八、青海省内各考办地点及联系电话
西宁市 西宁市财政局会计局 电话:0971-6310707
海东市 海东市财政局会计科 电话:0972-8612923
海西州 海西州财政局会计科 电话:0977-8226948
海南州 海南州财政局会计科 电话:0974-8515612
海北州 海北州财政局综合科 电话:0970-8644022
黄南州 黄南州财政局监督科 电话:0973-8722204
果洛州 果洛州财政局会计局 电话:0975-8381472
玉树州 玉树州财政局综合监察科 电话:0976-8822413
格尔木市 格尔木市财政局 电话:0979-8412752
青海油田 青海油田人事处 电话:0937-8922385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解清楚报考相关信息后,赶快规划时间进入学习吧!预祝各位考生都能顺利通过明年的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取得证书!
原文链接:http://www.qhkjw.gov.cn:8080/qhcms/contents.jsp?channelId=DCB174A8DD4C2DA7&contentId=B60F8EAC00391123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免征房产税的有( )。
A.国家机关自用的办公楼
B.公园内照相馆占用的房产
C.某公立高校所占用的教室
D.个人所有的居住用房产
【解析】选项B:公园内照相馆所占川的房产,不属于公园自用的房产,应照章缴纳房产税。
企业采用预收款销售方式销售商品时,其收入的确认时间为收到货款时。( )
企业采用预收款销售方式销售商品时,其收入的确认时间为发出商品时。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增值税-般纳税企业,其销售的产品为应纳增值税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产品销售价款中均不含增值税税额。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产品销售成本按经济业务逐项结转。2008年度,甲公司发生如下经济业务和事项:
(1)销售A产品-批,产品销售价款为800000元,产品销售成本为350000元。产品已经发出,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向银行办妥了托收手续。
(2)收到乙公司因产品质量问题退回的B企业产品-批,并验收入库。甲公司用银行存款支付了退货款,并按规定向乙公司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退货系甲公司以提供现金折扣方式(折扣条件为:2/10、1/20、n/30,折扣仅限销售价款部分)出售给乙公司的,产品销售价款为40000元,产品销售成本为22000元(该退货不是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2008年3月11日销售,3月19日收到款项。
(3)委托丙公司代销c产品-批,并将该产品交付丙公司。代销合同规定甲公司按售价的10%向丙公司支付手续费,该批产品的销售价款为120000元,产品销售成本为66000元。
(4)甲公司收到了丙公司的代销清单。丙公司已将代销的c产品全部售出,款项尚未支付给甲公司。甲公司在收到代销清单时向丙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合同规定确认应向丙公司支付的代销手续费。
(5)用银行存款支付发生的管理费用67 800元,计提的坏账准备4000元。
(6)销售产品应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2 100元,应交的教育费附加为900元。
(7)计算应交纳的所得税(假定甲企业不存在纳税调整因素)。
(8)结转本年利润(甲公司年末-次性结转损益类科目)。
(9)按净利润的10%、5%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10)按净利润的40%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11)结转利润分配科目。
要求:
根据上述业务,编制甲企业2008年度经济业务事项的会计分录
(“应交税费”和“利润分配”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
【答案】
(1)借:应收账款 936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6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350000
贷:库存商品 350000
(2)借:主营业务收入 4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 800
贷:银行存款 46000
财务费用 890
借:库存商品 22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22000
(3)借:委托代销商品 66000
贷:库存商品 66000
(4)借:应收账款 140 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 4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66000
贷:委托代销商品 66000
借:销售费用 12000
贷:应收账款 12000
(5)借:管理费用 67 800
贷:银行存款 67 800
借:资产减值损失 4000
贷:坏账准备 4000
(6)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3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900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2 100
(7)借:所得税费用 132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32000
所得税费用=[(880000+800)—(394000+3000+12000+71 800)]×33%=132000
(8)借:主营业务收入 880 000
财务费用 800
贷:本年利润 880 800
借:本年利润 612 8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3940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3000
销售费用 12000
管理费用 71 800
所得税费用 132000
借:本年利润 268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68000
(9)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6 800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13 40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26 800
——任意盈余公积 l3 400
(10)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107 200
贷:应付股利 107 200
(11)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47 400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6 800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13 400
——应付现金股利 107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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