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重庆永川区初级会计师考试因疫情推迟?
发布时间:2020-02-14
受疫情影响,2020年开学延期,许多考试也被推迟进行,
如今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临近,但是目前疫情还未完全解除,很多考生关心重庆市永川区初级会计考试会受疫情影响推迟吗,51题库考试学习网来告诉你。
今年重庆市永川区初级会计师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在5月9日开考,受疫情影响,虽然许多地方企业已经开始陆陆续续复工,但因为疫情,已经导致很多考试推迟,开学延期。比如2-3月多地普通话考试暂停、多地3月教师招聘考试报名延期、多地3月的教师资格证笔试考试延期、证券考试报名延期、部分省二级建造师报名推迟、英语专业四、八级考试推迟、2020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时间推迟等等。
于是面对即将到来的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许多考生都想知道:重庆市永川区初级会计考试会因此延期吗?对于此问题,大家先来看看2003年-2019年的初级会计考试推迟情况的数据:
1、2003年——会计职称考试因故推迟;
2、2008年——汶川地震,财政部和人社部在汶川在地震后第二天发布公告,称会计职称考试推迟进行;
3、2012年——为了应对考试规则、设备、软件开发等问题,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2年3月22日发布公告,称会计资格考试日期推迟。
从以上几次初级会计考试时间推迟的情况看,除非发生特大事故并直接影响到考试,才会延期。截止目前,重庆市永川区疫情已经趋于稳定,考试延期的可能性非常小。如果疫情在3月份还没有结束,那么初级会计考试才有可能会延期。最近财政部也发布了一则《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切实做好会计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评估疫情对今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排可能带来的影响,制定政策预案,确保考试可以平稳进行。
考生们,不管今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延不延期,大家现在都要进入到备考阶段了。根据财政部公布的2020年重庆市永川区初级会计考试时间,考试会在2020年5月9日至13日,5月16日至17日分两个阶段进行,如今已经快进入2020年4月份了,距离考试时间已不足两个月,各位考生一定要抓紧时间备考,争取顺利拿到初级会计证!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各项中,不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的有()。
A.盘盈的固定资产
B.**的固定资产
C.报废的固定资产
D.盘亏的固定资产
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应适用不同税目税率经济事项的同一凭证,不管是否分别记载金额,都要按税率高的项目计算贴花。 ( )
A、正确
B、错误
专家解析:正确答案:B
本题考核印花税计税依据的确定。根据规定,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应适用不同税目税率经济事项的同一凭证,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算贴花。
2009年2月,某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对国有大型企业甲的会计工作进行检查。检查中了解到以下情况:
(1)2008年2月,会计人员D调离该厂,在会计机构负责人B的监督下,D将自己负责的会计账簿移交给会计人员E。但E在交接中因疏忽未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方面的问题。但D事后极力推诿责任。
(2)2008年4月,会计机构负责人B调离该厂,该厂厂长张某任命自己的直系亲属F为会计机构负责人,F又任命自己的直系亲属G在该厂的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并由G兼管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2008年5月,张某根据职工代表大会的建议,解聘了总会计师H,并任命会计人员I担任该厂的总会计师。
要求:
根据我国会计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对检查中发现的情况进行分析,并分别说明理由。
(1)会计人员D不能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接替人员E不对该会计资料负法律责任。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接替人员不对移交过来会计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法律上的责任。
(2)张某任命自己的直系亲属F为会计机构负责人不符合规定。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3)F任命自己的直系亲属G在该厂的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并由G兼管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不符合规定。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的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此外,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4)张某解聘总会计师H、并任命会计人员I担任该厂总会计师不符合规定。根据《总会计师条例》的规定,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总会计师,由本单位主要行政领导提名,政府主管部门任命、聘任或者解聘。
事业单位年终结账时,下列各类结余科目的余额,不应转入“结余分配”科目的是( )。
A.“事业结余”科目借方余额
B.“事业结余”科目贷方余额
C.“经营结余”科目借方余额
D.“经营结余”科目贷方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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