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20年初级会计证书领取时间:1月25日起
发布时间:2021-01-14
各位通过初级会计考试的考生注意了,初级证书领取时间已经公布了,具体需要携带哪些材料去领取证书,下面赶紧跟随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来看看吧!
2020年度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合格证书已办理完毕。
考试成绩合格的初级资格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到考试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审核并领取证书。
直属考试成绩合格的中级资格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加盖单位公章的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信息表没有打印或丢失的需携带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到考试管理机构审核并领取证书。非本考区考生除持有以上资料外,还需持有本考区内有效居住证或房产证。
2020年度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合格证书可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件审核并领取。
自治区直属考区考生从2021年1月25日起每周一、三、五上午9:30-12:00,下午3:00-5:00,到内蒙古自治区财政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9号内蒙古财政厅西门)审核并领取证书。
呼和浩特考区考生请联系呼和浩特财政局会计科(呼和浩特赛罕区大学东街18号)审核并领取证书。
其他考区审核及证书发放时间需考生联系本考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内蒙古地区初级会计证书领取时间的相关内容,大家都清楚了吧!通过考试的考生赶紧行动起来吧,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考试信息,请继续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原文链接:https://www.nmgacc.cn/zzq/news8404.html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关于可撤销民事行为被撤销后的结果的论述中,正确的包括( )。
A.民事行为被撤销的,自撤销时起无效
B.民事行为部分被撤销的,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C.被撤销的民事行为的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财产的,应当返还对方,原物灭失的,作价补偿
D.民事行为被撤销后,其法律后果与无效民事行为相同
本题考核点是可撤销民事行为。可撤销民事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溯及于行为开始时无效。
下列属于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事项是( )。
A.确定的金额和付款人名称
B.委托收款凭据名称和附寄单证张数
C.收款人名称和收款人签章
D.收款日期
签发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表明“委托收款”字样;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委托收款凭据名称及附寄单证张数;委托日期;收款人签章。缺少上述任何一项记载的委托收款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事业单位在财产清查中发现事业用材料盘亏,其中属于正常损耗的应( )。
A.计入当期经营支出 B.计入当期事业支出 C.直接抵减一般基金 D.冲减事业用材料盘盈价值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事业单位事业用材料盘亏中正常损耗的部分应该记入当期的事业支出。
点评:本题考核“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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